1. 經濟適用房交易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在交易過程中繳納以下稅費:
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印花稅:每件5元。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2. 經濟適用房交稅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交易稅費有:1、賣方交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2、買方交納: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3. 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交那些稅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要交的稅費有:1.5%的契稅;0.05%的印花稅;3元/平的交易費;1.36元/平的測繪費;200元權屬登記費取證費;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營業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個人所得稅等。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4. 經濟適用房過戶費用一般是多少
經濟適用房過戶費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交易費,6元/平方;轉移登記費,80元;權證印花稅,5元/套;增值稅,5.6%,賣方繳納,普通住房滿兩年可減免。
2、契稅(買房繳納):首套房面積小於等於90㎡,契稅稅率1%;面積大於90㎡,契稅稅率為1.5%。需要注意的是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前提之一是名下不能有任何住房,所以通常購此類房屋的均為家庭首套住宅。
3、個人所得稅;經濟適用房是1%。由賣方承擔,滿五年的唯一住房減免,但實際交易中是由購房者出的。
除了以上幾項費用外,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也是整個過戶過程中需要繳納金額最多的一項,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土地出讓金。經濟適用房的土地大多為國家劃撥,在建設之初並未繳納這項費用,如果要將其視為商品房出售,這筆資金是必須要繳納的,而且數額不小,具體的徵收標准也要視當地的政策規定,所繳納的費用總體算下來也並不比普通的商品房便宜。
經濟適用房價格
經濟適用房在購買之初,由於其土地大多為國家劃撥,且是由政府組織建設並以微利向低收入群體出售的,其價格要比市面上普通商品房便宜不少,如果按比例來計算的話,大約會便宜20%左右,具體還要視當地的政策規定。
雖然價格上便宜了不少,但經濟適用房與普通商品住宅還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經濟適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組織建設,或者按照政府組織、企業市場運作的方式,實行項目法人招投標,選擇符合條件的開發商建設。普通商品住宅則必須由市場運作方式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劃撥方式供應,普通商品住宅土地嚴格按「招拍掛」的有關規定,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供應。
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是由政府定價。普通商品住宅的價格是由開發商按市場的價值規律定價。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中的規費可以依法減免。普通商品住宅建設和銷售中的規費不能減免。、經濟適用住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具有社會保障性質,是政策性住房。而普通商品住宅為非政策性住房。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以取得房產證,但是上市交易要受到限制。一般要5年才能上市。
5. 經濟適用房的契稅是多少
法律分析:
1、如果你是購買首套房:當進行交易的房屋面積小於或等於90平方米時,契稅稅率為1%;當進行交易的房屋面積大於90平方米時,契稅稅率在原有的基礎上減半,即契稅稅率為1.5%。2、如果你買的是第二套房:當交易的房屋的面積小於或等於90平方米時,契稅稅率為1%;當所交易房屋的面積大於90平方米時,契稅稅率為2%;3、如果你買的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數:不管房屋面積大小是多少,契稅稅率都為3%,沒有減免的情況。依照現行契稅方針,自己采購住所實施不同化稅率。根據規則,自己采購通常住所,且該住所為家庭住所的,所購通常產品住所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依照1%履行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折半徵收,即實踐稅率為2%購住所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依照4%徵收。采購非通常住所、二套及以上住所,以及商業性房產(商鋪、寫字樓、商務等),均依照4%的稅率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衍生問題:
契稅標準是什麼?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房產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房產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房產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房產契稅。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均按照4%的稅率征稅。
6. 經濟適用房如何稅費徵收
經濟適用房的買賣稅費是分賣家和買家的稅費的,分別是以下幾點:
1、賣家的稅: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和城市建設維護費。
2、買家的稅:印花;契稅。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7. 什麼是一類經濟適用房,買賣需交哪些稅
一類經濟適用房是為低收入一些家庭的住房保障,以經濟價提供的住房。其土地是劃撥性質的,購買這類房的一般為達到經濟房住房標准本地戶口,年收入低於當地平均收入標準的家庭。
一類經濟適用房一般滿五年才能出售。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該房產只能按照原購買價格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家庭。而滿五年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需繳納稅費包括增值稅(滿兩年,免徵)、契稅(二套房,稅率為3%)、個人所得稅(滿五唯一,免徵)、綜合地價款(按成交價的10%,或按成交價減去原價後溢值的70%)。
8. 經濟適用房出售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在交易過程中繳納以下稅費: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印花稅:每件5元。
經濟適用房出售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嗎?居民個人在取得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滿5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出售時,應當在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收費窗口按照出售時該房屋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憑繳款證明,房產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國土部門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並予以土地變更登記。轉讓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取消原有加註內容「經濟適用住房」,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所記載的土地性質由「劃拔土地」變更為「出讓土地」。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9. 經濟適用房買賣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准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標准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根據《關於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 號】規定: 自 2008年4月8日之日起,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戒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後,可以按市場價出售所購住房,產權人應按原購房價格和出售價格價差的70%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經濟適用房買賣注意事項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機制。經濟適用住房由市、縣人民政府按限定的價格,統一組織向符合購房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經濟適用房、網路-土地出讓金
10. 經濟適用房的契稅怎麼算
法律分析:賣方交納:①印花稅。按照銷售價的 0.05% 繳納。
買方交納:①契稅:普通住宅按銷售價的 1.5% 繳納。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1.5% 4500 元普通住宅按照銷售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准為 300000 元 X3% 9000 元印花稅。按照銷售價的 0.05% 繳納。按照上面的舉例,印花稅為 500000 元 X0.05% 250 元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