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農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民區別在哪
摘要 地域限制不同:農民合作社是農民自願的,可以跨村、跨縣、跨省,沒有地 域限制,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只要戶口在這個村,出生在這個村,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是什麼意思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是將農村集體產權進行股權設置,用股權來衡量。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環節,即村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設置分為成員股、集體股,原則上成員股比例不低於70%,集體股比例不超過30%。
股權設置完成後,成員股採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戶」的管理模式,以戶為單位頒發股權證書,一戶一證,實行「增人不增股、減人不減股」的靜態管理辦法,分戶不增、並戶不減。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的基本原則:
1、集體所有。
堅持農村集體所有制不動搖,不能把集體經濟改弱、改小、改垮,防止集體資產流失;農村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到有股東資格的成員後,集體資產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由改制後的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2、民主決策。
充分保障農民群眾民主權利,尊重農民群眾意願。資產量化范圍、股權設置辦法必須經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3、規范操作。
要把公平、公正、公開精神貫穿於股權量化的全過程,嚴格程序、依法操作,切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4、因村施策。
要充分調查研究,堅持從實際出發,採取「一村一策」的辦法,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杜絕「一刀切」。
(2)村集體經濟集體股不能高於多少擴展閱讀:
農村集體資產股份量化的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各涉農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作為本單位產改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制定相關指導方案並組織實施,要明確包村包組幹部責任,落實工作措施,做到先進行資產量化後進行股權設置,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將工作抓細抓實抓好,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工作取得成效。
2、做好宣傳發動。
農村集體資產量化、股權設置工作要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合理量化資產和股權設置為主要內容。各涉農街道辦事處要加強組織宣傳發動工作,明確有關政策規定、工作要求、操作流程等事項。
3、注重完善方案。
各涉農街道辦事處、各村,要對資產量化、股權設置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要因地制宜,對特殊人員可以通過加、減股權的辦法予以處理,明確統一的政策界限和標准口徑確保產改工作在政策框架內規范操作。
4、工作時限要求。
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區農村集體資產股權量化應於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涉農辦事處、各村要集中精力推進,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
參考資料來源:站前區人民政府-關於農村集體資產股權量化指導意見
3. 農村集體股份股權證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簡單說,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這個證可以用來證明農民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能參與集體的管理決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對於股權保護應加強法制建設、實施依法管理,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和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使確權後的農民真正擁有知情權、參與權、佔有權、收益權等各項基本權利。
4.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證金額18171什麼意思持有股份1金額18171.71什麼意思
摘要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什麼意思
5.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什麼意思
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
這個證可以用來證明農民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能參與集體的管理決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作為抵押融資的憑證。
【拓展資料】 成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條件有哪些
1、必須是農村戶口。
2、在本村有宅基地和承包地,戶口、宅基地、承包地三項指標是評定這個村民是否屬於村集體經濟成員的基本條件。
3、有的農民戶口在村裡卻沒承包地,也沒在農村發展,只是空掛戶而已。沒有對本村經濟發展做出任何貢獻,所以哪怕是農村戶口也不符合村集體資產收益的分配。
4、還有一些農民則是戶口不在本村,但長時間在本村投資開發農業發展,為本村經濟做出貢獻,雖不是本村戶口,但也有可能得到集體股權證,並非絕對化。
5、不過每個村發股權證的條件可能有差異,有的村是,只要本村戶口且有承包地的農民及其子女都能得到股權證。
6、可有的村則是,外嫁女不發股權證,娶進來的媳婦兒卻有。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都有什麼作用
1、促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農村集體產權能盤活農村資源,讓土地實現更高價值。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有佔有、收益、有償退出、抵押、擔保、繼承等權利。
建立集體資產股權登記制度還能健全集體收益分配製度,明確公益金提取比例,更有利於實現公平公正。
2、有利於實現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股權證能更科學的確立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使集體所有產權關系更清晰。管理好集體資產,更好的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需求的新機制,讓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3、確立民主管理權利
股權證能更好落實農民的土地承包期和宅基地使用權,以及集體收益分配權,確立對村集體經濟活動的民主管理權利,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的治理體系。
對於農村集體的土地,每個村民都是有權利處置的,現在有了這個股權證之後就更加能明確自己的權利的,當然自己也可以將該股權進行變更、轉賣。
6. 農村集體經濟借款利息是多少不能超過多少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釋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大約是不超過25%。超過的部分無效。
7.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書是什麼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證書是股東持股憑證,股東憑此證享受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
股權證書記載了股東基本信息、持有股份、收益分配以及變更登記等情況,不僅是股東身份和股份份額的確認,更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東享有參與收益分紅等權能的重要依據,股東持股權證對集體資產股份享有佔有、收益等權益。
(7)村集體經濟集體股不能高於多少擴展閱讀:
在具體工作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的管理:
1、實行股權靜態管理,農村集體資產股權實行「生不增、死不減、進不增、出不減」。
2、集體資產處置量化到人後,由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向股東發放股權證書,僅作為享受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收益分配的憑據。
3、股權可以繼承和轉讓,受讓股權不得超過總股份的5%,但不得退股提現。繼承和轉讓必須在村集體內部(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後登記、備案,否則無效。
4、因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管理運行機制發生重大變化,根據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要求對本合作社的總資產進行清算時,則按股東的股份持有比例進行資產分配兌現。屆時,本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的運行機制自行終止。
8. 農村集體經濟股權證是什麼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股權證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發放的集體資產股份權利證明書,用以證明農民所佔有的集體資產股份。農村集體股權證的作用主要有三點,一是能用於參與集體決策,二是能能參與收益分配,三是能進行抵押融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