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對私營經濟實行什麼政策
法律分析:我國憲法規定,國家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
國家放寬了對個體工商戶經營主體、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等方面的限制,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登記都可以成為個體工商戶,可以經營「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❷ 如何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
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黨的十七大、十八大報告都強調,要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同時要求,要堅持平等保護物權,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新格局。要推進公平準入,改善融資條件,破除體制障礙,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要清理和修訂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消除體制性障礙。要放寬市場准入,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非公有制企業在投融資、稅收、土地使用和對外貿易等方面,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做強做大。2009年和2010年,國務院先後下發了《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12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又制定了44個民間投資36條實施細則,基本消除了民間投資在市場准入方面的政策障礙。但是民間投資「玻璃門」、「彈簧門」現象仍未根本消除,同時一些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增長方式和管理粗放,結構不合理,創新能力弱、人才缺乏,企業誠信度較低,惡性競爭嚴重。解決這些問題,關鍵還是要按照黨的十八大的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認識,深化改革,落實政策,加大幫扶和政策落實力度。
今後要著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按照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經濟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進一步更新觀念,加強協調配合,選擇重點,把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對已出台的實施細則及實施效果進行評估,有針對性地進行細化、實化,增強可操作性。二是進一步深化鐵路、電信、金融等行業的管理體制改革,為民間資本投資這些領域創造更加有利條件。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兼並重組等方式進入壟斷行業的競爭業務領域。避免國企利用政策資源優勢強勢擴張而對民企的「擠出」,通過存量調整和環節拆分為民企騰出發展空間。在石油、電信、電力、鐵路等市場集中度過高的行業,探索培育省級控股國企,由民資對省級國企參股或聯營。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領域。加強反壟斷法的執法力度,防範壟斷國企限制競爭或不正當競爭行為,切實保障新進入弱勢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三是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建立健全服務體系,營造有利於非公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機制和體系。
❸ 個體經濟的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78年至1986年,起步和迅猛發展階段,年均增長74.6%。從改革開放初期到黨的十三大召開之前,允許開展個體經營,個體工商戶的數量逐步增長。從1978年的14萬戶,發展到1986年的1211萬戶,從業人員1846萬人,注冊資本金180億元。
第二階段:1987年至1999年,快速發展階段,年均增長7.2%。1987年8月,《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發布,為發展和管理個體私營經濟提供了基本政策和法規依據,個體工商戶迅速發展,從1987年的1373萬戶、從業人員2158萬人、注冊資本金236億元,發展到1999年的3160萬戶、從業人員6241萬人、注冊資本金3439億元。
第三階段:2000年至2005年,調整階段,年均增長-0.85%。個體工商戶的數量從1999年的3160萬戶,減少到2006年6月底的2506萬戶。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自1987年起,在各級政府積極鼓勵支持本地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出現了統計數據中只報增加數、不減消亡數的情況,即開業的進行了登記,而歇業的卻沒注銷,出現了一些「死戶」。2000年,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啟用〈個體工商業執照〉及做好換照工作的通知》,工商系統對歷年查無下落、名存實亡的個體工商戶登記數據進行了清理並「剔除」,全國個體工商戶數量從1999年登記的3160萬戶降到2000年的2571萬戶,有589萬戶「死戶」被清理出來。隨後幾年,數據雖然持續下降,但所登記的數量比較准確地反映了個體經濟發展的現實情況。
第四階段:2005年至2011年,穩定發展階段,年均增長7.3%。經過幾年調整,自2005年起,個體工商戶數量下降的狀況得到改變,出現正增長,個體工商戶從2005年底的2463.9萬戶、從業人員4900.5萬人、注冊資本金5809.5億元,發展到2011年的3756.47萬戶、資金1.62萬億元、從業人員7945.28萬人。
❹ 個體戶怎麼度過經濟危機啊
這次金融危機的主要起因是美國的次貸危機引起的,幾乎全世界每個地方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具體到各行業部門,個人經濟作業將受到很大的減緩。國營企業利用這段時間調整內部結構優化產業格局為經濟復甦後打下堅實的基礎,作為從事個體私營經濟的單位和個人,經濟增長速度顯然會變得緩慢。我個人認為對那些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們來說,當前最重要的除了繼續從事常規的經營以外嘗試一些新興經濟的服務項目還是有前景的。比如為許多經濟發展相對穩定的行業提供配套的服務供應就是利用了他們強大的經濟基礎從中得到一些對自己有利的實際利益。
❺ 利用宏觀調控的知識就如何促進個體經濟的發展提幾點建議
2004年以來,金融杠桿與行政手段、財稅手段、土地手段一道共同參與對房地產業進行宏觀調控,雖然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從總體上看,效果遠不盡如人意。
一、金融杠桿參與房地產宏觀調控效果評價
在本輪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中,金融調控手段不斷在強化。自2004年10月至2007年9月不到三年內,央行已經連續9次加息,僅2007年就5次加息。為抑制經濟運行中過多的流動性,自2006年7月到2007年11月,央行曾先後12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將存款准備金率由8%調升至13.5%。2007年9月27日,央行與銀監會又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下稱「359號文」)。文件對申購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作出了嚴格的規定。如此頻繁的金融調控措施,但效果並不理想,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房地產投資繼續升溫
自1998年以來,我國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年均增長都在20%以上。2007年1
—9月份,全國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16 814億元,同比增長30.3%,比上年同期加快6 個百分點,比全部固定資產投資高4.6個百分點;1—9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為25 379億元,增長37.9%。上述數據說明房地產開發投資仍然在高位運行,溫度不斷攀升。
(二)房價居高不下
近幾年來,我國許多城市的房價都翻了一番。2007年房屋銷售價格繼續較快上漲,部分地區房價漲幅居高不下。2007年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0.5%,漲幅比上月高1.0個百分點;環比上漲0.8%,漲幅比上月低0.8個百分點。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2.2%,漲幅比上月高1.6個百分點;環比上漲1.0%,漲幅比上月低0.9個百分點。深圳已經連續21個月同比漲幅超過10%,其中10月份為21.1%;北京連續18個月同比漲幅超過8%,10月份達到17.8%。
(三)房貸風險加大
我國商業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消費貸款快速增長。從1998年的3 106億元增加到2007年上半年的25 720億元,占同期人民幣貸款余額的比重從3.3%上升到10%左右,年均增速超過40%。
9月末,全國商業性房地產貸款余額4.62 萬億元,比年初增加9 410 億元,同比增長29.6%,增速比上年同期快5.2 個百分點。其中,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1.76 萬億元,比年初增加3 491 億元,同比增長26.9%,增速比上年同期降低2 個百分點;購房貸款余額2.86 萬億元,比年初增加5 924億元,同比增長31.4%,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3.5 個百分點。
個人住房消費貸款違約風險已有攀升趨勢。據19家銀行的不完全統計,個人住房消費貸款中,違約客戶高達18萬戶;工行、中行、建行2006年末個人住房不良貸款已接近200億元。
上述情況說明,當前我國房地產市場存在著嚴重的問題,滋生著一定泡沫。雖然形勢總體發展狀況還是可控的,但是如果房地產投資、房價繼續高漲下去,泡沫的風險就會逐步加大,加之我國流動性過剩的格局並沒有發生根本變化,當前銀行體系流動性過剩形勢依舊嚴峻。因此,對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任務仍然十分緊迫而艱巨。
二、金融杠桿參與房地產宏觀調控失靈的成因分析
盡管金融杠桿頻頻出手,但房地產市場的形勢仍然不見根本好轉,金融杠桿參與房地產宏觀調控,甚至處於失靈狀態。究其原因,大體上有客觀原因和主觀原因兩種情況。
從客觀上看,第一,由於城市化發展迅速,商品房供不應求;第二,貨幣流通嚴重過剩;第三,世界性的資產重新定價潮流影響。上述三個因素推動著我國房價不斷走向高處。除掉上述客觀原因外,主觀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對房地產業宏觀調控往往處於兩難境地
房地產業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占據了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房地產業貸款,在我國銀行信貸占據了很大的比重。房地產業的這樣一個重要地位,使得決策者進行宏觀調控時,往往會處於投鼠忌器的兩難境地。這有點像媽媽懲戒犯錯誤的孩子,打輕了孩子不當回事;打重了,又怕傷害了孩子的身體。房地產業宏觀調控一直處於這樣兩難之中:下手輕了往往不起作用;但是下手重了,又怕傷害了房地產業的發展,甚至損害整個國民經濟,這個尺度非常難以把握。近期「359號文件」就是一個例證:出台了「359號文件」,但看到一些城市的劇烈反應,又不忍心下重手,導致市場仍對其中的「第二套房」如何認定爭論不休,政策難以執行,調控效果也就不了了之。
(二)地方利益的制衡
在我國絕大多數城市中,房地產業都是地方經濟的支柱型產業。土地出讓金收入和房地產開發交易的稅收收入,是各個城市地方財政的主要進項。有專家曾做了初步測算,房地產業的收入約佔全國多數城市地方財政收入的51%。因此有人又把城市財政直稱為「土地財政」。如果在房地產宏觀調控中,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政策,就可能嚴重損傷地方財政的財源。這是絕大多數地方政府所不願意看到的,也是他們對宏觀調控措施執行不利的最根本的內在因素。
(三)地方銀行的消極抵制
房地產貸款,一直是各商業銀行的重要貸款,個人房貸一直被銀行業視為「優質蛋糕」。以交行為例,2007年以來雖然在不斷地壓縮開發性貸款,但是卻在謹慎擴展個人房貸,先後推出了「安居貸」個人住房貸款以及「輕松安居貸」個人住房循環貸款產品。建行是房貸的龍頭銀行,按照其披露的2007年中報數據,其個人貸款平均余額由2006年6月30日的48 906億元,增加至2007年6月30日的6 337億元。「高利潤、低風險」的個人房貸是各家商業銀行爭搶的業務,面對「房貸新政」的實施,各商業銀行的態度並不積極。
「359號文件」出台以來,各類銀行誰也不願明確制定嚴格的「第二套房」細則,生怕因自己的細則過嚴而導致優質客戶的流失。結果是調控政策所伸出的拳頭「高高舉起,輕輕落下」,調控功能大多被化解了。
(四)房地產宏觀調控指導理念的「一刀切」
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是一個最基本的特點。由於歷史及多種原因,各區域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相當懸殊。各項經濟政策只有充分地考慮到這一現實,才會是有效的政策,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失靈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宏觀調控指導理念上過多地強調政策的全國統一性,往往忽略了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和差異性。
我國600餘個城市的房地產業發展是極不平衡的,大體上可以分為五種類型:第一類區域是發達地區,包括上海、北京、廣州、深圳。這些城市房地產市場投資炒房比例很大,外資進入量大,房價很高,漲幅很快。第二類區域是比較發達地區,如東莞、珠海、杭州、南京、蘇州、寧波、溫州、福州、廈門、天津、大連等地區。他們集中在以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為主的東部沿海地區,房地產市場相對比較活躍,投資炒房比例較大,外資進入量比較大,房價相對比較高,漲幅較快。第三類區域是發展中地區,俗稱二線城市,如武漢、重慶、成都、沈陽、長春、哈爾濱、西安、鄭州、南寧、太原、蘭州、烏魯木齊、銀川等中部、東北、西南、西北地區的城市。它們的特點多是房地產市場啟動相對較晚,近幾年來房地產市場得以較快發展,居民自住性購房占市場主導地位,房價運行相對比較平穩。第四類區域是剛啟動地區,主要體現在中部、東北、西南、西北地區的一些省屬城市。它們的房地產市場化水平不高,地價較低、房價也比較低。第五類區域是滯後地區,除東南沿海個別縣級市,全國絕大多數的縣級城市房地產業處於剛剛起步階段,房地產市場啟動相對滯後,房價較低。
由於忽略了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和差異性,實施全國統一的調控政策,結果出現了該調控的沒能很好調控,不該調控的也跟著調控的結果,導致有病者吃葯的劑量不足,沒病的也得跟著吃葯。在第一、二類地區,一旦房地產市場稍有下挫,調控政策就立即出現折扣現象。迄今為止,很難有一項宏觀政策能夠一貫到底。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其一,與房地產宏觀調控失靈的主客觀原因相比,外因是條件,內因是根據,主觀原因應該是主導的;其二,房地產宏觀調控失靈的主觀原因中,忽略了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和差異性,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三、實施區域差異的金融調控政策建議
依據當前我國房地產業發展的風險狀況和金融杠桿失靈的成因分析,為破解金融杠桿參與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兩難境地,筆者提出如下的金融政策建議:根據我國房地產業發展不平衡的實際狀況,建議實施考慮區域差異的宏觀調控措施,即按照各個區域房地產業發展處於不同歷史階段、當前存在的問題以及宏觀調控的任務,因地制宜,實行有差異的金融調控措施。
對第一類地區和第二類地區,它們是宏觀調控的主要對象,因此,應該採取相對比較嚴厲的金融措施。例如,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應該嚴格按照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界定,無論是國內銀行還是外資銀行都應該執行統一的從嚴調控的標准。利用嚴格的金融杠桿,從嚴控制上述地區的炒房風潮,囤地風潮,下大決心保證房價的平穩運行。
對於第三類地區(往往俗稱為第二線地區),房地產市場雖然也有一些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問題多是苗頭性的,所以對這類地區宏觀調控政策應當適當放寬。例如,本次「房貸新政」中,第二套住房可以界定為按個人為單位。通過宏觀調控措施,對這類地區起到警示作用,既促使當地的房地產業得以健康發展,又防止過熱和房價過快上漲的弊端產生。
對於第四類和第五類地區,由於其房地產業剛剛起動,甚至是啟動不足,因此應該對它們採取扶持和支持的態度,所以宏觀調控中,對這類地區應該是網開一面。例如,「房貸新政」中,第二套住房的規定在上述地區可以不實行;甚至對於該類地區的購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採取更加優惠的政策,以鼓勵和支持第四類和第五類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
房地產業和地方經濟的關系有一個遞減規律在起作用。房地產業是一個基礎性和先導性產業,在一個城市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有著不同的作用。當一個城市經濟處於騰飛的初期階段,房地產業是地方經濟的支柱型產業,房地產業收入是各個城市地方財政的主要收入。但是,隨著城市經濟的不斷發展,房地產業的地位和重要性逐漸發生變化,呈現遞減形態,其支柱型產業地位會逐步由其他產業取而代之。這一規律在廣州、深圳和上海都有明顯的體現。因此,在對房地產業宏觀調控中,實施區域差異調控政策,不會對一、二類區域經濟產生大的不良影響。
總之,採用上述區域差異政策,有壓有保,既可以防止房地產市場大起大落,房價無限制地攀升,化解房地產業的風險,同時又促使後進地區的房地產業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的平穩、健康、快速增長。區域差異政策有利於縮小全國各個區域經濟差距,從而解決決策層和管理層對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的兩難境地,可以把房地產業對國民經濟發展帶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使其對國民經濟的推動作用擴大到最大程度,確保國民經濟平穩、健康地快速運行。
❻ 個體經濟的經濟法
指在一些國家中,調整個體勞動者與國家、企業事業單位、其他個體勞動者、少量幫工學徒及廣大消費者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體經濟是以個人勞動和佔有生產資料為特徵的小私有經濟。在社會主義中國,一定范圍的勞動者個體經濟是公有經濟的必要補充。城鄉個體工商業是個體經濟的主要組成部分。 外國的個體經濟立法60年代以來,在蘇聯、東歐一些國家先後發布了關於個體經濟的法律。在憲法中作出有關規定的有南斯拉夫、羅馬尼亞、匈牙利、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國等國。匈牙利、蘇聯、民主德國等,更在民法中進一步作出具體規定。有的國家還專門制定了有關的單行法規,如羅馬尼亞《服務行業代營法》,匈牙利的《小手工業法》。各國立法的內容包括:①個體經濟的所有權;②組織形式;③經營范圍;④經營方式;⑤權益分配;⑥個體經濟與有關部門的關系;⑦國家對個體經濟的管理;⑧國家對個體經濟的保護和對違法者的罰則。
中國的個體經濟立法 1982年憲法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1981年 7月國務院曾發布《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1983年4月發布了《<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的補充規定》,1984年2月又發布了《關於農村個體工商業的若干規定》等,這些法規對個體經濟的性質、經營范圍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主要內容有:①行業范圍,包括各種小型的手工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運輸業、房屋修繕業以及群眾有需要而國營和集體未經營或經營不足的行業。②個體商業戶商品價格及索酬標准,按國務院1982年發布的《物價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③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的人員為有城鎮正式戶口的待業青壯年和農村剩餘勞動力;具有當前社會急需的技術專長或經營經驗,能夠包教學徒、傳授技藝的退休職工,以及有經營能力的社會閑散人員。④個體工商業戶在必要時,經過批准可以請一、二個幫手,技術性較強或者有特殊技藝的,可以帶二、三個最多不超過五個徒弟。在城市不準招聘農村戶口的人員,在集鎮可以招聘,但不得改變其農村戶籍。學徒學習期滿後可以自行申請開業,也可以自願聯合,合作經營。⑤個體工商業戶所需場地以及原料、材料和貨源的供應,按照1981年國家勞動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單位聯合發出的《關於解決發展城鎮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所需場地問題的通知》,參照1981年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業部等單位聯合發出的《關於對城鎮個體工商業戶貨源供應等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⑥個體工商業戶可以起字型大小、刻圖章,在銀行開立帳戶。可以向保險機構投保,解決老年保險、醫療保險問題。⑦個體工商業戶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從事正當經營,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不準投機倒把,不準偷稅漏稅,不準摻雜使假,不準哄抬物價。違者根據情節輕重進行經濟制裁、吊銷營業執照以至追究刑事責任。⑧在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可以組織個體勞動者協會。
❼ 個體經濟和小微企業怎樣才能成功轉型要詳解!
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
❽ 個體私營經濟的如何促進其發展
一、鼓勵私營企業做大、做強、做活。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許國有和外資企業進入的投資領域,一律對個體私營企業開放。按照「增加總量、擴大規模、鼓勵先進、淘汰落後」的要求,重點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競爭優勢的私營企業,通過兼並、重組等方式,組建跨行業、跨地區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支持服務業私營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要通過走訪、調研等多種方式,加強與個體私營企業的聯系,明確服務重點和方向。各地工商機關要充分發揮工商登記信息資源優勢,向社會發布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動態信息,對個體私營企業投資創業進行提示、預警,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確定有利的投資發展方向。
二、立足職能,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切實幫助個體私營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積極開展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和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總結經驗,完善相關工作機制,指導個體私營企業利用抵押、質押擔保進行融資;允許股權出資,為個體私營企業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穩妥推動民間資本創辦小額貸款公司,為金融機構提供個體私營企業的工商注冊和抵押登記、出質登記信息查詢服務,支持建立面向個體私營企業的金融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
三、積極探索,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加快發展,大力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和進退自由的原則,在不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前提下,允許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配合有關部門,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資金互助、信用合作。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業開展經營和提供服務。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服務質量,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做好政策咨詢,嚴格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不收費的規定。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商標戰略,加強農副土特產品的商標注冊,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增強市場競爭力。實施合同幫農,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訂單農業」,減少農業生產風險。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多種形式技術合作促進產學研、農科教結合,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對農村經紀人開展經紀、合同、商標等業務培訓,指導農村經紀人提高經紀水平和服務技能,充分發揮其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農產品流通、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
四、發揮職能作用,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基礎上,大力推進全國各類市場主體工商登記管理信息動態資料庫建設。各地工商機關要積極開發面向社會公眾的信息查詢服務功能,努力推動與其他部門相關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互聯共享,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市場主體的基礎信息。要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鼓勵個體私營企業「守合同重信用」,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增強履行社會誠信責任的意識。
五、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對中小企業標准進行科學界定和細分。要結合修訂《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根據不同行業、不同規模個體私營企業的特點,研究制訂針對「微型企業」的扶持措施。鼓勵、引導經營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進一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要堅持「突出重點、區別對待、堵疏結合、分類規范」的方針,重在指導經營者合法開展經營活動。要充分發揮社區在安排臨時就業、規范攤販經營方面的積極作用。
六、多措並舉,大力推進「以創業帶動就業」。要指導各級個私協會,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就業洽談會、招聘見面會,通過舉辦「自主創業我先行」全國高校大學畢業生創業系列報告會、召開創業帶就業動員會、舉辦座談會、街頭宣傳咨詢等形式現場解答疑問,通過先富帶後富、「一幫一」、「一帶一」等活動,積極幫助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要認真落實《「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引導優秀人才進入個體私營經濟領域發展。要認真貫徹促進就業優惠政策,鼓勵、引導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等自主創業,為其申請登記注冊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提供免費的開業指導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咨詢服務。並嚴格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規定,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創業人員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七、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良好市場環境。加大對個體私營企業的字型大小名稱、注冊商標和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維護個體私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八、依法規范行政管理,提高監管執法水平,堅決制止「三亂」現象。加強行政指導,充分發揮行政執法「預防、警示、教育」的功能。對個體私營企業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當事人積極採取措施補救、沒有產生危害後果的,以教育整改為主,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對其經濟處罰。對於生產經營暫時出現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在年檢驗照等方面要予以支持。嚴禁利用年檢驗照進行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和搭車收費。
九、充分發揮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作用,努力為個體私營企業排憂解難。要圍繞「服務會員」的宗旨,通過維權保障、宣傳教育、培訓學習、經貿交流、公益活動等多種舉措開展服務,積極搭建個體私營經濟與政府溝通、了解供求信息、經營管理培訓、人才引進的平台。引導個體私營企業「愛國敬業、誠實勞動、依法經營、樂於奉獻」。
❾ 國家對國有經濟和個體經濟分別採取怎樣的政策
一、國家對國有經濟的政策有:
1、國有經濟要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支配地位,支撐、引導和帶動社會經濟的發展,實現國家宏觀調控目標中發揮關鍵作用。
2、國有經濟更要注重在整體分布上的優化和經濟素質、技術素質、管理素質等方面質的提高,影響力的擴大。
3、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控制力的發揮,不只是通過國有獨資企業的作用來實現的,更要通過大力發展由國家控股和參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來實現,使國有資本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4、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在國家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在不同產業和不同地區,可以有所差別。
二、國家對個體經濟的政策有:
1、生產資料和勞動成果歸個人所有。
2、勞動者以自己的勞動為基礎。個體經濟中,生產者既是直接的勞動者,又是生產資料的私有者,勞動者主要依靠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
3、放寬了對個體工商戶經營主體、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等方面的限制,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登記都可以成為個體工商戶,可以經營「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
4、根據經營需要可以招用從業人員,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
(9)個體經濟如何調整擴展閱讀:
個體經濟建立在分散的、小規模的生產條件基礎上,本身具有不穩定性,因而在各個社會形態之中,不能成為占統治地位的經濟關系,它總是依附於占統治地位的經濟形式,作為一種附屬和補充的經濟形式存在。
而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主要是在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正確導向和對經濟運行整體態勢的控制和影響上。從戰略上對國有經濟布局進行整體調整,既要保持它的一定數量,更要注重整體布局的優化和實力上質的提高。
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這也將為8億農民從溫飽邁向小康提供了廣闊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