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經濟適用房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可以推遲交嗎
不可以,逾期要收費用。
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內交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㈡ 經濟適用房交稅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交易稅費有:1、賣方交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2、買方交納: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㈢ 經濟適用房要交契稅嗎
法律分析: 根據契稅的定義可知,只要產權發生了轉移都是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並且由承受方進行繳納。 所以,交房時必須交辦 房產證 的契稅。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 契稅稅率 按照3%徵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十一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㈣ 買的是一手房,我最遲什麼時候交契稅啊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就要繳納房屋契稅,房屋交付後盡可能不要超過一年,否則是要交滯納金的。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徵收機關應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應向契稅徵收機關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契稅徵收機關依法徵收契稅。
(4)經濟適用房契稅多久交擴展閱讀:
購房者在繳納房屋契稅的時候,要根據當地的契稅變化來看,地方政府需要考慮當地經濟以及市場供需關系比,契稅的調整歸根結底也是希望能夠調整樓市,促使樓市能夠回歸原始屬性,減少投機性的行為,若是九十平米以下的方式,並且是首套房子,那麼契稅是在百分之一。
購房者買房時所繳納契稅的多少是根據購房者購入價來看的,若是合理的購入價買入房地產,那麼就按照當地規定的土地契稅繳納稅款人的標准,稅務局就會給出一個根據購入價格來做核準的交稅基數,但若是以一個不合理的價格購入,那麼稅務局會給出一個核定的交稅基數。
㈤ 江蘇鹽城市經濟適用房2020年7月交的契稅,5年後上市交易是
5年以後才可以自由交易。
經濟適用房滿5年以後能交易。經濟適用房的出賣分成二種:一種是早已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並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買房家中獲得契稅完稅憑據的時間或經濟發展可用住宅不動產權證書的拿證時間為標准。
鹽城為經濟適用房的購買制定了相應的申請條件,在鹽城想要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必須要符合當地規定的申請條件,不符合條件是不能購買的。
㈥ 購買經濟適用房需要交那些稅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要交的稅費有:1.5%的契稅;0.05%的印花稅;3元/平的交易費;1.36元/平的測繪費;200元權屬登記費取證費;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營業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個人所得稅等。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㈦ 經濟適用房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何時交
契稅是在簽完
購房合同
拿去
房管局
做備案的時候要交的,
公共維修基金
是在交房拿鑰匙的時候要交的!
㈧ 經濟適用房費用契稅,公共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一般為合同第15頁的日期)後90日內交納,過期要收日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而維修基金需要購房者按照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㈨ 經濟適用房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經濟適用房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一般為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經濟適用房的購房者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契稅。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契稅。
從2012年11月1日起,契稅納稅期限統一按30日執行。如納稅義務發生超過30日,納稅人未到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且未繳納契稅的,按日加收應納稅額萬分之五的滯納金。2012年10月31日前申報並且繳納契稅的納稅人,仍按原規定的一年納稅期限申報繳納契稅。
納稅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如果能提供界定卡,按照界定卡發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之日。暫時不能提供界定卡,按照購房合同簽訂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之日。從2012年11月1日起,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統一按照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內繳納契稅。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1-3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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