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黨員貪污集體經濟處罰標准
數額較小的,按黨的紀律處分條例予以黨紀處分,數額較大(符合刑事立案條件)或性質惡劣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㈡ 非法使用村集體經濟金額量型
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村的宅基地審批權在縣級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經過縣級政府批准並頒發了宅基地使用權證,才能依法領取房屋產權證。農村的住宅房雖然使用的農村集體土地,但在只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批準的宅基地上建築的房屋是非法佔地,不能領到房屋產權證,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則更不能領取到房屋產權證了。關於農村房屋產權證的相關法規規定第四章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第八十二條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八十三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第八十四條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第八十五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二)房屋坐落變更的;(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條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第八十七條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第八十八條依法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設立抵押,申請抵押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四)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五)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八十九條房屋登記機構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權屬證書上註明「集體土地」字樣。第九十條辦理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的地役權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房屋登記,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的有關規定。
㈢ 違反《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如何處罰
向上級或主管單位反映,根據查實的具體問題,依相關的法規責任處罰。
㈣ 村集體經濟被個人私用屬於騷黑除惡嗎
村集體經濟被個人私用,屬於貪污,不屬於掃黑除惡的范圍
㈤ 將村集體經濟占為己有夠成什麼罪名
將村集體經濟占為己有,可能構成侵佔公共財產罪。如果你去上課的話,肯定會告贏的,但是你要把證據和材料准備好。
最好能找個證人在一起去,這樣可能坐實他的罪。
㈥ 村裡集體財產受到侵犯怎麼辦
原則上屬於村民自治范疇。法院不宜干涉,明顯違反《村委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如《物權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一、要求確認農村集體財產收益分配方案無效或撤銷的糾紛,是否受理?村民對村民會議就農村集體財產收益形成的決議、分配方案不服,起訴要求確認決議、分配方案無效或撤銷的,不予受理,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除外。二、村集體財產收益分配發生的糾紛,是否受理?集體財產收益分配的決議、方案,經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因分配決議、方案的履行而起訴的,依法受理;沒有分配決議、方案而起訴要求分配集體財產收益的,不予受理;認為分配決議、方案沒有給予平等的村民待遇,起訴要求享受平等待遇的,不予受理。三、征地村民起訴要求公布征地補償費用的收支和分配情況的糾紛,是否受理?村民認為被征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布征地補償費用的收支和分配情況,起訴要求知情權的,不予受理。對於「農村集體財產收益」的規定,只適用於對於征地補償款中「土地補償費」的分配,而不包括對土地補償費、地上物及青苗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體分配。對於村集體通過民主表決將土地補償款總體分配引起的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法院應當予以立案受理,這也是最高院《解釋》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