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構建我國「橄欖型」分配格局最好有自己的見解!
內容提要: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但目前,我國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收入分配領域里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現象,解決這一問題帶有一定的緊迫性。本文在分析緊迫性的基礎上,著重論述了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關於構建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的新思路。
關鍵詞:收入分配格局 縮小差距 社會 公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取得令世人矚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總體上達到了小康水平。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收入分配領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現象,主要問題是收入差距不合理擴大。《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就收入分配中不和諧問題提出明確的解決目標與任務:「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富足的生活。」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安康幸福的條件和保障。
一、構建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的緊迫性
從世界范圍看,在經濟增長過程中,地區之間、城鄉之間以及家庭之間收入差距普遍存在;在經濟轉型時期,收入差距擴大和貧困的發生也是典型現象。中國作為一個同時處於從低收入國家向中等收入發展的國家和一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國家,收入差距擴大和貧困問題的存在難以避免。然而,如果收入差距擴大過快及不合理、不公正收入分配關系大量存在,則必須引起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1981年,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數為0.31,2001年提高到0.45。根據中國科學院發表的《2005年社會藍皮書報告》介紹,近年中國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數已經超過0.465,逼近0.47。這樣的收入不平等程度,超出了國際公認的合理區間,在世界范圍中處於很高的水平。
中國收入分配格局的不合理,表現在收入差距的多方面擴大:一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由迅速縮小到逐漸擴大、由逐漸擴大到逐漸縮小、再到加速擴大的發展過程。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57∶1,1985年縮小至1.8∶1,為歷史最低點,1994年回升至2.86∶1,超過了改革開放前的水平。1997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為2.47∶1,以後收入差距加速擴大,2001年城鄉收入差距比為2.90∶1,2003年達到歷史最高點為3.23∶1,2005年為3.22∶1。2004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雖然略有回落,與中央、國務院實施一系列農民減負政策有關。不過,糧價超常上漲也幫了大忙,這兩年,糧價上漲對農民收入增加的貢獻率超過50%。如果扣除這一因素的影響,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實際上仍然在擴大。二是地區之間收入差距擴大。1978年,東中西部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的比例關系為1.09∶1∶0.91,2003年為1.52∶1∶0.68,2005年為1.60∶1∶0.80。1978年,東中西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關系為1.10∶1∶1.01,2003年為1.47∶1∶1.01,2005年為1.52∶1∶0.997。東中兩部居民收入差距也一直呈現擴大趨勢。東部地區經過前期的經濟發展,積累了相當的經濟增長實力,居民收入將繼續保持一定的增長速度;中西部地區GDP在全國的比重中呈下降走勢,居民收入增長受到影響,如果不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東中西部地區居民收入差距將進一步擴大。三是行業職工收入差距擴大。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城市經濟體制改革全面展開以來,行業職工之間收入差距問題突顯出來了。最高行業與最低行業人均收入比,1990年為1.29∶1;1995年達到2.23∶1,2003年上升到2.99∶1,2005年高達5.90∶1。「十五」期間,煙草、電力、煤氣、供水、鐵路、通信等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出現提速現象,高於「九五」期間平均增長3~5個百分點,金融、保險業比「九五」期間提高了7個百分點,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提升了5個百分點以上。盡管這一期間各行業從業人員收入水平都有提高,但提高的幅度不相同,行業從業人員收入差距擴大,行業收入高低位次發生變化,壟斷行業與一般行業職業之間收入差距擴大。
引發中國收入差距擴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合理的因素,比如按照勞動貢獻和生產要素貢獻分配的差距,人們是能夠接受的。把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結合起來的分配方式能夠調動人們勞動、投入要素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能夠促進經濟的快速增長。對於不正當的、不合理、甚至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高收入、對於靠損害公眾利益為小集體和個人增收的現象、對於一部分高收入者為富不仁的表現,人們深惡痛絕。中共中央黨校社會學教研室教授吳忠民在一次針對「收入差距」問題的激情辯論會上十分激動地說:「收入差距已經到了不解決不行的地步,現在到了強調公平公正的時候了。」
改革開放28年,我國原有體制中的一些不合理分配現象正在被逐步消除,收入分配方式總體上朝著制度優化方向發展。但傳統收入分配體制中一些深層次矛盾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體制轉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和無序現象。比如政府管理和約束缺位、尋租現象滋長蔓延,國有資產和政府公共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大量流失;一些地方國有、集體企業轉制被當成公有制經濟的最後一次「免費午餐」,公有資產有形和無形地被私人侵佔;一些部門和單位利用特殊地位將巨額公共收益截為己有;一些企業經營者採取非法手段謀求企業利潤,壓低雇傭工人工資,榨取剩餘價值;一些民營企業信用意識薄弱,短期化行為嚴重,多本帳、帳外帳、私設小金庫,偷稅,漏稅、騙稅行為大量存在,將巨額應納稅款轉變為企業贏利;一些國有企業、壟斷性行業收入來源不透明,缺乏有效約束,盲目攀比年薪收入,大量發放補貼、獎金、津貼、實物等制度外收入,大搞職務消費,造成嚴重的社會不良影響。上述現象是我國收入差距不合理擴大的主要原因。
近幾年,收入差距不合理擴大導致一系列仇富、襲富甚至殺富事件發生,誘發社會危機。在社會信息化、公開化、民主化浪潮的推動下,高收入群體的收入來源逐漸顯露出來,一些憑借灰色收入致富的群體的收入來源越來越難以隱匿,黑色收入事件不斷被曝光,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差距越來越清晰、直觀地暴露在社會公眾面前。面對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擴大,低收入群體、弱勢群體心理十分復雜。他們中的一些人會將自己的貧困與收入水平絕對的或相對的下降歸罪於富人的為富不仁,他們甚至懷疑黨和政府的富民政策,動搖改革的信心,將自己的不滿情緒向黨和政府宣洩。下崗工人傾向於群體性靜坐、堵塞交通,失土農民傾向於集體性上訪、圍困地方政府,企業轉退軍人一次次地找管理部門集體談判,落後地區的一些貧困人群乾脆到發達地區行竊越貨,以違法犯罪手段謀求生存。一些社會矛盾和突發事件正在向群體性、沖突性、政治性方向發展,嚴重影響社會穩定與社會和諧。構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不僅僅是我國收入分配關系的調整,而是關繫到經濟長期繁榮、社會安康和諧的重大工程。
二、構建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的新思路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就構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出新的思路,即「完善收入分配製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構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一項系統、復雜的工程,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提出一系列政策舉措。
第一,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註重社會公平。構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首先要協調好「共創與共享」之間的相互關系。「共創」即每個社會成員都應該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對於經濟發展都負有一定責任,共同創造財富是全體社會成員應該遵循的基本准則。「共享」則是全體社會成員都能夠享受到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果,在經濟發展的進程中增長社會福利。我們不能只強調「共享」而忽略了「共創」,「共創」是「共享」的前提;也不能只講「共創」而不講「共享」,把「共創」看作「共享」的唯一前提。「共享」不是「施捨」,而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對於那些暫時處在不利生活境地的社會成員,政府有責任提供必要條件,藉助社會力量幫助他們共同抗拒社會風險,通過必要的「輸血」機制使這些社會成員能夠恢復「造血」功能,度過暫時困難,增強他們創造社會財富、回報社會的能力。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加強收入分配宏觀調節,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註重社會公平。」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逐步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物質和文化水平,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成果。「共享」改革與發展成果,政府負有最重要的責任,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共享」機制。因為「共享」行為的實現,需要通過立法、通過政府制定一系列合理的國民收入再分配政策來完成。政府是公共收入的主要分配主體,經濟發展的「共享」成果一般是通過政府為主體,組織、導向、協調予以具體實現的。面對中國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的現實,政府應該更加註重社會公平,通過整頓和規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解決收入差距過分擴大問題。在做大蛋糕、做好蛋糕的同時,強調分好蛋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通過構建合理的國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秩序使我國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收入差距全面縮小。
第二,緩解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努力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重。「調高」、「補低」、「擴中」是十六屆六中全會關於構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精神。《決定》指出:「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促進共同富裕」。中等收入群體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這是世界各國的廣泛共識。通過「調高」、「補低」、「擴中」措施,可以將我國目前不甚合理的「正三角型」收入分配結構引導到以中等收入群體為主體、較為合理的「橄欖型」收入分配結構。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形成穩定的中等收入階層雛形。在城鎮內部,收入和財產的集中化趨向使城鎮中的中等收入者難以成為一個穩定的階層。城市化進程緩慢、農村生產力發展停滯不前又使得廣大農村居民很難進入中等收入階層。構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調節的重點,是要減少低收入者人口比重,努力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降低基尼系數,緩解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現象。具體而言,必須繼續推進城市化發展戰略。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業人口會不斷減少,可以節約出大量的耕地用於發展農業,土地規模經營才會不斷擴大,勞動生產率才會不斷提高,農民收入才會不斷的增加。堅持技術密集和勞動密集、資本密集型產業並舉發展,保持經濟長期持續快速發展和充分就業。建立中等收入者比重擴大的穩定機制,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人力資本培育體系。要使低收入者收入能持續、有保證地增加,提高勞動者的要素質量十分重要,它是提高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進而獲得較高的勞動力價格的關鍵。這需要推動人力資本培育制度的變革,形成合理的梯度發展的教育結構和人才結構。提高城市化水平,需要進一步改革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消除農村人口、貧困地區人口轉移的制度性障礙;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加快農業用地使用權的市場化流轉。
第三,加強法制建設,嚴格整頓公共部門混亂的分配秩序。法律對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調節表現在立法調節和司法調節兩個方面。立法調節包括最低工資立法、勞動者權益保護立法、社會保障立法等等。目前,我國國民收入分配體系中存在立法不健全問題,要採取積極措施,加快立法步伐,以統一的法規來約束和規范全社會各個行業和各個階層的收入分配行為。司法是法律實施的保障。收入分配合理有序需依靠司法監督檢查;司法保障制定的法律、法規得以執行,才能解決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領域發生爭議,裁決、調節收入分配有關矛盾,打擊和取締非法收入。現時期,要加強對公共部門的收入分配的依法監管,防範公共部門將公共利益轉化為小集團和個人薪酬的福利傾向。加大對壟斷行業的改革,放寬市場准入,鼓勵公平競爭,控制壟斷行業從業人員收入的過快增長,探索將壟斷行業的超額所得向全民轉移的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國家公務員工資制度,在促進公務員群體成為穩定的社會中等收入階層的同時,防止公務員待遇過快和大幅度增長,緩解公共部門和非公共部門收入矛盾。對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行為要實施有效監控,避免借國有資產戰略性調整之名行侵吞全民優質資產之實,審慎設計年薪制,使其發揮有效的激勵作用。《決定》指出:「健全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規范地區津貼補貼標准,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加強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價位、行業人工成本信息對工資水平的引導作用。」「規范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確定管理者與職工之間合理比例。」「加快壟斷行業改革,調整國家和企業分配關系,完善並嚴格實行工資總額控制制度。」這些政策主張都是規范和整頓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應該予以落實。當前,由經濟違法及腐敗造成的貧富懸殊性質惡劣,人民群眾強烈不滿,對此必須依法治理,刻不容緩。對於侵吞公有財產、偷稅漏稅、行賄受賄、權錢交易等行為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第四,重視稅收制度改革與建設,完善稅收征管體系。稅制建設與稅收調節重點應該是對高收入群體的過高收入實施有效調控,防範制度外不合理收入、灰色收入的過快增長。目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是我國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占稅收總額的2/3左右。這樣的稅收來源結構,不利於對日益擴大的居民收入差距現象實施有效調節。今後,在統一內外資企業稅賦水平的前提下,應注意個人所得稅和消費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決定》指出:「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強征管和調節。」一方面通過確定合理的個人所得稅稅基、稅率等項目和建立有效的征管機制調節過高收入,提高個人所得稅佔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另一方面通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來提高中低收入階層的福利水平。為了提高農民的福利水平,在取消農業稅的同時加強對耕地佔用稅的征管,並確保該項收入能夠最終補償給失地農民。對於高收入的調節,除了運用個人所得稅外,應盡早開征物業稅、特別消費稅等新的稅種。物業稅是針對財產佔有差別而帶來的收入差距進行課稅的收入調節手段。我國以勞動收入為主體的收入分配格局正在被改變,居民的財產性收入增長很快。據有關資料統計,2004年我國收入最高的10%家庭的財產總額占城鎮居民全部財產的比重接近一半,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財產比重只有1%左右,80%的中等收入的家庭僅有財產總額的一半。以房產為主體的財產性收入在居民家庭收入中的份額以及對貧富差距的影響呈上升趨勢,超過了工資性收入對貧富差距的影響。開征物業稅的現實目的在於改善整個社會的公平與效率體系,緩解社會因財產佔有不均而導致的貧富差距拉大趨勢,體現社會公平的價值取向。
第五,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市場經濟體制比較完善的國家裡,市場對勞動者的工資收入起基礎性調節作用。由於市場的自發傾向和勞動者個人天賦與能力差別,個人收入水平難免懸殊。為了保障人們的基本生活,實現公平目標,社會保障對個人收入差距起重要的調節作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已經初步建立起來,然而,隨著市場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深化,勞動者就業形式日趨多樣化。農村勞動力大量向城鎮轉移,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日益突出出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增多,城市勞動者自謀職業、進入非公企業就業成為主要途徑;失土農民的養老、醫療、就業等保障有必要納入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以城鄉分割、城鎮公有企業為主體的單一社會保障制度,因其覆蓋面小、資金渠道狹窄、管理服務社會化程度低等問題已無法適應不斷發展的勞動就業形式的變化。按照權利和義務相統一、在經濟發展基礎上更加重視公平的原則,通過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新經濟體制要求的、覆蓋全體公民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十分必要。《決定》強調:「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政府在構建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時,應該把解決絕對貧困問題放在首位。這一部分人群掙扎在生存線上,不予以及時幫助,有生命威脅。亞洲開發銀行建議,中國應該迅速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根本上解決人均年收入低於680元的人口的溫飽問題。實行這一制度每年所需資金約為40億元人民幣,國家財政完全有能力承受這部分支出。在中國,絕大多數城市人口已經被納入低保系統,應該說城市中絕對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大體上得到解決。當前的工作應該是完善低保發放。對於他們的子女上學、基本醫療、以及在城市水、電、氣價格調整時需要給予特殊的補貼、照顧,使他們的生活狀況不至於惡化。有了城鄉兩個「低保」系統,就可以把中國絕對貧困問題基本解決。從國家財力與各級政府的執行力來說是可以在短期內做到的。
Ⅱ 中國實現了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了嗎
沒有。中國低收入人口佔比較大。
Ⅲ 中國的計劃經濟體制什麼時候結束
中國的計劃經濟體制在1992年時結束。
我國由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的提出是十四屆五中全會。
1992年,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利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
「我們要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使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使經濟活動遵循價值規律的要求,適應供求關系的變化;
通過價格杠桿和競爭機制的功能,把資源配置到效益較好的環節中去,並給企業以壓力和動力,實現優勝劣汰;運用市場對各種經濟信號反應比較靈敏的優點,促進生產和需求的及時協調。」
從黨的十四大起,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取向確定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成為自覺、主動的歷史進程。
按照十四大的部署,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從中國的基本國情出發,把黨的十四大決定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基本原則系統化、具體化,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乾重大原則、方針和內容做出決定。
《決定》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微觀基礎到宏觀管理,從城市改革到農村發展,從經濟運行機制到科技教育體制,從經濟手段運用到法律制度建設,從生產、分配到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和領域,規劃了上世紀90年代的改革任務,構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框架。
《決定》為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勾畫了科學、系統的宏偉藍圖,成為全黨、全國人民開創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宏圖大業的行動綱領。
實現從計劃經濟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偉大變革,這是從我國的具體實際出發的,同時借鑒了國際市場經濟的成熟經驗,在市場運行機制和法律准則等方面與國際社會基本一致。到本世紀初,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已經成為資源配置的基礎性力量。
當市場經濟體制基本構建起來之後,市場化進程的重點則在於完善市場經濟秩序,或者說是市場經濟建設的「質量」方面。所以,黨的十六大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為「本世紀頭二十年經濟建設和改革的主要任務」之一。
(3)橄欖型經濟中國計劃多久實現擴展閱讀:
國有企業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點和難點
我國在公有制為主體的基礎上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解決許多極其復雜的問題,其中的重點和難點是讓國有企業成為市場主體。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確立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強調以擴大企業自主權為主要形式,調整國家與企業之間的生產管理許可權與利益分配關系,在企業內部建立各種形式的經濟責任制。這一時期改革的主要舉措是「放權讓利」,先是實行國有企業利潤留成制度。
1981年實行「利潤包干制」,企業按核定的利潤目標向國家承包,超過的部分歸企業留用,完不成的部分由企業自行補齊。此後又實行了「利改稅」,把國有企業上繳利潤改為繳納稅金,稅後利潤全部留歸企業。
1984年,中央明確提出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後,國有企業開始推行多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有自主選擇和安排產供銷活動的權利,有權擁有和支配自留資金。
1992年,中央頒布《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明確規定企業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銷售權、資產處置權等經營自主權。事實上,這一時期國有企業已逐步擁有了產品所有權,基本確立了市場主體地位。
從1993年到2002年,隨著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國有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這一時期國有企業改革從政策調整進入到制度創新階段,國有企業開始推行公司制改革。
1993年,中央提出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
1999年,進一步明確公司制的核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要求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到20世紀末,大多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已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此後,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繼續深化。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
在這個框架下,中央又正式提出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按照這一思路,國有企業不斷深化公司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同時,分類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實現股權多元化,提升國有資本經營效率和效益。
由此可見,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也是生產資料所有權與產品所有權科學分離的過程。如果說在早期放權讓利階段企業尚不擁有獨立的產品所有權,那麼,到了承包經營制階段,經營權與產品所有權就都下放給了企業。
後來的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進一步推動了生產資料所有權與產品所有權分離。今天,我們完全可以自信地說,經過40年改革創新,我國國有企業已經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Ⅳ 經濟橄欖型什麼時候提出來的
1999年,在遭受了東南亞金融危機、1998年長江流域大洪水以後,國家開始實行國有企業三年脫困的政策。面對當時的社會大環境,國際國內曾經有不少人唱衰中國經濟。中國經濟到底怎麼了?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經濟學家趙海均先生,在這本書中,他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中國經濟之所以出現一系列問題,是因為沒有充分認識到中國經濟發展的規律。因此,他就當時中國社會大家關注的一些問題提出了許多獨到的見解。譬如投資拉動問題、消費問題、收入問題,社會保障問題,包括大家後來熱議的區劃調整問題。 他最先提出了「橄欖型」社會的概念。他認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高速增長,「共同貧困」的局面已經消失,但「共同富裕」還只是一張藍圖。深深困擾政府和社會的一個問題是:東西分化、城鄉分化、地區分化以及社會各階層之間的貧富分化,形成所謂的「馬太效應」,即,窮者越來越窮,富者越來越富。
Ⅳ 中國能建成橄欖型社會嗎
橄欖型社會是指社會階層結構中極富極窮的都很少而中間階層相當龐大的社會,相對於金字塔型社會而言,橄欖型社會更加穩定、更加安全。
改革開放30多年來,由於鼓勵「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這樣一個中等收入群體正在逐漸形成。中國社科院的陸學藝教授經過長期研究後指出,如今中國的中間階層能佔到23%;而在5年前,這個數字是18%。陸學藝教授曾經期望中國的中間階層能夠以每年1%的幅度增長,現在看來,這個期望正在變成現實。依此推算,到2020年,中國的中間階層能夠佔到人口的1/3。隨著今年開始的社會分配政策的調整,這個數字有望突破。
社會學理論認為:有社會責任心的中間階層應該是社會中堅,但這有待於這個階層的「自我意識」亦即常說的公民意識的形成。在汶川大地震中,很多志願者自發奔赴災區參加抗震救災,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公民意識的覺醒。
然而,很多人並不認為自己是「中等收入群體」。這與當前房地產市場的房價高企、持續上漲密切相關。因為擁有一套自有房產通常被看作是中間階層的標識,而當本來有望進入中間階層的社會群體距離這個期望越來越遠時,就會引起利益攸關者的騷動不安。於是,「房奴」、「蟻族」為代表的公眾輿論開始進入社會主流意識。
一個社會中的中間階層的形成和發展壯大,也需要社會管理者理性地給予培育。在發達國家走向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的過程中,都採取過一些政策措施幫助藍領工人購買自己的住房,讓他們擁有自己的資產,譬如對購房者減免稅收乃至予以補貼。二戰以後,很多國家的政府以住房社會政策來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目標。
Ⅵ 橄欖型收入的經濟情況
近些年來,「中產」也成了描述經濟生活的熱詞。或許是伴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收入兩級分化趨勢不斷加劇以及社會發展不平衡性的增強,全球中產階級規模在一定程度上呈現萎縮趨勢,特別是歐美中產階層正深陷債務與危機之中,許多經濟學家紛紛將新興市場的中產階層視作全球安全與繁榮新時代的潛在基礎。然而,對於現實中的中等收入階層而言,現在,如何走出增長困境才是邁向希望的第一步。
在全球范圍內,中產是一個尚無確切定義的名詞,通常依收入、教育、專業,以及職場影響力、社會活動能力等方面來界定。所謂中產,不僅在於財富多少,更在於價值的創造。在2000年之前,社會階層結構中已顯露了中產階層崛起的勢頭。2001年的調查表明,中等收入階層的規模約占總人口的15%左右。而根據2006年社會科學院綜合社會調查數據(GSS)的綜合分析,如果按照年均收入11800至17700美元的標准劃分,中產階層的規模比例為23%左右。盡管增長勢頭很快,但仍遠低於發達國家甚至是新興經濟體國家的平均水平。這種收入群體結構的現狀,是整體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擴大的結果。
根據世界銀行的報告,貧富分化日趨嚴重:從2000年開始,基尼系數已越過0.4的警戒線,並逐年上升;2006年已升至0.496,2007年達到0.48。目前,基尼系數為0.5左右,已超過了國際警戒線。而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調查數據,也同樣驗證了收入分配差距不斷擴大的現狀:城鎮居民最高和最低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從1985年時的2.9倍,上升至2005年時的9.2倍,而目前這一收入差已達到驚人的20倍之多,遂造成了社會「兩頭大,中間小」的局面。
這種收入群體結構,與要素結構密切相關。中等收入群體主要靠人力資本和人力資源要素獲得收入,但從要素分配結構看,物質資本擠佔了勞動和人力資本。首先,生產率的提升得益於資本生產率的提升而非勞動生產率的提升,因此初次分配中資本佔比自然增加;其次,正處於工業化中期階段,部分地區尚處於工業化初期,在這樣一個工業化階段,資本收入佔比的提升是一個自然的必然現象。這種稀缺導致了資本相對於勞動的強勢,盡管得益於人力資本的提升,以人均產出來計量的勞動生產率提高很快,但資本相對於勞動處於強勢地位,實際上擠佔了勞動率提升應得的那部分收入。
還有重要的一點,因為缺乏有效的社會保護網,中產階層的成長很艱難。一般而言,國際通行的居民住房開支比例,約占家庭收入的20%至30%左右,房價收入比(一套家庭平均居住面積的住房價格與一個家庭的年平均收入之比)則在3至6之間。當房價收入比高於10時,則居民收入水平不足以負擔高水平的房價。房地產研究院報告稱,2009年房價收入創歷史新高,商品住宅的房價收入比已超過國際平均水平4至5倍,極大透支了中產階層積累財富的能力。因此,中產階層非但沒有成為社會的中堅層,反而成為社會的夾心層。
從發達國家走過的歷程看,培育壯大中產階層是向「橄欖型」社會轉型的關鍵。所以,要想在下個三十年實現向橄欖型社會的轉變,首要的一點,是加速健全和完善私有財產保護的法律制度。具體而言,創造「創基業,企業創財富,百姓創家業,能人創企業」的大格局,保護私有財產有助於創造出良好的市場投資環境和有效的激勵機制,以此促進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進而催生新的中等收入群體。
第二,完善收入分配調節機制和收入穩定增長機制,將初次分配與二次分配視為有機整體,強化「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再分配機制的「逆向調節」問題較為突出,所以,筆者認為,深層次改革不僅需要從再分配環節即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總體水平及其合理結構入手,還要擴展到初次分配環節,包括「工資、保險、福利」三位一體的薪酬體系和稅制的改革,實施「調高、擴中、提低」的戰略,以擴大中產階層的比重。
還有,針對高房價扼殺中產階層的現狀,徹底改革住房制度和供給體系,盡快啟動住房市場「雙軌制」,將投資性需求和奢侈性住房交由市場,而對真正出於消費性和自主性住房需求的交由政府,並根據不同層次的住房需求,對土地供應和金融支持做出合理安排。同時,相應的土地政策、財稅政策、保障政策、金融政策等加以明確地劃分與定位,盡可能避免重復過去那種應急式的短期急風暴雨的政策。
最後,加大人力資本投入,提升中產階層的發展潛力。在總體布局上,注重發展有利於增加就業含量和開發利用人力資源的經濟產業和生產服務領域;在要素投入上,注重通過人力資源的充分開發利用來促進經濟增長;在具體安排上,加大教育制度、就業制度、戶籍制度和養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構建順暢的社會流動機制,以打破社會階層之間的壁壘,為低收入階層提供有效的向上流動的機會,為人力資本可持續發展掃除制度性障礙。
Ⅶ 未來的中國經濟發展方向在哪裡
摘要 未來中國的經濟發展方向就是橄欖型經濟。
Ⅷ 中國的計劃經濟到什麼時候結束的
19世紀40年代,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了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在18世紀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的思想成果上,創立了科學社會主義學說。科學社會主義的誕生以1848年《共產黨宣言》的發表為標志。馬克思所闡述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具有以下特徵:在經濟結構方面實行純粹單一的全社會所有制(即100%公有制);商品經濟將消亡,一切勞動產品將成為社會統一分配的對象;經濟運行形式方面由一個社會中心用統一的國民經濟計劃來配置社會資源,組織整個社會的生產、分配和消費(即100%計劃經濟)。
科學社會主義首先在俄羅斯得到了運用。列寧領導十月革命取得勝利,接著建立了第一個社會主義政權蘇聯。蘇聯經濟體制採用了高度的全民所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長期優先發展重工業特別是國防工業,依靠高能耗、高原材料消耗、高人力投入、粗放型發展,在蘇聯建國初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並在二戰中依靠軍事工業取得了勝利。從此,馬列主義被奉為社會主義陣營的寶典。
毛澤東領導的中國共產黨同樣在馬列主義的指導下奪取了政權。建國後,我國對如何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理解是完完全全的空白,基本上是全盤照搬蘇聯模式。在抗美援朝和國民經濟初步恢復後,毛澤東提出了「一化三改」的過渡時期總路線,即「社會主義工業化」、「改造農業」、「改造手工業」、「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到1957年第一個國民經濟五年計劃完成的時候,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基本建立起了公有制占絕對統治地位的100%計劃經濟體制。
由於種種原因,毛澤東的左傾思想逐漸佔了上風,並先後發動了「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中國經濟陷入徹底的混亂與倒退,但從本質上說,仍是一種完全的計劃經濟體制。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國開始實行改革開發,鄧小平和陳雲在1979年首次提到了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並不矛盾的概念。
1984年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確立了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
1993年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勾畫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
1995年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實現奮斗目標的關鍵之一是經濟體制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
自此,「計劃經濟體制」逐漸淡出歷史舞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漸深入人心,國家用宏觀調控的手段對市場經濟進行調節。
Ⅸ 橄欖型社會怎樣才能實現
實現橄欖型社會途徑:
一、採取各種財政、經濟政策實現「調高」、「擴中」、「提低」。
「調高」就是要調節高收入階層的財富,讓高收入階層負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調高」的核心是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消除行業壟斷。同時,對高收入行業和階層,要加大稅收的調節作用。
「擴中」就是要擴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數量,讓其成為分配格局中最重要、所佔比例最大的一部分。我國應該擴大中等收入者隊伍,促進形成」兩頭小、中間大」的分配格局,培育壯大我國中等收入階層的比重,為最終形成穩定的「橄欖型」社會結構創造條件。
「提低」是「擴中」的主要途徑之一。提高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基本利益,是社會穩定發現的需要,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國家必須要把「提低」的工作做好。
二、加強國家宏觀調控
國家宏觀調控在構建「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應該發揮更大作用,通過發揮財稅政策的收入轉移作用,確保財政的公共性和滿足教育、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有關方面的發展目標。
通過加大二次分配領域的調控力度,將公共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務的重點,逐步轉向城市低收入者和廣大農民,更好地滿足人們這方面的需求。
補充:
「橄欖型」社會,是指社會階層結構中極富極貧的很少,中間階層卻相當龐大。
從社會學意義上說,中間階層的壯大,使得對立的貧富兩極成為一個連續性的排列,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能看到拾級而上的希望,有助於舒緩貧富差距蘊蓄的對立情緒、以及由此衍生的系列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