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護環境的幾種途徑
保護環境主要有以下三方面途徑:
防止污染
包括防止工業生產排放的「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以及產生的雜訊、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交通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液體、雜訊,海上船舶運輸排出的污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鎮生活排放的煙塵、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防止破壞
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鐵路、公路干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等工程建設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農墾和圍湖造田活動、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地的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的開發對環境的破壞和影響,新工業區、新城鎮的設置和建設等對環境的破壞、污染和影響。
自然保護
包括對珍稀物種及其生活環境、特殊的自然發展史遺跡、地質現象、地貌景觀等提供有效的保護。另外,城鄉規劃,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樹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長和分布、合理配置生產力等,也都屬於環境保護的內容。
環境保護一般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術的、行政管理的,也有經濟的、宣傳教育的等。
十八屆五中全會會議提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動和主要任務之一。中國則把環境保護宣布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並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以保證這一基本國策的貫徹執行。
『貳』 環境保護的方法和手段有哪些
環境保護的手段
1法律手段
要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就必須加強環境保護,環境保護的一個重要手段是執法。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調整人們在開發、利用、保護和改善環境資源色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
2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是以自然環境資源價值理論為基礎,採用徵收稅費、押金、撥款和創造市場等方法,將自然資源開發的外部不經濟性內化到開發話動中,通過市場和價格機制促使企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經濟手段與行政手段的區別是它注重效率。我國目前採用的經濟手段主要是:稅務、資源產業管理、土地管理和環境保護等部門徵收的稅費。
運用經濟手段保護環境原則,是指在環境立法中除規定必要的行政手段外,應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防治環境污染和破壞,促進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運用經濟手段保護環境原則已為越來越多的國家環境立法所採用。
『叄』 礦山環境保護的經濟手段及其經濟學原理
經濟外部性理論是礦山環境經濟手段的理論基礎,它一方面揭示了現代經濟活動中出現的一些資源配置低效率現象的根源,另一方面又為如何解決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問題提供了可供選擇的思路和方向。確切地說,對經濟外部性理論進行分析,不但能使我們准確理解市場失靈與環境外部性的關系,而且還對我們在建立市場經濟中,如何更多地採用經濟手段來保護和改善環境提供許多啟示。
一、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的界定
關於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有各種不同的定義,但概括起來可以表述為:國家根據生態規律和經濟規律,運用稅收、交易市場、財政與金融、保證金等經濟杠桿,從影響成本和效益入手(使價格反映全部社會成本),調節社會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引導經濟當事人進行行為選擇,限制破壞礦山環境的活動,實現改善環境質量和使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具有兩種最基本的功能,即行為激勵和資金配置。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的行為激勵功能表現為通過經濟手段,藉助於市場機制的作用,使外部不經濟的環境費用內部化,改變生產者和消費者原有的生產生活模式,糾正他們破壞環境的行為;礦山環境保護經濟手段的資金配置功能主要包括:依據法律、行政授權,徵收和聚集用於環境保護的資金,重新分配和使用資金等。在經濟手段的執行過程中,經濟手段的兩種基本功能能否實現和如何實現,取決於政策執行過程中社會、經濟、政治甚至文化等背景條件的約束。
經濟手段主要是發揮市場在解決環境問題上的作用,從市場的角度,環境保護經濟手段分為「調節市場」和「建立市場」兩類。「調節市場」是利用現有的市場來實施環境管理,其主要經濟手段是徵收排污費和各種環境稅、建立保證金制度等;「建立市場」是用市場機制本身來解決環境問題,其主要經濟手段是明晰產權、排污權交易等。
二、經濟的外部性理論
經濟外部性理論是1910年由著名經濟學家馬歇爾提出的,隨後,他的學生,英國經濟學家庇古豐富和發展了經濟外部性理論。從這一理論可以理解到,經濟外部性有兩種:一是外部經濟性,即某項活動或物品會對周圍事物造成良好的影響;二是外部不經濟性,即某項事物或活動對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由此可以理解由開采礦產資源所造成的環境問題是一種典型的外部不經濟性活動。
表面看來,外部不經濟性是某一物品或活動對周圍事物的不良影響,如果深入分析一下,我們可以發現,對於礦山環境問題而言,其外部不經濟性是由於私人成本社會化。由於利潤動機的驅使,礦山開采者進行生產的目的就是要生產更多的礦產品,獲得更高的利潤。為達到這一目的,礦山開采者一般不會對其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進行處理。因為對廢棄物進行治理需要花費一定的人力、物力,這些將成為其成本的一部分,即為私人成本。礦山開采者不願對廢物進行治理,而通常選擇直接把廢棄物排入環境之中。由於廢棄物大量排入環境之中,就會造成環境污染。環境被污染後,會對環境之中的人和物造成損害,或者說會對社會造成經濟損失(各類損失均可轉化成經濟損失),我們可把這一損失視為社會成本。這樣,由於礦山開采者「節約」了自身治理污染的私人成本,而使社會付出了社會成本,即私人成本社會化了。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環境問題的外部不經濟性是由於私人成本社會化。私人成本社會化,這顯然不公平,它把自身的盈利建立在他人受損的基礎上。因而要解決環境問題的外部不經濟性,措施只有一條,即私人成本內部化,由生產者本身承擔治理污染的費用。由於社會成本一般遠遠大於私人成本,如果私人成本內部化,就全社會而言,可以較小的投入挽回較大的損失,這在經濟上也是有利可圖的。
三、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內部化方法及其原理
從目前環境政策領域已實施的手段來看,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內部化方法,大體上可分為直接管制手段和經濟刺激手段兩大類。直接管制手段即為傳統的命令控制型手段,是指政府根據相關的法律、規章和排放標准,直接規定活動者產生外部不經濟性的允許數量及其方式,並對違反或不遵守管制的活動者講行制裁或處罰。從經濟效率分析,由於直接管理手段的制定本身缺乏費用效益分析,其行使比其他手段所需費用更高,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是靠犧牲效率換取所謂的排污公平性。
1.損失賠償法
損失賠償法來源於西方發達國家,目前已被大多數國家廣泛用於解決環境外部不經濟性和污染損失賠償糾紛。簡單地說,損失賠償法必須解決以下問題:①是否發生侵犯財產;②應該由誰對誰賠償;③賠償數量多少。這樣才能使污染外部費用內部化。一般情況下,損害賠償法由法院行使。我國《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通則》等都明確規定了污染損害的賠償責任,表明任何單位和個人因環境污染造成人體健康損失和財產使用功能的損失,有權要求污染者進行損害賠償。
2.基於污染權的市場交易方法
美國經濟學家科斯認為,環境之所以受到損害是因為環境的產權不明晰,而環境的財產權或使用權不明晰正是政策失靈與市場失靈的原因。市場交易的核心就是要對環境資源建立可以實施的財產權,並且在受外部性影響的各方之間,確定一個契約性的協議。具備了這些先決條件,只要各方感到互有所獲,則利潤刺激機制也會促使各方努力通過創建新市場來維持環境資源的高效率配置,從而達到將所有的外部費用和效益內部化。
3.非市場性的經濟手段
所謂「非市場性」就是不通過買賣交易來實現目的的一種手段,這種手段主要是藉助政府的力量,通過價格、稅收、信貸和收費等手段,向使用環境資源的企業或消費者徵收一筆費用,以維護政府擁有環境資源所有權的主體權利,迫使生產者和消費者把它們產生的外部效果納入其經濟決策之中。一般來說,非市場性的環境經濟手段,可分為收費(稅)、押金制度和強制刺激手段等類型。
『肆』 我國環境管理現行的經濟手段有哪些
1.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主要指國家和地方各級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行政法規所賦予的組織和指揮權力,制定方針、政策,建立法規、頒布標准,進行監督協調,對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實施行政決策和管理。主要包括環境管理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同級政府機關報告本地區的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對貫徹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組織制定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政策、工作計劃和環境規劃,並把這些計劃和規劃報請政府審批,使之具有行政法規效力;運用行政權力對某些區域採取特定指施,如劃分自然保護區,重點污染防治區,環境保護特區等;對一些污染嚴重的工業、交通、企業要求限期治理,甚至勒令其關、停、並、轉、遷;對易產生污染的工程設施和項目,採取行政制約的方法,如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書,審批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三同時」設計方案,發放與環境保護有關的各種許可證,審批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生產、進口和使用;管理珍稀動植物物種及其產品的出口、貿易事宜;對重點城市、地區、水域的防治工作給予必要的資金或技術幫助等。
2.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環境管理的一種強制性手段,依法管理環境是控制並消除污染,保障自然資源合理利用,並維護生態平衡的重要措施。環境管理一方面要塞立法,把國家對環境保護的要求、作法,全部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強制執行;另一方面還要靠執法。環境管理部門要協助和配合司法部門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的犯罪行為進行斗爭,協助仲裁;按照環境法規、環境標准來處理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問題,對嚴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提起公訴,甚至追究法律責任;也可依據環境法規對危害人民健康、財產,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個人或單位給予批評、警告、罰款或責令賠償損失等。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從中央到地方頒布了一系
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由國家憲法、環境保護基本法、環境保護單行法規和其他部門法中關於環境保護的法律規范等所組成的環境保護法體系。
3.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是指利用價值規律,運用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控制生產者在資源開發中的行為,以便跟制損害環境的社會經濟活動,獎勵積極治理污染的單位,促進節約和合理利用資源,充分發揮價值規律在環境管理朗杠桿作用。共方法主要包括各級環境管理部門對積極防治環境污染而在經濟上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發放環境保護補助資金;對誹放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單位,按照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徵收排污費;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污染的單位和個人處以罰款;對排放污染物損害人群健康或造成財產損失的排污單位,責令對受害者賠償損失;對積極開展「三廢」綜合利用、減少排污量的企業給予減免稅和利潤留成的獎勵;推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征稅制度等。
4.技術手段
技術手段是指藉助那些既能提高生產牢,又能把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控制到最小限度的技術以及先進的污染治理技術等來達到保護環境目的的手段。運用技術手段,實現環境管理的科學化,包括制定環境質量管理(www.chinatpm.net)標准;通過環境監測、環境統計方法,根據環境監潮資料以及有關的其他資料對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污染狀況進行調查;編寫環境報告書和環境公報;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交流推廣元污染、少污染的清潔生產工藝及先進治理技術;組織環境科研成果和環境科技情報的交流等。許多環境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都涉及到許多科學技術問題,所以環境問題解決的好壞,在極大程度上取決於科學技術。沒有先進的科學技術,就不能及時發現環境問題,而且即使發現了,也難以控制。例如,興建大型工程、因湖造田、施用化肥和農葯,常常會產生負的環境效應,就說明人類沒有掌握足夠的知識,沒有科學地預見到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反作用。
5.宣傳教育手段
宣傳教育是環境管理不可缺少的手段。環境宣傳既是普及環境科學知識,又是一種思想動員。通過報刊、雜志、電影、電視、廣播、展覽、專題講座、文藝演出等各種文化形式廣泛宣傳,使公眾了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和內容,提高全
民族的環境意識,激發公民保護環境的熱情和積極性,把保護環境、熱愛大自然、保護大自然變成自覺行動,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從而制止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行為。環境教育可以通過專業的環境教育培養各種環境保護的專門人才,提高環境保護人員的業務水平;還可以通過基礎的和社會的環境教育提高社會公民的環境意識,來實現科學管理環境以及提倡社會監督的環境管理措施。例如,把環境教育納入國家教育體系,從幼兒園、中小學抓起加強基礎教育,搞好成人數育以及對各高校非環境專業學生普及環境保護基礎知識等。
『伍』 我國環境保護的三大政策是什麼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政策
其主要措施是:把環境保護納入國家和地方的中長期及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對開發建設項目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2、誰污染,誰治理政策
其主要措施有:對超過排放標准向大氣、水體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徵收超標排污費,專門用於防治污染;對嚴重污染的企事業單位實行限期治理;結合企業技術改造防治工業污染。
3、強化環境管理政策
其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法規與標准體系,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機構及國家和地方監測網路;實行地方各級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對重要城市實行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
我國環境形勢嚴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唯GDP的政績觀尚未得到根本扭轉。
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經濟增長,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甚至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環境保護仍處於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
二是經濟發展和城鎮化建設進程中的環境壓力日趨強化。
我國粗放工業模式尚未根本改變,產業結構重型化特徵明顯。我國已成為世界上能源、鋼鐵、水泥等消耗量最大的國家之一,主要礦產資源對外依存度逐年提高。消費結構快速升級,不可持續的消費行為日益盛行。
三是經濟全球化帶來的環境壓力進一步加大。
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國際社會要求我國承擔更多環境責任的壓力日益加大。我國對外產品出口承擔了巨大的生態環境逆差。
『陸』 中國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環境保護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國家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而要做好環境保護的具體工作,就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那就是要充分利用價值規律,要發揮競爭規律的作用,要支持資源的優化配置.
1、組織措施 主要是建立環境保護的管理機構和監測體系。
2、經濟手段 三廢處理設施、除塵設施、污水處理設施、雜訊防止設施;綠化;放射性保護;環境監測設施;復墾造田等。投資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新建及改擴建項目的工程基建投資;主管部門和企業自籌資金;排污回扣費,即環保補助資金。
3、環保資金來源的政策性措施 為保護環境和治理污染,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制定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使用暫行辦法》、《關於工礦企業治理「三廢」污染開展綜合利用產品利潤捉留辦法的逼知》、《關於環境保護資金渠道的規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保證了環境保護與治理經費有一個重要來源。一些省、市、區也制定了相應的法規,
《綱要》強調,要實行強有力的環保措施:一是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和各部門主要領導是本轄區和本系統環境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對環境保護主要任務和指標實行年度目標管理,定期進行考核,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二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根據生態環境的要求,進行產品和工業區的設計與改造,制訂和實施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實現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三是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各級政府要將環境保護列入本級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並逐年增加,加大對流域區域污染防治、環保試點示範及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四是加強環境保護監管。建立健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單位負責的環境監管體制。健全環境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防止特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重點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清潔生產審核、強制淘汰、限期治理、環境標識和認證制度。五是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重大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公示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六是大力發展環保產業。進一步提高環保裝備技術水平。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設施投融資機制,鼓勵各種社會資金投資污染治理設施建設。七是擴大國際環境合作與交流。積極引進國外資金、先進環保技術與管理經驗。參與國際公約和有關貿易與環境談判,履行相應國際義務,維護國家環境與發展權益
『柒』 環境治理的辦法有哪些
治理,指的是治理污染。到20世紀60年代,不少國家不斷發生公害,治理環境污染成為迫切的任務。工業發達國家先後建立了環保機構,頒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並採取政治、經濟手段,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治理不是治本的辦法,只是應急措施。
『捌』 環境管理的基本手段有哪些
環境管理的基本手段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技術手段、宣傳教育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