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濟糾紛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經濟糾紛開庭後6個月內出判決結果。
經濟糾紛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無法通過正常的協商、調解途徑解決糾紛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事實和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的一種書面訴訟文書。一般的民事訴訟,要看雙方是否能夠調解,如果雙方能夠調解,立案後隨時到法院調解,即可結案;如果雙方爭議較大,無法調解,需要開庭審理的話,最快要在十五天答辯期後開庭,開庭後如果雙方可以調解,可以結案,如果還是無法調解,需要第二次開庭的話,時間就長了,如果不需要第二次開庭,則要等法院出判決書。
民事訴訟一審普通程序審限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復雜的可以延長六個月,一審簡易程序審限為三個月;案件經過法院開庭審理,查清案件事實後,一般會擇日宣判,出判決書,也有當庭宣判的,但這種情況較少。經濟案件的受案范圍,是指哪些經濟糾紛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確定人民法院對經濟案件的收案范圍可以明確人民法院與仲裁機構和有關行政部門之間受理經濟糾紛案件分工和許可權。依照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體的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公民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發生的經濟權益糾紛案件。主要包括各種合同糾紛案件和經濟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❷ 民事訴訟經濟糾紛案一般在立案後多長時間開庭審理
民事案件具體的開庭時間應該由法官進行告知,法律並無具體規定,但是需要在審限內開庭。
《民事訴訟法》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第一百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❸ 民事經濟糾紛立案後一般多久公安會拘留被告人
不會拘留的,只有法院判決後,你拒絕執行罪,才拘留你,嚴重的判刑三年。
❹ 民事經濟糾紛案一般開庭審理後判決書多久能下來
耐心點,才半個月,時間不算長。從受理時起,簡易程序只要不超過三個月、普通程序只要不超過六個月就是合法的。
相關法律知識:
判決書
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
民事判決書
第一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亦稱一審民事判決書,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對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按照
民事訴訟法規
定的第一審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審理終結後,依照國家的民事法律、法規或經濟法律、法規,就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書處理決定。
第二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亦稱二審民事判決書,它是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對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民事判決提起上訴的民事案件或經濟糾紛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後,依法作出維持或者改變一審民事判決的書面處理決定。
審判監督程序的的民事判決書,亦稱再審民事判決書,他是人民法院對本院或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和調解協議,發現確有錯誤,或者根據當事人符合法定條件的再申請,或者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後,就訴訟那個當事人之間的權力義務關系,作出重新確認處理的書面決定。
❺ 民事經濟糾紛法院受理後多長時執行
你是不是把話說完整了?你說的民事經濟糾起訴了嗎?法院判決了嗎?判決生效了嗎?如果判決生效,對方按判決確定的期限履行了嗎?只要法院做出生效判決,對方沒有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強制執行後,應在六個月執行。在六個月內不執行的,可以申請上一級法院執行。參考《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❻ 經濟糾紛庭審後多少時間能判決
法律沒有規定開庭後多久判決,但是規定了立案後多久判決。作為民事經濟案件,一審簡易程序立案後三個月之內審結,一審普通程序通常立案後六個月之內審結。
❼ 經濟糾紛案,開過庭,多久才宣判
法律沒有規定開完庭之後多久宣判。但是,法律規定了法院的審理期限。作為民事經濟案件,如果是一審簡易程序,法院應當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判決;如果是一審普通程序,應當從立案之日起六個月之內判決。
通常來說,如果經濟糾紛的案情簡單,法院開庭之後一般兩周之內宣判。
❽ 民事經濟糾紛立案後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的案件,只要在審限內開庭都是符合規定的。經濟糾紛適用簡易程序的,一般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❾ 民事經濟糾紛案從立案到結案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❿ 民事經濟糾紛法院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法律分析:民事經濟糾紛法院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應當根據宣判的方式進行確定。人民法院對民事經濟糾紛開庭審理後,多久下判決書,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宣判方式進行確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選擇當庭宣判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因案件情況選擇定期宣判的,人民法院在宣判後,應當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