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事訴訟如何撤訴
【法律分析】: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民事訴訟撤訴流程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後,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依法准許原告撤訴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作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為另案被告,訴訟另行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❷ 民事撤訴怎麼走流程
法律分析:直接向法院書面申請撤訴即可。法院會返還證據原件。撤訴只需提交一個申請就可以。撤訴之後,法院會出撤訴裁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❸ 民事訴訟撤訴流程具體是怎麼樣的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撤訴流程是:
1.申請撤訴。根據《民訴意見》明確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後,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依法准許原告撤訴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作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為另案被告,訴訟另行進行。
2. 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他不願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因此,法院依法決定注銷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一條 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❹ 如何撤訴民事案件
法律分析:1、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2、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申請撤訴的條件:(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但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申請撤訴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本訴的進行。(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願。申請撤訴是原告處分自己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行為,除非原告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強迫原告申請撤訴,審判人員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動員原告申請撤訴。(3)撤訴必須合法。申請撤訴的時間必須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申請撤訴的人必須是有申請撤訴權的人;申請撤訴在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的行為,不得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有損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4)撤訴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當事人行使處分權,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申請符合條件的,裁定準許撒訴,案件審理終結;申請不符合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案件繼續審理。不論是否准許撤訴,都必須以裁定的方式告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按撤訴處理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申請撤訴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❺ 起訴後怎麼撤訴
法律分析:起訴後的撤訴方式:
1、視為撤訴。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申請撤訴,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❻ 經濟糾紛兩人和解後怎麼撤訴
法律分析:庭審前和解撤訴當然可以,但原告撤訴需要向法官提交撤訴申請書,法院審查後同意撤訴的,做出准予撤訴的裁定。原告是否撤訴,你問問主審法官或法官助理、書記員。如果他們說沒收到撤訴申請,或者不同意撤訴的,你還得准備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❼ 撤訴怎麼走流程
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申請撤訴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但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申請撤訴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本訴的進行;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願,是原告處分自己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行為,除非原告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強迫原告申請撤訴,審判人員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動員原告申請撤訴;
3、撤訴必須合法,申請撤訴的時間必須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申請撤訴的人必須是有申請撤訴權的人,申請撤訴在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的行為,不得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有損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4、撤訴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當事人行使處分權,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申請符合條件的,裁定準許撒訴,案件審理終結,申請不符合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案件繼續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八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❽ 民事經濟糾紛撤訴流程
法律分析:民事經濟糾紛想撤訴的,需要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❾ 民事訴訟後原告撤銷訴訟的程序
民事訴訟後原告撤銷訴訟的方式有申請撤訴和按撤訴處理兩種。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按撤訴處理,即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不願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因而,法院依法決定注銷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
法律分析
民事訴訟是解決民事糾紛的一種方式,案件當事人即原告可能由於某些原因,在未宣判之前,可以選擇撤訴,但是撤訴成功不成功需要由法院作出裁決。原告撤訴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撤訴條件包括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必須是原告自願;必須合法;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二是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他不願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按撤訴處理的行為包括未按期交納訴訟費用;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等,撤訴的進行只能在宣判前,不能在宣判後,而且只有原告是有權向法院申請撤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 三十九、 將第四十八條改為第五十八條,修改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訴處理;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