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蘇州的刑事罪一般在哪服刑
刑期在一年之內的就在看守所服刑。超過一年的才會送出去,鎮江、溧陽的監獄,如果未成年人的話是句容的少管所。
❷ 誰能告訴我一般經濟犯罪,監獄生活應該是怎樣的都干什麼,生活條件怎樣求知情者解答
犯人的伙食很普通,菜基本上就是熬煮燉為主,什麼便宜吃什麼。比如熬蘿卜,燉土豆,煮豆角等等。
主要就是勞動,不同監區有不同的情況,一般都是早上六點起床整理內務,然後打飯,吃飯、打掃衛生,7點整隊出工,下午四點收工,二班的下午三點出工,晚上十一點半收工,如果有夜班晚上十一點出工。
白班的收工以後,在晚上要進行學習,七點的新聞聯播這是雷打不動的,然後還要學習文政治、文化、技術。二班的第二天上午進行學習。
在監獄裡面都是要干什麼:
一、入監隊
進入監獄,首先就要到入監隊。在入監隊主要就是學習各種行為規范,訓練隊列,有的時候還會從事一些簡單的勞動。
入監隊最大得特點就是嚴格,首先要做的就是改變身份意識,認清自己的身份這是最重要的,令行禁止,監獄警官的命令要必須服從。
二、下監區
入監隊的時間各個監獄也是有一定的差異,一般在一個月左右就要下監區了,一般會根據服刑人員的一些特點進行分配。
下到監區以後相對來說就要寬松一些,不過一般在剛入監區的時候還要進行一段時間的統一學習,然後再分給分監區或者一些小組。
在過去的時候我們把監獄稱作是「勞改隊」,這是很有道理的,監獄裡面的服刑改造主要就是以勞動改造為主,大部分的監獄都是這樣。
❸ 蘇州判刑後到哪裡服刑
法律分析:罪犯被判刑後,由人民法院將有關法律文書送達羈押本人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收到有關法律文書後在法定期限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正式分配後,由所在監獄及時通知其家屬;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❹ 經濟犯一般在哪裡坐牢
唉,每個經歷都有,因為他監獄封號前監區的不一定有專門一個監獄,全部是國家執行,像沛公一樣被抓起來的
❺ 蘇州的罪犯一般在哪服刑
一般都在相城區黃埭監獄【原相門監獄】
或者西山哪邊一個島上的監獄
❻ 想問,在寶山所犯經濟罪,判刑,在什麼地方服刑
在寶山經濟犯罪,巳判刑。判決生效後會被送到新收犯監獄,再由新收犯根據各監獄需要將新收罪犯依犯罪類型分配去監獄。
❼ 經濟犯罪判刑後指定什麼監獄
一般情況是經濟犯罪自己想去哪個監獄的,看守所就會按照他們的意思給選擇,監獄管理局也是批準的。
❽ 在犯經濟詐騙罪時,法院判決後會在案發地服刑還是在戶口所在地服刑有什麼法律規定嗎
根據《監獄法》的有關規定和司法實踐,對減刑後的罪犯服刑監獄 ,一般是不允許在犯罪地和戶口所在地的監獄,要異地服刑,以便於加強管理 。特別是職務犯罪,要跨區跨省服刑。
❾ 一般的經濟犯關到哪個監獄
關到了紀委,把問題交代完了才能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