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投資被詐騙的錢如何追回來
若要追回詐騙錢財,首先可以報警,向警方提供相應的財物證據,以及涉嫌詐騙的各種資料。假如是支付寶轉錢可以去投訴帶聊天記錄以及轉賬記錄也是這樣的,支付寶的追回率比較高。受騙的錢不一定能追回來,只能說有被追回的可能性,但概率非常低,需要受害人的配合以及相關 部門的重視。詐騙案一般很難偵破,調查取證困難,破案時間也會比較長,不利於追回受害人損失。身為受害者,積極聯系警方,提供盡可能詳細的幫助破案的信息,有利於盡快抓獲罪犯,追回損失。
如果警察短期內沒有進展,也不要過於急躁,耐心等待並且吸取教訓,不要再被騙。等待警察破案後如果追回贓款可能歸還給受害者,但是贓款被揮霍,罪犯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而且他的家人和其他人都不願意替他歸還贓款,否則就無法追回被騙的錢。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② 詐騙的錢怎樣追回來啊
詐騙案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索賠訴訟(還需要交訴訟費,詐騙案是不符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但是,被告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或者說被告人刑滿釋放後,是否能賠償,還是未知數(不確定的)。
詐騙案等經濟犯罪案件,受害人追回損失的財務是經過如下程序:
第一,由公安機關、檢察院在偵察、預審、提起公訴前的階段進行追贓;
第二,在法院立案後法院審理前再讓被告退賠。
但如果追贓(退贓)不成的,受害人往往自認倒霉。因為根據相應規定,詐騙案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受害人再另行提起民事索賠訴訟,還要先交訴訟費,在被告人沒有履行能力時,還會帶來訴訟費用的損失。
附法律(司法解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條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已經遭受的實際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
第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判決後,查明被告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應當裁定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第四條被告人已經賠償被害人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第五條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法律釋義:
根據該規定,只有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這兩種情況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顯然詐騙案中,被騙的錢不屬於上述兩種情況。這種情況屬於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根據該《規定》第5條 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也就是說,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經濟損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比如,像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在犯罪過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傷害、物品損害的,可以就醫療費、誤工費、交通、食宿、物品損害價值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③ 被騙的錢怎麼能追回來
法律分析:在實踐中,常見的詐騙形式包括電信詐騙和網路詐騙。要追回因詐騙而所遭受的損失,可以從採取以下幾種方式:
(1)要搜集保留相關的資料證據,比如匯款轉賬記錄的截圖,和騙子的聊天記錄的截圖或者能證明被騙的影像資料或者錄音資料等;
(2)如果詐騙金額較大,達到當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以所收集到的證據為基礎,向公安機關報案。報案後要積極配合警察了解案情,耐心等待警察的立案處理;
(3)如果被騙金額不大,不構成犯罪的,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④ 被騙了怎麼追回錢款
第一就是保留所有證據資料,不然回不來,
第二,不要浪費時間,時間越長,回來幾率越小
第三,短時間內的可以挽回
⑤ 被詐騙了。錢怎麼能追回來
但概率很低,防止對方轉移該筆財產⑥ 融資被騙怎麼追回資金
融資被騙可以報警進行追回。 融資遭受到詐騙,被害人應該及時到派出所報案,讓派出所介入調查,幫助追回被騙的錢,融資被騙涉嫌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餘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是因為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案件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詐騙案件的立案標准如下:1、詐騙罪立案標準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以非法佔有的目的,故意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為;2、法律規定,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以刑罰,該罪要求被害人因為行為人的詐騙行為產生了錯誤認識而處分了財產。詐騙罪的立案標准,詐騙就是指用虛假的手段和不正當的方法、騙取別人錢財的交詐騙。
⑦ 經濟糾紛在法院勝訴了,錢能要回來嗎
經濟糾紛在法院勝訴的太多了,可要回錢來的太少了。如果你的錢少,債務人可能迫於壓力會還你。但數額大了,他是不肯還的,而且幾乎是一點兒都不想還。而名了財產早就轉移了,而執行庭也不會認真去幫你追。
⑧ 投資受騙後怎麼做才是正確的如何追回投資金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現實生活之中,我們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投資受騙後怎麼做才是正確的,該如何追回資金也是很多朋友對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實際上我們要知道,當我們的資金被欺騙之後,我們先要到公安局進行相關的報案,報警之後是否會被立案,這就需要我們被騙的金額的實際的數目,如果達到一定的金額數目公安局就會直接立案,然後來去以詐騙罪的罪行去幫助我們追回相應的欠款。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的知道,當我們在投資受騙之後,通過這些相映的方式就能夠幫助我們追回我們想要的資金,能夠讓我們得到非常好的結果,這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必須要知道的,也是必須要了解的。
⑨ 經濟詐騙的錢還能追回來嗎
法律分析:這是有追回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關部門的重視。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