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秦國統一華夏,攻滅六國的經濟基礎有哪些
秦朝是華夏民族歷史上第一個封建性質的大帝國,它在中國歷史上的意義非常重大,它的前身是戰國時期一個名不見經傳的諸侯國秦國,一個並不被人看好能完成華麗轉身的小國家。
秦國為什麼能統一華夏也成為了無數歷史學者爭相研究的課題,有人認為是因為商君變法從根本上強大了秦國,也有人認為是因為秦國自秦孝公之後沒有出過昏君,更有人認為是因為秦始皇嬴政雄才大略。
這四大經濟區只有鄭國渠是屬於秦始皇嬴政,其餘三個都是屬於嬴政的祖輩,由此可見,秦國的經濟基礎在秦王政即位之時就已經奠定的差不多了,統一六國也只是一個時間問題,畢竟秦國已經從根基上強大了起來。
當然,秦國能夠在短短十年就滅掉六國建立秦朝,秦始皇的功績也不能被否定,秦始皇的存在就是硬生生的把這個時間給提前了很多。
Ⅱ 秦始皇統一六國,什麼是奠定經和軍事基礎
商鞅變法奠定了秦國的經濟、軍事基礎,獎勵耕戰促進了經濟、軍事的發展。
Ⅲ 秦始皇統一六國的經濟基礎是什麼
有強大的軍隊, 而支持這種軍隊的國家政策更是出色。 1.參加軍隊的士兵,殺一個敵人,有獎賞。具體什麼不太清楚了。所以秦國的軍隊,一上戰場像瘋了一樣。 2.農業政策,推廣耕種,把鐵器全部用作農業。軍隊用的兵器全部是落後的青銅。適合的農業政策保證了這么多的軍隊的供給。 3.國君有雄心,有野心 4.前幾代國君積累了雄厚的資金和軍隊。 統一,整體採用的政策是,遠攻近交,逐個突破的策略。
Ⅳ 戰國時期的國家為什麼會把發展農業放在第一位
整個戰國時代是中國古代歷史社會性質的過渡階段,在這一歷史時期,中國社會的各個方面的發展都取得了長足的突破,雖說戰國時代是一個利益紛爭不斷的年代,戰爭頻繁的爆發對於社會的結構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破壞,同時也損失了一部分的人口和財富;可是戰國時代卻是一個去舊換新的時代,在這個年代裡,所訂立下來的基礎,是之後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所共同受益的。
我們不能說,依靠農業經濟進行國家財富收入的方式,就比之西方的商品經濟要低的,這種認知是完全錯誤的,這其實是由時代的環境所導致的,文明發展的基礎不同性質不同,自然會造成發展方式上的差異。
事實上,西方所進行的商品交換,也只是一種發展形式而已,在他們的發展歷程當中,形式也是多有改善的,因此,我們還需要辯證的去看待這個問題;即使在戰國時代展露出對農業經濟的重視之後,之後的歷史社會對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更加的看重。
俗話說,
民以食為天,國以糧為本
,而在封建社會,人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經濟政策,基本的表現就是男耕女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其實如果真的能夠回到那個時代,或許真的可以像桃花源記當中所說的那樣,黃發垂髫並怡然自樂。
所以,當我們看到一種歷史發展形式的時候,我沒有將其深入的剖析,不能夠只是以現代人的角度去分析和評價古代人的發展,這樣是對我們發展歷史的不尊重,同時也是對我們賴以生存和傳承的文明的不尊重。
Ⅳ 從經濟角度分析秦國強盛的原因
商鞅
商鞅,衛國人,是我國戰國時期的一個著名的政治家。
商鞅本名公孫鞅,也叫衛鞅,後來在秦國被封為商君,因而又叫商鞅。他一生的主要活動和貢獻,是在秦國實行變法,歷史上稱之為「商鞅變法」。
商鞅從小就喜歡「刑名之學」,到了青年時期,他已經成為一個有學問有才乾的人了。
離魏相秦 舌戰群臣
最初,商鞅在魏惠王的相國公孫挫手下做小官時,就表現出他的才能,深得公孫挫的重視。在公孫挫臨死前,他曾把商鞅推薦給魏惠王做相,並說:「如果不用商鞅,就把他殺掉,決不能讓他離開魏國。」魏惠王對公孫挫的話根本沒放在心上,認為他病重在說胡話,既沒有重用商鞅,也沒有殺他。
戰國時期,齊、楚、燕、韓、趙、魏、秦七國爭雄。秦國比較落後,秦孝公為了使秦國稱霸,決心徵召有才能的人。他在求賢詔令中說:「誰能想出好辦法使秦國強盛,就讓他做高官,還封給他土地。」商鞅聽到這個消息後,決定到秦國去。
到了秦國以後,商鞅通過秦孝公的親信景監的介紹,與秦孝公面談了三次。前兩次會面時,商鞅講行帝王之道,秦孝公不感興趣,昏昏欲睡。第三次會面時,因為商鞅已經摸清了秦孝公急於稱雄於世的思想,大講富國強兵之道,秦孝公聽得非常高興。由於思想投機,兩個人一連談了幾天也不覺得累。於是,商鞅得到秦孝公的賞識,開始受到重用。
商鞅向秦孝公建議,在秦國實行變法。秦國貴族認為侵犯了他們的利益,堅決反對變法,弄得秦孝公猶豫不決。一次,秦孝公召集大臣討論變法時,商鞅說:「有獨到見解,作法高明的人,總會受到世俗常人的譏笑和反對。愚笨的人在事情發生後還不知為什麼,而聰明的人卻能做出正確的預見。一般人不能和他去商量革新和創造,只能讓他們坐享其成。做大事業的人,用不著跟一般人商量。只要能使國富民強,就不必按舊制度去辦,也沒有必要遵守老規矩。」秦孝公認為商鞅講得有道理。
可是,貴族甘龍卻認為商鞅講得不對,他說:「聖賢之人是不用改變民眾的習俗來推行教化的,明智的人是不改變原來的制度來治理國家的。依據舊制度治理國家,官吏熟悉,百姓安定。不按老規矩辦事—,天下的人就會議論紛紛。」他要秦孝公仔細考慮,不可輕舉妄動。
商鞅立即反駁說:「一般的人安於現狀,書獃子只會默守成規。讓這兩種人做官,只能是照章辦事,無所作為。三代不同禮,都成了王業;五霸不同法,也都成了霸業。聰明人立法,愚笨的人只能受法的管制;賢明人根據情況變更禮俗,不賢之人只能受禮俗的約束。」商鞅要秦孝公堅定變法的信心。
另一貴族杜摯也反對變法,他說:「沒有百倍的好處,不必變法;沒有十倍的功效,不用更換舊的東西。遵守舊法沒有錯,依照舊禮不會出偏差。」希望秦孝公維持現狀,不必變法。
商鞅毫不妥協地說:「古代的制度多了,應該效法哪一種呢?時代不同了,治理國家不能只按一種辦法行事。……違反古代制度的,不一定受到非議,因循舊制的也不值得贊揚。」
孝公聽了商鞅滔滔不絕的雄辯,大加贊揚,並深有省悟地說:「鄙野小巷的人少見多怪,孤陋寡聞的夫子才喜歡無謂的爭論。愚人高興的,正是明智人感到可憐的;狂妄人稱快的,正是賢能人所擔心的。拘泥於世俗的那一套議論,我不再想聽了。」於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變法了。
通過這場舌戰,以杜摯、甘龍為代表的守舊振失敗了,堅定了秦孝公變法的決心。
不畏權貴 變法革新
秦孝公下定決心變法,任命商鞅為左庶長(秦國是二十等爵,左庶長是第十級,掌握軍政大權),開始進行一系列重大改革。
商鞅變法前後有兩次。第一次是秦孝公六年(前356年)公布的,主要內容是:
一、編定戶籍,實行「連坐」。規定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國家直接掌握全國的戶口數,而且便於互相監督。一家犯法,其他家必須告發,不然就要一同受罰;告發人和殺敵者一樣受獎,賜爵一級。
二、獎勵軍功,禁止私鬥。新法規定:凡有軍功者,均可得到賜爵、賜地、賜官等獎賞。與獎勵軍功相聯系,對秦的爵制加以整頓,規定了爵位的二十個等級。宗室(國君的親屬)沒有軍功的,也不得享受特權,對田宅、臣妾都有明確的規定。這無非是鼓勵人們為秦國的封建政權而勇敢作戰。與此同時,商鞅變法還規定了禁止私鬥。所謂私鬥,並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鎮,被奴隸主所佔有。奴隸主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經常發生爭斗。新法規定不準私鬥,違犯者按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的處罰。其目的是在於削弱奴隸主的勢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
三、鼓勵耕織,發展封建經濟。新法規定,凡是一家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子就必須分家,否則就要加倍納稅。凡多打糧食和多織布的人,可以免除勞役和賦稅;凡因經商及懶惰而貧困的,其全家則淪為官府的奴隸。
四、制定嚴厲的法令。商鞅以嚴厲的法令來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法令制定的原則是「輕罪重刑」,即使犯了很輕的「罪」,也要處以極重的刑罰。據說連「棄灰於道者」(把灰倒在路上),也要處以黥刑(黥刑是古代一種肉刑,用刀刺刻額頰等處,再塗上墨)。
為了取得民眾的信任,商鞅在推行新法之前,想了些辦法。據說,他在國都南門外立了一根三丈長的木頭,下令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去,就賞給他十金。」老百姓都很奇怪,沒有人敢去試試。後又宣布賞五十金,一個不怕事的人把木頭搬到北門,果真得了五十金。通過這件事,人們都相信商鞅說話是算數的。因此,商鞅抓住了這個時機,公布了新法。
新法公布之後,受到許多人的擁護,但也遭到了舊貴族的反對。太子明知故犯,破壞新法,商鞅決定依法處理太子。但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刑,就對太子的兩個老師進行嚴厲的處罰。此後,再也沒有人敢不遵守新法了。
商鞅因變法有功,於秦孝公十年(前352年)被提升為大良造(又稱大上造,在秦的二十等爵中,屬於第十六級)。為了進一步保護封建制,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又頒布了加速封建改革的法令:
一、普遍實行縣制。商鞅變法前,只是在個別地區設立縣。新法規定,全國普遍推廣縣制,把過去奴隸制的邑、聚等組織都合並為縣。每縣設立縣令和縣丞,這是地方行政長官。從此以後,縣就成為封建地方政權的基本組織形式。這些官吏領取俸祿,由國君任免,與奴隸社會的世卿世祿制不同,它更有利於維護中央集權。
二、開阡陌(縱橫道路)封疆(田界),承。認土地私有。商鞅下令把過去國有土地上的縱橫道路和田界清除掉,鼓勵農民開墾荒地,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買賣。這樣就以法律的形式廢除了舊的土地制度,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這一措施對封建制的確立和發展,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三、統一度量衡。統一的辦法是:規定全國的度量衡都必須統一進位制度,即把升、斗、丈、尺作統一規定;製造統一的標準度量衡器,發到全國各地。目的自然是為了加強對人民的剝削,但是,這種統一對當時的經濟發展是有利的,也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礎。
收復失地 受封於商
在這次變法期間,秦國遷都咸陽。咸陽北靠高原,南臨渭河,交通便利,物產豐富。特別是通往函谷關,這對秦向東方發展極為方便。遷都咸陽,十分清楚地反映了秦國地主階級要向更大規模發展的雄心壯志。
商鞅變法以後,不僅沉重地打擊了舊貴族的勢力,而且也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鞏固了封建統治。經過多年的努力,秦國日益富強,逐步發展成為一個強國。
長期以來,魏對秦的威脅最大。因為魏當時是戰國七雄中的頭號強國,而秦國力量較弱,黃河以西大片土地一直在魏國的控制之下。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兵強馬壯,准備收復失地。秦孝公二十年(前340年),齊、趙兩國又一次向魏進攻,魏國形勢危急。商鞅認為這正是一個好機會,便率兵攻打魏國。魏國派公子昂為將,領兵抵抗秦軍。從秦、魏當時的兵力而論,秦國想迅速取勝,還是困難很大的。於是,商鞅給公子印寫了一封信,敘談在魏國的舊情,願意罷兵和好,並約公子印前來飲酒。魏國正處在幾面受敵的境地,對於商鞅的邀請,公子印深信不疑,前去會面。會面之後,正當飲酒時,早已埋伏好的秦兵一擁而上,將公子印抓起來了。秦軍趁勢打敗了魏軍,取得了一次重大的勝利。魏國對外連年作戰,國內空虛,只好把黃河以西大部土地割給秦國講和。魏惠王想起公孫挫病重時向他推薦商鞅為相之事,十分後悔地說:「我真恨我自己當初為什麼不聽公孫挫的話。」
商鞅打敗魏軍之後,秦孝公把於(今河南內鄉縣東)、商(今陝西商縣東南)之地十五邑封給他,因而號為商君。
五馬分屍 悲赴黃泉
商鞅採取暴力手段,鎮壓奴隸主貴族的反抗,因而遭到舊勢力的反對。在商鞅相秦十年之後,有一個名叫趙良的人,就代表貴族集團去見商鞅。開始時,趙良勸說商鞅讓位,後來又勸商鞅取消殘酷的刑罰,最後威脅商鞅,說他不遵守舊制,早晚要失敗的。他還兇狠地說:「孝公一旦死後,秦國想收拾你的人難道還少嗎?你的末日快到了!」商鞅掌握秦國的軍政大權,獨斷專行,因而同地主階級內部的一些代表人物也發生利害沖突,積怨甚多。商鞅對於這種處境,自己也很害怕,每次出門,都要有武裝衛士的保衛。後來,秦孝公病重,據《戰國策·秦策一》記載,孝公病重時,曾打算把君位讓給商鞅,商鞅沒有接受。孝公二十二年(前338年),秦孝公死了,太子駟即位,史稱秦惠文王。公子虔誣告商鞅密謀反叛,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立即逃跑。
當他在路上要求住店時,因沒有任何憑證,店主不敢收留,並對他說:這是「商君之法」的規定。商鞅沒有辦法,又跑到魏國,魏國對他早已恨之入骨,他只好回到自己在秦國的封地商邑。他組織了一些人馬,准備抵抗秦軍,但寡不敵眾,被惠文王的軍隊抓獲。惠文王以殘酷的刑法「車裂」,把商鞅處死。
秦惠文王及公子虔等殺死商鞅,這是地主階級內部的矛盾,並不是新舊兩種勢力的斗爭。因此,商鞅死後,秦國的改革並未停止,封建制繼續發展,並不斷地得到加強。
春秋戰國之際,是我國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社會大變革時期。改革舊的制度,改變舊的不適合生產力發展的一切舊的上層建築,這是時代的潮流,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在這個動盪的時代里,商鞅作為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敢於蔑視傳統的勢力和舊的習俗,積極投身於這場封建制改革運動之中,並使封建制度在秦國取得勝利,其歷史功績是應當予以肯定的。
其政不息 稱雄列國
商鞅變法的成功,除了客觀條件之外,在主觀上有兩點給我們以啟示:
首先,商鞅有創新的精神。商鞅從小就受法家思想的影響,但他在秦國主持變法時,並不是完全照搬李悝的主張,而是從實際出發進行的。如耕戰政策,當時許多政治家都在各個諸侯國實行過,然而只有秦國的效果特別顯著。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商鞅能夠從秦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出獎勵軍功等一系列具體的行之有效的辦法。因此,改革很有成效。據《史記》記載,商鞅在秦國推行改革十年之後,「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亍私鬥,鄉邑大治。」
其次,商鞅的斗爭精神。在推行新法過程中,商鞅也是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難的。但是,他敢於同舊勢力作斗爭,為維護封建統治毫不動搖。歷史上許多改革家之所以失敗,並不完全是因為改革的內容不符合實際,有的改革方案甚至很理想,但一觸犯權貴的利益和特權,就不敢繼續堅持下去,使改革成為紙上談兵。商鞅卻能以極大的勇氣推行新法,不畏權貴,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所以說,改革是有風險的,需要有膽識與魄力。否則,改革是不會成功的。
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作為地主階級政治家商鞅,把人民視為群氓,鼓吹愚民政策。同時,他也是以最殘暴的方式鎮壓人民,來維護封建的統治政權。如「連坐」法是相當殘酷的,它加深了人民的痛苦,因而怨聲四起。許多史書也都說,商鞅變法對人民沒有什麼好處,刑法越來越多,人民敢怒不敢言。
但是,評價一位歷史人物主要是看他在歷史上的貢獻。商鞅變法之後,使秦國富強起來,並為一百多年以後秦始皇統一中國打下了基礎,為確立和鞏固封建制度做出了極大的貢獻。因此,我們應該實事求是地評價商鞅的歷史功績,不應以個人品德上的殘苛來貶低他在歷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