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查封過的房子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解封
查封的房子下列情況下可以解封:
(一)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的;
(二)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解封經申請人同意的;
(三)裁定採取查封措施後被申請人自行履行義務的;
(四)申請人向法院聲明放棄請求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條
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家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
Ⅱ 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怎麼解除查封
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解除查封方法如下:
1、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
3、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查封會在不同情況下進行,一般有立案階段的訴訟保全期、訴訟階段、執行階段。從立案開始直至強制執行前的執行階段是可以繼續居住的,強制執行階段是不能住的。至於是否強制執行,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許強制執行的。當然,法院還會繼續查封。強制執行的主要處置方式是拍賣。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的申請執行人。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有條件的也應該要求被執行人的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派人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
解除查封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製作協助解除查封通知書,送交協助查封的有關部門辦理,並通知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張貼制式封條的,啟封時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Ⅲ 房子被銀行查封怎麼解封
法律分析:解封是指,被查封的房產因法定查封期限屆滿或者已經強制執行完畢,經被查封財產的當事人申請,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決定並執行。因此,原則上,查封期限屆滿,查封自動失效,無需其他手續即可辦理轉讓過戶等。查封的房子下列情況下可以解封: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Ⅳ 查封的房子什麼情況下可以解封呢
法律分析:一、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
1、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
3、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岀協助執行通知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査封、扣押、凍結的;
(八)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Ⅳ 因租客犯法房屋被派出所查封,業主應該怎麼解除封條
提交相關證據及申請書到查封部門申請封條解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解除查封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製作協助解除查封通知書,送交協助查封的有關部門辦理,並通知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張貼制式封條的,啟封時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當事人經通知不到場,也未委託他人到場的,辦案人員應當在見證人的見證下予以啟封。
法律分析
貼封條有規定,執法中貼的封條不準私自撕毀。如果是執法部門貼的,具有法律效力。有權力貼封條的只有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但是性質有所不同,行政機關的封條主要是固定財產或者場所的狀況(相當於固定證據),而司法機關的封條則是一種權力限制。不論上述哪種情況,任何人均不得撕毀封條。私自把封條撕了相當於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罰款並處以行政拘留。解除封條,可以提交相關證據及申請書到查封部門申請封條解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解除查封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製作協助解除查封通知書,送交協助查封的有關部門辦理,並通知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張貼制式封條的,啟封時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當事人經通知不到場,也未委託他人到場的,辦案人員應當在見證人的見證下予以啟封。提取的有關產權證照應當發還。必要時,可以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應當會同在場見證人和被查封、扣押財物、文件持有人查點清楚,當場開列清單一式二份,由偵查人員、見證人和持有人簽名或者蓋章,一份交給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備查。
Ⅵ 房子法院查封怎麼解封
法律分析:1、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2、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為你解封。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3、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在七個工作日內可以完成,但這是要法院安排時間,只能與法院協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債務已經清償的;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