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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經濟適用房是怎麼樣選的

發布時間:2022-07-08 06:32:53

⑴ 無錫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一、申請無錫經濟適用房條件1、申請家庭中夫妻雙方至少1人具有無錫市市區城鎮戶籍,新落戶的要滿5年;單身(離婚無孩)必須年滿35周歲2、申請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799元(含)以下3、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8平方米以下。二、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材料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3、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5、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6、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7、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現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需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8、特殊情況需另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溫馨提示:適用條件大概念:1、具有當地城鎮戶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 經濟適用住房制度是解決城市 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政策體系的組成部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要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供應、使用及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發展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指導下,各地區因地制宜,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住房狀況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目標、建設標准、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等,並組織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經濟適用住房工作負總責,對所轄市、縣人民政府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

⑵ 在無錫買經濟適用房 應該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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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買賣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第一、經濟適用房銷售的條件和購買條件。經濟適用房是各地政府為解決中低收人家庭的居住困難而採取扶持開發的房屋,只能銷售給特定對象。1994年12月15日建設部、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財政部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中規定,經濟適用房是以中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不含別墅、高級公寓、外銷住宅)建設的普通住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認定的標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改善一般居民居住條件而推出的,購買應符合政府規定的條件,如果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的,就不能享有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即使買了也很難辦理到房產證。《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購房者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應該按規定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由於經濟適用房是根據特定情況進行開發的,其銷售具有特定的社會目的,因此對經濟適用房的購買和銷售都有比較嚴格的限制規《關於進一步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行為的通知》(建住房[2000] 196號)中指出,政府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給予政策優惠,目的是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不能等同市場價的商品住房實行完全放開的市場政策,各地要盡快制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界限、購買對象條件、購買程序、價格確定辦法;並制訂監督查處辦法及上市交易辦法等,嚴格加強管理,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行為,確保經濟用適住房性質不變。


1)—般首先對經濟適用房開發商的資格條件予以規定和限制。例如北京市有關文件規定:開發建設單位預售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到市房地局辦理《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預期房的付款辦法由買賣雙方商定,但在購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證之前,開發建設單位累計收取的購房款總額不得超過總房價款的95%;待購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證件時,一次結清房款。對銷售的現房,在購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證件之前,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的購房款總額不得超過總房價款的95%;待購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證件時,—次結清房款。買賣雙方應在預售經濟適用住房後的1個月內,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應在預售登記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登記手續。利用本單位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只能向本單位職工出售,不得對外銷售。


2)一般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實行申請、審批和登記備案制。北京市有關規定中指出,凡以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方式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居民個人,憑登記後的經濟適用住房頂售(買賣)合同,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應在登記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購房人可到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和各商業銀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


3)買賣雙方應在房屋交付使用後30日內,到建設項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辦理房地權屬證件。其中,購買本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由該單位統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上述手續。


第二、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轉售問題。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指導價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包括本市城鎮職工按高於國家和市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的成本價的價格購買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可以進入市場出售,但是銷售范圍和條件受到很多限制。對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最低也能保障其貸款額在北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平均余額的20倍以上(目前北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平均余額按照6250元計算) 。也就是保障購房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其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不低於12.5萬元。另外,對於貸款在12.5萬元以內的購房人,是不需要再申請其實施收入來分類核定的。


第三、經濟適用房銷售的價格。國家計委、建設部聯合下發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實施c該辦法主要是為了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程序,防止一些不法開發企業擅自提高價格,其規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在項目開工之前確定,實行政策指導價,其上浮幅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核定價格時確定,下浮幅度不限;同時政府應積極引導開發商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進行開發建沒經濟適用住房,有效降低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從而使中低收入家庭能夠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國務院23號文件確定建立以中低收人家庭為對象,具有社會商屬性和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系。1998年9月由建設部、國家計委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大力發展經濟適用住房的若干意見》(國發[1998]23號)中規定,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實行政府指導價,不得擅自提價銷售,具體售價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下8項因系綜合確定:(1)建設用地的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2)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3)建安工程費;(4)住宅小區基礎沒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5)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的1%-3%的管理費;(6) 貸款利息;(7)稅金;(8)3%以下的利潤。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進一步將經濟適用房的價格規定予以細化。首先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需在開工前確定。這就使政府能夠有效控制開發商的利潤,而且還能促使開發商不斷完善自己管理水平,有效節約成本,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


其次,《辦法》中明確,開發商的經營場所(如會所等)、辦公樓以及各種賠償金、滯納金等所發生的費用都由開發商自己承擔,不計入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中。

再次,開發商可以以基準價格為基礎,按照樓層、朝向等因素適當調整價格,不過調整原則應按整幢樓增減的代數和為零確定。

另外,目前全國一些城市(如北京等)推行的招投標制度,這主要是為了有效降低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從而使更多的中低收人家庭能夠買得起房,有效解決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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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江蘇省無錫市民回答:關於購買經濟適用房,基本上在哪些區域可供購房者挑選

1.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個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審核時市統計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數據確定)。

⑷ 無錫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需要注意什麼

炎彬 (炎:燃燒 彬:形容文雅)

⑸ 無錫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怎麼樣

根據錫政發(2002)93號文件《無錫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出售管理辦法》規定: (1)具有無錫市區城鎮常住戶口2年以上的; (2)上年度家庭收入在4萬元以下的家庭; (3)現住房面積未達到房改購房面積控制標准下限的(具體見下表): 職級、職稱面積標准一般職工、初級職稱65平方米中級職稱75平方米高級職稱90平方米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優先供應市**在國有土地上實施的城市重點工程建設和低窪地區危舊房改造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同時,根據錫政辦發(2003)89號文件規定,被拆遷人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規定條件的,按經濟適用房政策規定辦理。其他被拆遷人可以申請購買被拆除房屋同等面積的經濟適用房。

⑹ 無錫申請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購房流程

摘要 無錫使用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政策

⑺ 無錫經濟適用房新政策

法律分析: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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