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糾紛,法院起訴總共花費費用有多少
法院起訴花費50元,其他費用也不會太多的。如果你勝訴,訴訟費應當敗訴方承擔,應當支付你1200元,對方承擔訴訟費,能否勝訴關鍵看證據。
Ⅱ 打經濟官司交多少訴訟費
因經濟糾紛到法院起訴的,需要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經濟糾紛的訴訟費按案件爭議數額計算繳納。
下面是訴訟費速算公式,將爭議數額代入即可計算出訴訟數額。
訴訟費速算公式為
檔次 爭議金額 計算方法
1 1萬元及以下 50元
2 1-10萬元 金額×2.5%-200元
3 10-20萬元 金額×2%+300元
4 20-50萬元 金額×1.5%+1300元
5 50-100萬元 金額×1%+3,800元
6 100萬-200萬元 金額×0.9%+4,800元
7 200萬-500萬元 金額×0.8%+6,800元
8 500萬-1000萬元 金額×0.7%+11,800元
9 1000萬-2000萬元 金額×0.6%+21,800元
10 2000萬元以上 金額×0.5%+41,800元
Ⅲ 打官司起訴費需要多少錢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財產案件與非財產案件有不同的標准收取費用。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Ⅳ 法院對經濟案件的收費標準是多少訴訟費的收取
法院對經濟案件的收費標準是按照起訴的金額收取訴訟費。
起訴的金額越多,法院收取的訴訟費越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