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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談辭退經濟補償

發布時間:2022-06-29 16:35:11

Ⅰ 辭退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辭退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Ⅱ 公司辭退員工如何要補償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員工有過錯被辭退的,單位無需賠償;員工因無法勝任工作等原因而被辭退,如果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員工的,無需賠償,否則需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單位違法辭退員工的,則需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Ⅲ 公司准備要辭退我,我該如何去與公司談賠償呢

我看了你的問題和描述,可以斷定,你們公司的裁員一定是非法裁員,那麼這種裁員就按照經濟補償的二倍支付你們賠償金,也就是大家通常講的2N賠償。(N為工作年限)

第四點就是如果公司誘騙你們員工先辦離職手續,然後給你們補償,一定不要答應。一定要公司出具書面證明,並且給你們支付了補償後,才辦手續簽字。

第五點就是找公司還有哪些違反法律的行為,比如是否有簽勞動合同,是否給員工繳納了社保,是否按規定給員工加班費,是否有年休假等,這些都可以拿來跟公司談判。談不成的話,可以在遭到裁員的時候一並維權。

第六點就是如果你們被裁的員工比較多,那麼可以聯合跟公司談判,也可以聯合投訴,這種集合維權的力量更大一些,對員工來說更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一些應對的策略方法,但真正談賠償的話,堅持兩點。一是,如果公司非法裁員,那麼你們員工要向公司索要雙倍賠償金。二是,如果最終公司和你們協商解除合同的話,則按照經濟補償的標准支付給你們。區別就是賠償金可以拿雙倍,經濟補償只能拿一倍;但賠償金可能要通過打官司才能拿到(過程很難),經濟補償協商後就可以拿到(過程相對容易)。

Ⅳ 被辭退談賠償技巧

員工被辭退的,應當由用人單位向其說明辭退的原因,如果是用人單位強行辭退員工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但如果員工存在違法的行為,那麼用人單位是可以直接辭退並不需要支付賠償的,員工對相關情況有異議的,還可以提出勞動仲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法律分析:員工被辭退的,應當由用人單位向其說明辭退的原因,如果是用人單位強行辭退員工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但如果員工存在違法的行為,那麼用人單位是可以直接辭退並不需要支付賠償的,員工對相關情況有異議的,還可以提出勞動仲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被辭退和公司談賠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來處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經濟補償金的給付並不是依據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約定,而是根據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直接適用的。其在主體的適用上具有平等性和強制性,只要雙方確立了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的給付就存在潛在的可能性。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Ⅳ 辭退員工需要怎麼補償

公司辭退員工,是否需要支付補償或者賠償金,要看實際公司是因為什麼原因辭退員工。在員工違紀情況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補償或賠償。但是有些情況下卻需要支付,實際也要根據情況,才能確定是支付補償金還是賠償金。企業主動辭退員工需要按情況給予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若企業無故辭退,此時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為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違紀辭退是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依據改革過程中國家和地方有關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規定解除與職工勞動關系的一種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辭退員工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辭退員工的具體流程如下:1、由解除決定人遞交解除申請書;2、人事部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並報主管審批;3、通知所在部門及職工辦理工作交接並交回工具設備等;4、有關部門與職工辦理結算工資福利和未了事宜等;5、職工在結算工資和發放經濟補償的財務手續簽字領取;6、給職工辦理黨、團、工會組織關系和檔案等轉移手續;7、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單和公積金轉移手續等事項;8、給職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Ⅵ 如何辭退員工,哪些情況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辭退員工的法定事由中,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勞動者患有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不能繼續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以及公司由於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內容等,公司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根據被辭退員工的工作年限來計算。
【法律分析】
對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辭退員工的相關情況可以按照是屬於強行解除來進行認定,對於用人單位不存在其它原因而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的,則是需要賠償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的,拒不賠償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解除勞動合同和辭退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一般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待遇來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是員工存在違法行為被辭退的,那麼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公司可以證明員工在試用期內就不滿足單位錄用條件的,員工因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行為,給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失的,員工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的,或者在單位提出之後還不予改正的,員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員工嚴重違反了單位的規則制度的,員工有欺詐、脅迫等行為導致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Ⅶ 公司辭退員工如何補償

法律分析:辭退員工的賠償是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這里的辭退主要是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經濟補償金等於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如果是員工自身錯誤導致被辭退的,不需要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Ⅷ 被辭退怎麼跟老闆談賠償

被公司辭退員工可以和公司談賠償問題。具體的補償方式要看辭退性質。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員工在沒有正當理由,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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