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如下: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㈡ 2016年深圳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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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
2、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備註: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及戶籍遷入本市前在國內其它城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一定年限內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均低於本市低收入標准線。
6、家庭總資產不超過一定限額。
7、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
1、申請人在受理時間內到售房中心領取申請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資料。
2、閱讀申請表、收入核定表和售房資料,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和收入核定表並到有關單位蓋章。
3、在受理申請時間內到售房中心遞交申請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時提供的資料。
4、遞交資料並經初審合格後,領取回執單。
5、在公布的時間內到售房中心看排隊結果,入圍者憑回執單和身份證領取入圍自選房號通知單。
6、按規定的時間憑入圍自選房號通知單和身份證到售房中心參加自選房號,選定房號後在現場交納1萬元保證金後簽訂《認購協議書》。
7、簽訂《認購協議書》後15個工作日內到指定銀行交款或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8、到售房中心簽**房合同。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材料
申請人應提交《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經濟適用房申請表》及《家庭收入核定表》,同時還應按以下各類情況提交個人資料:
一、申請人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配偶具有深圳市常住戶籍的家庭申請材料
1、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工作證或失業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2、申請人的配偶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或失業證復印件。
二、申請人為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現役軍人或烈士的配偶的家庭申請材料
1、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工作證或失業證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2、申請人的配偶提供: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或軍(警)官證(或士兵證、軍人離退休證)、烈士證書復印件、住房現狀證明。
三、申請人及子女均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單親家庭申請材料
1、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或失業證、離婚證和經婚姻登記部門蓋章或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包括子女撫養權歸屬協議書)或法院出具的生效的離婚判決書(生效的調解書)復印件(喪偶的應提供配偶死亡證復印件)、未再婚證明或聲明、計劃生育證明;
2、子女提供: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若子女的年齡超過了18歲,且在全日制學校本科或本科以下學習的還應提供在全日制學校本科或本科以下學習的證明)。
四、申請人為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年滿35周歲的單身職工申請材料
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身份證、戶口本、未結婚證明或聲明、工作證或失業證復印件。
五、申請人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歸國留學生家庭
1、申請人提供:深圳特區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工作證或失業證、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2、申請人的配偶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具有深圳市常住戶籍的應提供戶口本)復印件。
㈢ 哪些深戶人口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
今天公布的《政府公報》將刊登我市剛剛出台的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3部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政府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將按成本價銷售,企業可以投資建設經濟適用房,但是所獲利潤不得高於3%。3部暫行辦法都從2008年1月18日開始施行,有效期均為5年。 關於經濟適用房 1 經適房項目可向銀行申請開發貸款 暫行辦法肯定了現行保障房租售受理流程,即街道辦受理申請並進行初審,各區建設(住宅)局負責申購資格復審、配售和管理等工作。 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將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濟適用房項目外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負擔。經政府批准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 暫行辦法還規定,經濟適用房的房源歸集渠道除了政府直接投資組織建設;企業投資建設等,此次還新增了一條,即經濟適用房還包括「各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的,按規定納入經濟適用住房計劃配售給本單位職工的住房」。 2 經適房實行政府指導價 暫行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的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意見並經市物價部門審核,報市房屋委員會審定後,向社會公布。 該辦法所指的經濟適用房價格為同一期工程開發住房的基準價格。基準價格由開發成本、稅金和利潤構成。開發成本中所包括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按市場地價的23%計算。企業投資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利潤不得高於3%。政府直接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只能按成本價銷售,不計利潤。 3 申請經適房將計分排隊 我市的經濟適用住房配售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制度。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以已婚家庭或單親家庭為基本申請單位。申請經濟適用房家庭的條件和本次6006套保障房要求的申請條件一樣。 辦法提出,低收入標准線、家庭總資產限額、住房困難標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市民政、統計部門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商品房價格、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等因素測算確定,並適時調整。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全市當年的配售方案及申請家庭情況,將申請家庭分成不同隊列、組別分別計分排隊。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房源和計分排隊情況,確定準入圍家庭。 入圍家庭按所在隊列、組別排隊的先後順序,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與選房,且只能按照規定的標准購買一套經濟適用房。 政府可優先回購經適房 暫行辦法規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買受人享有有限產權,期間經濟適用住房不得出租、出售、贈予、抵押。 購買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的家庭,如果購買其他住房、或全部家庭成員戶籍遷出深圳、違反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經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不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須退出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同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或原產權單位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實現經濟適用房的閉路循環。回購的經濟適用房,另行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售。 購買經濟適用房滿5年的,買受人可轉讓經濟適用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同類型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買受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產權。經濟適用房買受人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房後,不得再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5 騙購經適房的3個月內退出已購房 暫行辦法規定,對弄虛作假、隱瞞申報家庭戶籍、人口、收入、資產及住房等情況或者偽造有關證明等騙購經濟適用房的;擅自對經濟適用住房進行二次裝修,或改變其原有使用功能、內部結構,在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規定期限內拒不改正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未滿5年,擅自將經濟適用住房用於出售、出租、贈予、抵押的3種人,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將責令其在3個月內退出已購住房,並按市場指導價計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退房之日止的租金。拒絕退出已購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或原產權單位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上述行為的家庭成員,將載入個人誠信不良記錄,5年內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此外,該辦法還規定,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企業擅自向未取得購房資格的家庭出售經濟適用房的,須在1個月內收回已售住房;不能收回的,由該開發建設企業補繳同地段、同類型經濟適用住房與商品房差價款。拒絕收回已售住房或補繳差價款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企業擅自提高經濟適用房銷售價格及價外收費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請市物價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對為申請家庭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請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從事經濟適用房組織建設、資格審查、配售管理的有關單位工作人員,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關於公共租賃房 非深戶常住人口可申請公租房 公共租賃房資金的來源,主要包括:財政部門撥付的專項資金,全市年度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不低於10%的資金,出租公共租賃房及配套設施回收的資金等。政府的公共租賃房租金收入按照國家財政預算支出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辦法規定,公共租賃房的申請以已婚家庭、單親家庭或單身人士為基本申請單位。家庭成員部分或全部為非深圳戶籍的常住人口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視其在深圳居住、繳納社會保險和納稅情況,按年限逐步納入公共租賃房保障體系,具體規定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另行規定。 單身人士或兩人家庭可申請戶型為單間或一房一廳公共租賃房,三人或三人以上家庭可申請戶型為兩房一廳的公共租賃房。首次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的,其租賃期限為2年,承租人可在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向市(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續約。 公共租賃房租金標准以保本微利為原則,按同區域同類住房市場指導租金標準的一定比例下浮,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適時調整。 騙租公租房的將被解除租賃合同,收回住房,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5年內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辦法還規定,公共租賃房中可安排適當比例的房源作為人才公寓或周轉用房,解決從國內外引進的初、中級人才和行政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的住房需求,並制定相應的租金標准。 關於廉租房 貨幣配租為主 實物配租為輔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貨幣配租為主,實物配租為輔。貨幣配租是指市、區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租賃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是指市、區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直接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准收取租金。人均配租面積標准為15平方米,每戶配租面積標准為40平方米,原則上不超過45平方米。新開工的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一律不超過40平方米。 具備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條件,如家庭成員含60周歲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家庭成員含中重度殘疾人、或家庭成員含重點優撫對象的申請家庭,在進行實物配租時予以優先考慮。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資金狀況確定貨幣配租家庭的入圍比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通過計分或搖號等方式排序,並根據排序結果向入選家庭發放通知書。 廉租房實物配租的租金標准將結合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及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變化適時調整,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經濟適用住房定義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出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新建經濟適用房的戶型以兩房為主,單套建築面積不得超過60平方米。 公共租賃房的定義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出租價格,按照合理標准籌集,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新建公共租賃房的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公共租賃房的戶型包括單間、一房一廳和兩房一廳。
㈣ 深圳市經濟適用房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人有深圳本市戶籍;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及戶籍遷入本市前在國內其它城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一定年限內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均低於本市低收入標准線;家庭總資產不超過一定限額;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㈤ 什麼條件才能申請經濟適用房呢我是廣東深圳的。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准;
以北京市為例,目前只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能購買經濟適用房:
1、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
2、沒有住房或者是住房面積未達標的住房困難家庭的;
3、具有北京市城鎮戶口或者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外省市來京人員.
以上家庭可以購買,但是需要先經過有關部門審批核准,北京市由"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負責審批.
此外,北京市今年開始經濟適用房定向向拆遷居民出售經濟適用房,普通人購買會更加困難.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各個項目不同
再以鄭州市為例說明購房條件:
1、鄭州市建成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不含市縣、上街區和新密礦務局)
2、夫妻雙方年收入不超過鄭州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
3、沒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足80平方米;
4、28周歲以上的我市常住戶口的無房單位人員,年收入不超過我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時,可購買一套8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
5、購買的面積標准:家庭成員2人為80平方米,3人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6、鄭州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㈥ 深圳經濟適用房
深圳安居放房申請單位: 市住宅售房中心業務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區紅荔西路(蓮花二村)蓮花大廈東座二樓 申請人向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夫妻雙方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或購房申請人方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寶安或龍崗區常住戶籍。 (2)單親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 (3)具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年滿35周歲的單身職工。 (4)有深圳特區常住戶籍的軍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條件。 2、申請人夫妻雙方在深圳市沒有購買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拆遷補償住房、經濟適用房、集資房和市場商品房),且沒有在深圳市擁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國范圍內沒有購買其他安居房或經濟適用房,也沒有領取過未購房住房補貼(未購房補差款); 3、申請人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及配偶常住戶籍遷入深圳市(含寶安區或龍崗區)或單親家庭子女常住戶籍遷入深圳特區時間、結婚時間或離異、喪偶時間應符合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的時間; 4、申請人家庭年收入不高於我局當年公開配售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規定的家庭年收入標准; 市人事局認定的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歸國留學生不受家庭收入標准和上述規定時間的限制。 辦理步驟: 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下達經濟適用房銷售計劃和房源,通過媒體發布經濟適用房出售通告→申請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領取申請表格並遞交申請資料→售房中心審核、分類排隊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對、補充和更正有誤的申請信息→再次公示→申請人領取自選房號通知單→申請人自選房號→我局與申請人簽訂經濟適用房認購協議書→申請人到售房中心簽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申請人交納購房款或到指定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申請人到售房中心領取「入住證明書」 →申請人辦理入住手續。 辦理時限:由每次經濟適用房分配辦法確定。 由於深圳每次安居房分配時間並不固定,所以要留意報紙通告或到深圳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網站了解((http://www.szfdc.gov.cn) 或到深圳市/區政府網站了解,一般都會及時公開的。
㈦ 深圳市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申請經濟適用房
一、申購經濟適用住房條件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2、已婚(含離異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含)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申請流程
1、領表
申請人憑戶口簿、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2、申請
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3、初審和公示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初審並在社區公示
4、復核
市國土房管局各區分局會同區民政局復核並評分
5、批准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辦會同市民政局復核並在市國土房管網站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經市住房保障辦向申請人發放有效期為3年的准購證明
6、輪候
市住房保障辦應當將取得購房資格的申請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輪候順序;分數相同的,通過搖珠方式確定輪候的先後順序
7、配售通知
市住房保障辦根據房源情況,並按照輪候順序向申請人發出配售通知
8、選房
接到配售通知的輪候人可根據配售項目房源情況選擇購房或繼續輪候
(7)深圳經濟適用房多少人要擴展閱讀:
申請經濟適用房材料
1、 按要求填寫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3、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戶口簿或戶籍卡復印件(驗原件),持戶籍卡的申請人或家庭成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驗原件)
5、 婚姻狀況證明
①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
②離異帶子女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驗原件)、法院民事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或離婚協議檔案及未再婚證明
③喪偶帶子女的,提供喪偶的死亡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證明
④未婚、離異未帶子女或喪偶未帶子女的視為單身,提供未婚證明
6、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
7、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住房證明,工作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由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無工作單位及工作單位無獨立法人資格的由戶籍所在社區出具證明,身份證及戶口本地址證明
㈧ 深圳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深圳經適房申請條件: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
2.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及戶籍遷入本市前在國內其他城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一定年限內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均低於本市低收入標准線;
6.家庭總資產不超過一定限額;
7.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㈨ 深圳經濟適用房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戶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時間不受此時間限制。
申請人的配偶是現役軍人的,視同本市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其戶籍遷移出本市的在讀學生或現役軍人,視同本市戶籍,但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2.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3.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形成時間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及戶籍遷入本市前在國內其它城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從2003年1月1日起至簽訂購房或租房合同之日,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現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6.2008年至2009年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連續兩年低於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年可支配收入的總和,除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總人數計算。
7.至本通告發布之日止,申請家庭總資產不超過28萬元。申請家庭總資產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總資產的總和計算。
8.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㈩ 深圳市經濟適用房有什麼購買條件
申請辦法
本次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以已婚家庭或單親家庭為基本申請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以已婚家庭、單親家庭或單身人士為基本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家庭應根據選房計分排隊辦法及戶籍條件,結合可供選擇的房源情況,確定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作為共同申請人,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購租申請。廉租住房的申請仍按我市現行的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程序執行。
三、申請條件
(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本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下同)具有本市戶籍,未成年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時間不受此時間限制。
申請人的配偶是現役軍人的,視同本市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其戶籍遷移出本市的在讀學生或現役軍人,視同本市戶籍,但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2.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
3.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形成時間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會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資房,拆遷安置房,軍產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及戶籍遷入本市前在國內其它城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領取過未購房補差款;從2003年1月1日起至簽訂購房或租房合同之日,未曾轉讓過自有形式的住房;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現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6.2008年至2009年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連續兩年低於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年可支配收入的總和,除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總人數計算。
7.至本通告發布之日止,申請家庭總資產不超過28萬元。申請家庭總資產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總資產的總和計算。
8.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