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黨費繳納比例為多少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一、黨費繳納的相關規定
1、根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第一條的規定,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等等。
2、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3、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5、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到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二、黨費繳納的基本要求
1、自覺。黨員交納黨費應當做到自覺、主動,一般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負責收繳黨費的同志。
2、按時。按照黨章要求和有關規定,黨員交納黨費一般應當按月交納,不能無故拖延。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3、足額。黨員交納黨費應當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少交納黨費基數少交黨費。
㈡ 沒有工作的黨員交黨費規定
法律分析:黨員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經黨支部研究並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可以少交或者免交黨費。
法律依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辦法》第一條 黨員應當主動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按月足額交納黨費。
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也可以委託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黨員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經黨支部研究並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可以少交或者免交黨費。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生活確有困難的,經黨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者免交黨費。
㈢ 在家待業的黨員黨費怎麼繳納
2021年無業人員黨費繳納標准為每月0.2元。
具體如下:
1、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2、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六條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
㈣ 在家待業的黨員黨費交給誰
1.黨費
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它不僅可以為黨組織提供活動經費,給黨組織以經濟上的幫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
2.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⑴自覺。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積極,同時,應由本人親自交給黨支部或黨小組,一般不宜由別人代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或者親屬代為交納。黨組織不準採用從工資中扣除的形式代替黨員交納黨費,更不能採取其他行政手段強迫黨員交納黨費。
⑵按時。黨員交納黨費要按照黨章的要求和黨組織的規定,按時交納,不能無故拖交。如遇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⑶足額。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交納,不準隱瞞收入或減小交納基數少交。
3.基層黨組織應怎樣做好黨費收繳工作
黨費收繳是基層黨組織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列入工作日程,認真做好。 一要對黨員進行增強組織觀念的教育,使黨員充分認識交納黨費的重要意義,提高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自覺性;二要確定專人負責,明確任務要求,並做好業務知識培訓;三要嚴格收繳手續,對黨員交納黨費情況要認真登記,做到底數清楚;四要按時收繳,做到按時向黨員收黨費,及時向上級黨組織繳黨費;五要定期向黨員大會分布黨費收繳情況,接受黨員的監督,並對積極自覺交納黨費和不能按比例交納黨費的黨員提出表揚或批評。
4.黨員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
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放的獎金。
5.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
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後)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2%;1500元以上(稅後)者,交納3%。
6.離退休幹部、職工黨員交納黨費的標准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離退休以後按國家規定領取離退休費或養老保險金,仍屬於有固定收入的黨員,因此,這部分黨員要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或養老保險金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參照上條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7.沒有經濟收入或生活困難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標准
下崗待業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生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沒有經濟收入或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8.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交納黨費問題
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從按新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黨員本人在工資收入增加時,要及時向黨組織申報,具體說明增資的項目和金額。黨組織要及時與本單位人事、財務部門溝通,以便准確計算和及時收繳黨費。
9.黨員因調整工資或升級補發的工資,是否要補交黨費
黨員調整工資或升級後,應從補發工資的月份起,以補發後當月實際工資為基數,按規定比例補交黨費差額。例如,原月工資在100元以下已按0.5%的比例交納了黨費,工資調整後工資超100元,就要按1%的比例補交黨費差額。
10.黨員臨時性收入交不交納黨費
黨員除按照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交納黨費外,其他臨時性的收入,如津貼費、補助費、稿費、版稅、獎金、銀行存款利息等,可以不交納黨費,但自願交納者不限。
11.黨員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黨費問題
黨員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鐵道部、民航總局政治部組織部,軍委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2.流動黨員交納黨費的方法
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流動黨員必須增強組織觀念,自覺交納黨費,按照外出流動後的實際收入,根據規定的比例和標准主動及時地將黨費上交黨組織。黨組織應根據流動黨員流動性大、活動范圍廣、工作地點以及工作崗位、收入等經常發生變化等特點,健全有關制度,規范收繳手續,加強對流動黨員交納黨費的監督與檢查。
13.新入黨的黨員從何時開始交納黨費
新入黨的黨員應從上級黨委批准為預備黨員的那個月開始交納黨費。
14.當合同工、臨時工的黨員怎樣交納黨費
合同工、臨時工的黨員有了工資收入之後,應參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黨費,不能再按原來沒有工資收入交納黨費的規定交納黨費。
15.農村黨員交納黨費的標准
鄉鎮機關幹部、村幹部或者外出務工的農民黨員,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資或補貼),按照每月有固定收入時的比例規定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16.職工、教師中的黨員退休回到農村,可否和農民黨員一樣交納黨費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和學校教師中的黨員退休回到農村,應按固定工資收入(即退休金)的比例交納黨費。
17.農村民辦教師、鄉鎮企業中的黨員,可否和農民黨員一樣交納黨費
民辦教師、鄉鎮企業中的黨員,如每月有固定工資收入,應按工資收入的比例交納黨費。如無固定收入,則應和農民黨員一樣交納黨費。
18.實際上成為固定工資收入的津貼費交不交納黨費
目前發放的津貼費,大體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臨時性收入的津貼費(如施工補貼費、野餐費、副食品補貼費等);另一種是實際上成為固定工資收入的津貼費(如地區津貼費)。臨時性津貼費可不交納黨費;實際上已經成為固定工資收入的津貼費應交納黨費。
19.受聘退休職工黨員怎樣交納黨費問題
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受聘職工要由原單位照發退休費,聘用單位發給聘用工資。這樣,他們每月的固定工資收入就是退休費加聘用工資,因此受聘退休職工應按實際固定工資的比例交納黨費。
20.離休退休的黨員按規定領取的生活補貼要不要交納黨費
國務院規定,按不同情況,分別給抗日戰爭結束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每年增發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本人離休前的標准工資,這部分工資屬於生活補貼,可不交納黨費。如果本人自願交納黨費,黨組織不要限制。
21.實行浮動工資、計件工資的黨員怎樣交納黨費
實行浮動工資、計件工資的黨員,其黨費不應再按原固定工資交納,而應按每月實際收入(不包括副食補貼)交納。將來這些黨員的工資形式如果又恢復為固定工資時,其黨費則仍按固定工資交納。
22.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交納黨費的辦法
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參照第×××條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從事個體經營黨員的收入一般不夠穩定,且相互之間也不平衡,作為黨員本人在交納黨費時要堅持實事求是,如實申報收入數額,自覺做到按時足額交納。同時,黨組織要加強與工商、稅務部門的溝通,認真負責地做好從事個體經營黨員的黨費收繳工作。
23.受收容審查的黨員交不交納黨費
按中央的有關規定,共產黨員觸犯刑法,受到刑罰處罰的,一般應開除黨籍。而收容審查不是刑事處分,受到收容審查的黨員,不一定都要開除黨籍,因此黨費應該照常交納。交納的形式,可以親屬、同事代交(受審查對象委託)。也可在審查結束後由本人補交。
24.持臨時組織關系的黨員黨費交納問題
持臨時組織關系的黨員,組織關系仍在原單位,黨費仍應交到原單位的黨組織。
25.黨員「停薪留職」期間黨費交納問題
「停薪留職」的黨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的,黨費仍交到原單位的黨組織。如果外出做工或從事其他工作,已將黨組織關系轉出的,黨費應交到轉往單位的黨組織。黨費交納標准,暫按「停薪留職」前本人的基本工資數計算,自願多交黨費的不限。
26.病休後減發工資的黨員怎樣交納黨費
應從減發工資的月份起,按實際工資收入交納黨費。交納黨費的比例也應按減發工資後的實際上工資收入來計算。
27.黨員在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要不要交黨費
黨員在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其餘的權利和義務同其他黨員一樣,應按期交納黨費。
28.黨費可否請非黨同志或家屬代交
一般情況下,黨費應由黨員親自交納,這是黨員向組織履行自己義務的表現。在特殊情況下,如外出或生病,本人不能直接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時,可以請非黨同志或家屬代交。
29.黨員如有特殊情況暫時離開支部,黨費可否預交或補交
黨員如有特殊情況,暫時離開支部,按期交納黨費有困難的可以提前交,也可以回來補交。
30.預備黨員在支部大會決定取消其預備資格後、上級黨委批復以前,是否還交黨費
預備黨員在支部大會決定取消其預備資格後、上級黨委批復以前,仍要繼續交納黨費。
31.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後,所交的黨費是否退還給本人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交納黨費,是預備黨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有的預備黨員由於某種原因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後,所交黨費不能退給本人。
32.不得要求黨員交納「特殊黨費」
黨費的收繳是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必須嚴格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來進行。中央組織部明確規定: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33.對貪污黨費的黨員處理問題
共產黨員貪污黨費,是一種極其惡劣的行為,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應視其情節和態度,給予黨的紀律處分,直至開除黨籍。有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34.黨費管理的原則和要求
黨費管理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也是各級黨組織和組織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必須堅持嚴格管理,規范管理。具體要按照以下原則和要求來進行:
⑴統一管理。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的內設機構承辦。
⑵專人負責。黨費工作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要讓原則性、責任感強,工作認真,熟悉財務工作的同志負責黨費管理工作。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費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黨費管理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
⑶建立會計專賬。實行專賬核算和管理,規范核算辦法,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賬簿歸檔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⑷單獨立戶存放。黨費不準與其他經費混合存入銀行,要在銀行單立賬戶、單獨存放。黨費應當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不得存入其他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庫券以外的投資。
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針對黨費各個工作環節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體制,主要包括:收繳制度、核算制度、使用審批制度、報告制度和檢查制度。
35.黨費的使用范圍
中共中央組織部規定,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補充。黨費的具體使用范圍是:①培訓黨員;②訂閱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③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④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使用黨費應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
㈤ 沒有經濟收入或生活困難的黨員如何交納黨費
摘要 你好,沒有經濟收入的黨員,以及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恤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對由於經濟困難本人提出申請,或因患病無法正常表達自己的意願,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㈥ 黨費在哪裡繳納
法律分析:到黨組織關系所在部門交,如果本地區開通網上交黨費的,也可以選擇網上繳納。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共產黨員交納黨費辦法的規定》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數額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見附註),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
每月工資收入在800元以上(稅後)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2%。
每月工資收入在1500元以上(稅後)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3%。
2.在鄉鎮企業工作的農民黨員,按其月工資收入參照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3.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沒有經濟收入或依靠撫恤、救濟為生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1角。
4.城市和農村中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平均月收入,參照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㈦ 沒有經濟收入或生活困難的黨員,如何繳納黨費
中國共產黨黨員,簡稱中共黨員、共產黨員或黨員,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生。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黨員是需要進行繳納黨費的,繳納黨費是每一個黨員的義務。那沒有經濟收入或者生活困難的黨員,應該如何繳納黨費呢?
㈧ 黨費怎麼交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數額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見附註),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
每月工資收入在800元以上(稅後)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2%。
每月工資收入在1500元以上(稅後)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3%。
2在鄉鎮企業工作的農民黨員,按其月工資收入參照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3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沒有經濟收入或依靠撫恤、救濟為生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1角。
4城市和農村中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平均月收入,參照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二、生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三、黨員除按規定交納黨費外,本人自願多交不限。黨員自願一次交納黨費1000元以上的,應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黨組織匯交中央組織部(附該黨員的簡要情況),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四、黨員應自覺地向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交納或不能按月交納時,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預交、補交,預交、補交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五、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㈨ 黨員黨費如何繳納
法律分析: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者按1%交納黨費。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離退休費總額包括: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以及按國家規定發放的離退休人員補貼。離退休人員補貼是指:根據國家關於規范津貼補貼的有關規定,各地各單位離退休人員普遍發放的補貼(相當於在職人員的規范津貼補貼)。對於只有部分離退休人員享受的補貼(不同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補貼、離休幹部護理費、艱苦邊遠地區補貼等)、改革性補貼(住房提租補貼、住宅電話補貼、交通補貼等)、傷殘人員撫恤金等,不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養老金總額包括: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企業年金和統籌外養老金。
法律依據:《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㈩ 黨員怎麼交黨費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數額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見附註),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
每月工資收入在800元以上(稅後)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2%。
每月工資收入在1500元以上(稅後)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3%。
2在鄉鎮企業工作的農民黨員,按其月工資收入參照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其他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3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沒有經濟收入或依靠撫恤、救濟為生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1角。
4城市和農村中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平均月收入,參照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比例交納黨費。
二、生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三、黨員除按規定交納黨費外,本人自願多交不限。黨員自願一次交納黨費1000元以上的,應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黨組織匯交中央組織部(附該黨員的簡要情況),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四、黨員應自覺地向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交納或不能按月交納時,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預交、補交,預交、補交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五、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