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然經濟的特徵有哪些
然經濟具有如下的特徵:①它與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相適應,人們的經濟聯系和經濟活動基本局限在經濟單位內部,生產規模十分狹小;②它以自給自足為生產目的,物質生產的自給自足是這種經濟形態的本質特徵.③自然經濟中的勞動交換和經濟聯系形式是直接的.
新課標教材對「小農經濟」表述為:它「是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生產主要是為滿足自家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交納賦稅,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是中國封建社會農業生產的基本形式.」
小農經濟具有如下的特徵:① 以家庭為生產、生活的基本單位,精耕細作;② 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③ 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由上述對自然經濟和小農經濟概念與特徵的表述,我們不難看出,自然經濟和小農經濟是一個不相同的概念,但二者又有交集,都是生產力水平低下的產物.自然經濟的最本質屬性是物質生產的自足自足,和商品經濟相對立;小農經濟的最本質屬性是農業經營規模狹小,隨著社會屬性的變化,和商品經濟聯系加深.
科學地講,小農經濟是指以個體家庭為主要單位,農業經營規模不大的一種經濟形態.其最本質特徵是家庭經營,生產規模小.中國小農經濟產生於春秋戰國時期,即在鐵犁牛耕技術的出現普及與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確立之後.小農經濟隨著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制度的變化,具有三種社會屬性,即封建小農經濟、資本主義小農經濟、社會主義小農經濟.
❷ 自然經濟的特徵
第一,自然經濟是自給自足的經濟。自然經濟中社會勞動產品絕大多部分都是為了滿足自然經濟單位內部的直接生活需要而生產的,而不是為了出售和交換,即不是為了他人而生產的。即使生產者的勞動是為了他人而進行的,其勞動產品從生產者手中轉讓給把它作為使用價值使用的人手中,也不是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的,而是直接的轉讓或索取。一種形式是通過生產單位內部的直接分配,如原始氏族部落共同體內部即是如此。另一種形式是少數人通過某種超經濟的強制直接佔有生產者的勞動產品,如奴隸主對奴隸生產的產品的佔有、封建主對農奴所生產的產品的佔有。個體農民家庭的生產,更是直接地為了滿足家庭成員的消費需要。總之,自然經濟是沒有或很少有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自給自足的經濟形式。�
第二,自然經濟是封閉型經濟。自然經濟是在生產力水平低下和社會分工不發達條件下發生的。在自然經濟條件下,人們的經濟活動局限於一個狹小的范圍,無論是氏族部落共同體、奴隸主庄園或封建主庄園,還是農民家庭,都是一個自成體系的封閉式的經濟單位,處於分散、孤立的狀態。生產規模狹小,生產工具簡單,生產技術落後,其勞動成果的大小更多地取決於自然環境條件。自然經濟單位內部的自然分工,雖然對提高勞動生產率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十分有限。人們的經濟活動也主要局限在自然經濟單位內部,不與或很少與外界發生經濟聯系。這一方面是由於自然環境險惡,交通條件很差,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由這種經濟活動方式自身的封閉性決定的。在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歷史時期,雖然社會分工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是並沒有從總體上改變這種分散、孤立的封閉式狀態,在整個社會范圍內還沒有形成廣泛的交往和經濟聯系。從總體上說,自然經濟是一種封閉型經濟。�
第三,自然經濟是保守型經濟。在自然經濟條件下,生產的閉塞性造成了生產者的孤陋寡聞、因循守舊、易於滿足和不思進取,必然阻礙和影響先進技術的傳播、應用和發展,使社會經濟長期處於緩慢發展甚至停滯狀態。�
第四,自然經濟是以簡單再生產為特徵的經濟。在自然經濟條件下,生產者為獲得供自己消費的使用價值而生產,即使是奴隸主、封建主對剩餘勞動的榨取也要受到剩餘勞動實物形式的限制,生產基本上是在簡單再生產的水平上維持的,即使生產規模有所擴大,也是異常緩慢地進行的。從一定意義上講,自然經濟是以簡單再生產為特徵的經濟。�
第五,自然經濟中勞動者的私人勞動直接成為社會勞動的組成部分。在自然經濟單位內部,生產者的勞動成果直接滿足自身或經濟單位自身的需要,其私人勞動也直接成為社會勞動的組成部分,而不需要經過商品交換轉化成社會勞動。無論是氏族部落共同體的集體勞動,還是奴隸主庄園的集體勞動,都具有直接的社會勞動形式。自然經濟單位內部成員之間的勞動互換是直接的。�
總之,自然經濟是一種落後的經濟形式。它既是社會生產力不發展的產物,又阻礙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是造成人類社會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生產力發展緩慢的根本原因。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歷史早已證明,凡是較早地擺脫自然經濟的束縛,較快地發展商品經濟的國家、 民族和歷史階段,社會經濟就比較繁榮,生產力發展速度就比較快一些。如西方一些發達國家在近代的崛起,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於它們較早地擺脫了自然經濟的束縛,走上了發展商品經濟的道路。我國以及一些不發達國家近幾百年來經濟發展速度緩慢,以至於解放前我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任人宰割,飽受欺凌,遭受帝國主義的侵略、掠奪和剝削 ,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長期局限於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重農、抑工、輕商」 的傳統極為嚴重,商品經濟發展緩慢。因此,要實現中華民族的崛起和振興,必須盡快擺脫自然經濟的影響和束縛,大力發展商品經濟。
❸ 自然經濟的優點是什麼
(1)其基本特徵是:以家庭為單位生產,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男耕女織」,基本自給自足。
(2)與其他經濟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由於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因而具有分散性;
由於基本自給自足,很少與市場聯系,所以具有封閉性;
由於其生產規模小,不可能有太多的積累,遇到天災人禍,很容易破產,因而具有脆弱性;
由於其分工簡單,規模小,很難擴大再生產,也沒有改進技術的願望,因而具有保守性;
但是,正因為此,它也有著頑強的再生性。
發展歷程
1、先秦時期的土地國有制:井田制
(1)發展過程:開始實行於商朝,盛行於西周,瓦解於春秋,戰國時期廢除。
(2)瓦解及原因:春秋時期,鐵農具和牛耕的使用(根本原因),生產力的發展,井田制這種生產方式不能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許多私田出現;戰爭頻繁,勞動力減少;魯國等進行稅制改革,促使土地逐步由國有向私有轉變,逐步形成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剝削方式,井田制逐步瓦解。鴉片戰爭後傳統小農經濟解體。
2、封建社會的土地所有制:
(1)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先後進行了變法運動。封建制度最終在各國確立起來。其中,秦國的商鞅變法最為徹底,廢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確立封建土地所有制。
(2)封建土地所有制特點。
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國存在兩千多年;封建地主依靠政治經濟特權,大量兼並農民土地;廣大農民只有很少土地或完全沒有土地,受封建地主和國家的剝削和壓迫,生活貧困。
(3)屯田制(三國)
❹ 自然經濟的特點和缺點
基本特點:
以家庭(其他時期也包括氏族公社、封建庄園等)為主要基本生產單位,生產規模相當小。大多數情況下產品的原料採集、生產乃至消費都是為了滿足勞動者自身需要(而不是為了進行資本積累並擴大再生產),只有在生產產品過剩的情況下才會將產品拿到市場上交換。
並且自然經濟中農業生產同家庭手工業製造相結合,即農產品以及一部分手工業品都是自主生產並使用的,也就是所謂的「男耕女織」現象。
缺點:
①排斥社會分工,經濟活動限制在以家庭為單位的狹小圈子裡,每一個生產者或經濟單位不僅生產自己需要的農產品,而且生產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業品。男耕女織、自給自足是自然經濟的特點。
②生產形式相對封閉、墨守陳規,排斥技術進步,阻礙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③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簡單明了。在從原始社會到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這一漫長的歷史時期內,自然經濟一直占統治地位,商品經濟只具有從屬性,起著補充的作用。
只是到了封建社會末期,社會生產力有了長足的發展,自然經濟不再能適應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時才逐漸趨於瓦解,並為商品經濟所取代。
(4)歷史什麼是自然經濟有什麼特點擴展閱讀:
自然經濟是傳統社會封建經濟形態下主要的經濟形式,它與商品經濟既相互結合又相互排斥,不能說自然經濟就是沒有商品交換的。
它指生產是為了直接滿足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的需要,而不是為了交換的經濟形式。 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的對立面,私有制經濟的一種表現。
是存在於市場范圍較小時期的一種經濟形態,是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和社會分工不發達的產物。該種經濟形態占統治地位的持續時間涵蓋原始社會、封建社會以及早期的資本主義社會與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自然經濟的層次:
1、自給自足
流水經濟的概念來自古希臘。古希臘哲學認為,凡是自然的,就是合理的,應予肯定。而經濟,希臘語是「家庭管理」,是為了獲取自然供給的東西,因而是合理的。
所謂自然,按照亞里士多德的解釋,是指合乎人類和事物的本性。而分工是由於人的天賦本性不同(如男與女),所以家庭管理(即經濟)肯定分工(當然是指自然分工)。
2、為消費生產
在階級社會,流水經濟作為一個社會經濟范疇,不能從單個家庭來解釋,必須包括剝削者和勞動者兩個方面。即勞動者為自己和為剝削者的直接消費而生產的經濟。
在這種經濟中,勞動者是直接生產者,他們的勞動也是直接的社會勞動,或自然形式的社會勞動(即不需通過交換即為社會所承認的勞動)。
為剝削者而生產的部分,或者是勞動的自然形式,即勞身地租;或者是產品的自然經濟為前提的。
3、經濟單位
西歐的封建領地,確是典型的自然流水經濟。它除了農田外,還都有大量的公用牧場、草地、森林以至漁場。
牧畜業比較發達,木材自給,有的領地甚至向農奴徵收鹽或鐵。農民的代役租,除布、傢具、蜂蜜、酒、禽蛋、蔬果外,還有農具、工具、建築材料等。領地內部的勞動交換和協作也比較發達。
在中國地主制經濟中,應當是大體相當於過去采邑的一個鄉里或邑縣,包括這一地區的地主、農民、各種工匠、手藝人,還有小商人。
否則很難做到從生產資料到消費資料的基本自給。他們是靠在地方小市場上進行品種調劑、餘缺調劑,互相取得原料或成品完成再生產的。
這是和西歐庄園經濟不同之處。這種調劑往往也經過商人,但它是使用價值的交換,乃至勞動的直接交換,應當屬於自然經濟的范疇。
4、生產和交換
流水經濟,本來是與商品風水經濟相對立而言。因此,廣義地說,凡是以使用價值為目的的生產,或者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目的的交換(交換雙方都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的交換),也屬於自然經濟的范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自然經濟
❺ 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特點
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主,明朝中後期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整個封建社會中國一直實行重農抑商政策 經濟上以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為主 實行自然經濟 期間雖有資本主義萌芽 但從明朝中後期從江南開始出現 到封建社會結束 資本主義始終沒有發展壯大成為一種嚴格意義上的獨立的經濟制度 尤其是從1840年西方入侵以後 中國的資本主義獨立發展道路便被截斷 呈現一種畸形發展狀態 具體如下:\x0d中國封建經濟形態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領主制經濟階段,約從西周至春秋末期;第二個階段是地主制經濟階段,自戰國時期至清代.地主制經濟階段以唐代中葉為界又可分為兩個時期,前期貴族地主經濟占統治地位,帶有較多的農奴制殘余,後期才是比較典型的成熟形態的地主制經濟.我們所說的中國區別於歐洲等地封建國家,主要是指這第二階段,即中國地主制經濟同歐洲中世紀領主制經濟比較,主要特徵是土地買賣、農民經營和實物地租三個方面.與中國比較典型的成熟形態的地主制經濟比較,一般封建國家或者是沒有經歷過這一發展階段(如德國和俄國),或者是這一階段與資本主義關系同時(也可能略有先後)產生於領主制經濟的崩潰時期,因而未有充分發展即逐漸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排斥和取代(英國、法國可算作這類國家的典型),經歷最長的也不過三百年左右.只有中國這一階段延續了兩千多年,由於沒有新的生產方式的排斥而得到充分的發展,取得了典型的獨立的形態.我們將著重分析這一階段社會經濟結構的基本特徵.\x0d在封建經濟形態下,農業是社會主要生產部門,這樣土地制度當然就是社會經濟結構的基本要素.中國封建社會第二階段即地主制經濟下的土地制度是比較復雜的,它具有以下一些特點.\x0d(一)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國有制並存,土地私有制占統治地位;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農小塊土地所有制並存,地主土地所有制占統治地位.這一階段前後期也存在著比較大的區別,具體而言前期的情況是,貴族地主所有制、庶族地主所有制、國家土地所有制、自耕農所有制並存,貴族地主所有制佔有相對優勢,作為地主所有制補充形式的國家所有制和自耕農所有制也還有一定的規模;而後期則是地主所有制、國家所有制、自耕農所有制並立,但國有土地相對減少,自耕農大批轉化為佃農,地主所有制佔有絕對優勢.\x0d(二)由於土地制度的多樣性,地權的分散和流動具備了條件,在相當范圍內土地可以自由買賣[4].另一方面,中國封建土地所有制缺乏嚴格的等級結構[5],社會各階級和各階層的經濟地位和經濟身份可以變動不居[6],以土地作為社會財富和階級身份的主要標志,這就出現了工商業者、高利貸經營者乃至官僚貴族對土地投資的偏好.上述兩點使得地租、利潤、利息結合在一起,形成地主、商人、高利貸三位一體的經濟紐帶,加劇土地兼並,促進了小農經濟的不斷破產和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x0d(三)國家和地主一般不直接經營農業,而是將土地租予佃農分散經營.這種情況在我國地主制經濟的中後期尤其明顯.中國佃農較領主制下的農奴具有相對的自由(當然仍不同程度地保留著對國家和地主的人身依附關系,而且愈在前期這種依附關系愈嚴重),但佃農與土地的結合不穩定,經濟上缺乏保障,處於競爭之中,這一方面提高了社會勞動生產力,另一方面也加強了地主剝削的殘酷性,土地剩餘生產物的地租化與賦稅化強化了地主階級及其國家的統治,使得小農經濟地位日益惡化,分散經營的小農業基本上是一種簡單再生產的結構.但是在這樣的經濟環境下,有部分佃農則有上升為自耕農的可能,[7]甚至有個別的佃農通過長期努力會進入到中小地主的行列,而這對於廣大佃農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x0d土地制度多樣性和土地經營分散性以及土地流動普遍性的必然結果就是,中國封建地主所有制不可能形成領主經濟制下那種完整的庄園經濟體系,一家一戶進行個體生產的小農不僅生產自己所需的農產品,而且也生產日常所需的一部分工業品,這種自給自足的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相結合的生產結構成為中國封建經濟的細胞組織,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第二階段自然經濟的特殊表現形式.另一方面,中國小農經濟農工結合的基本特徵是「耕織結合」 (或稱之為「男耕女織」、「晴耕雨織」),自給范圍主要限於吃穿,相當一部分生產資料(如生產工具等)和生活資料(如食鹽、建築材料等)的供給要依賴交換和市場,而封建地主佔有的剩餘勞動主要是穀物地租,極少工業品和農產品製品,其消費更要依賴市場,如果再考慮到紡織品原料及區域性、季節性產品生產的空間和時間條件限制,那麼這種自然經濟的不完整性就更為明顯了.因此,作為封建地主制自然經濟必要補充的城鄉小商品生產,在中國封建社會第二階段不但存在且獲得高度發展.與此同時,以分散狹小但基數極大的小農經濟和小商品生產為基礎的商業、特別是轉運貿易也得到了繁榮和發展,構成了中國封建社會第二階段自然經濟失去純粹形態以後的特有現象.當然,這種與地主階級伴生的商品經濟是寄生在自然經濟的軀殼內發展的,它的獨立性很有限度,始終保持著對於自然經濟的依附和從屬地位.不過,商品經濟的發展終究是社會生產力作用的結果,是社會分工擴大和交換擴大的產物.較領主經濟制代表著更高勞動生產力的地主經濟制使典型的自然經濟形態發生變異,需要小商品生產和商業的發展作為它的補充,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互為依存,二者相輔相成,擴大了中國封建社會第二階段的經濟基礎.中國封建社會中央集權國家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❻ 在歷史概念里如何認識理解自然經濟
自然經濟又叫小農經濟,概括起來就是男耕女織,自給自足。一般以家庭為單位,是封建社會的最主要的經濟形式。但肯定不能和封建的經濟形態等同。二者各有特點,自然經濟不僅僅封建時代存在;封建社會的經濟形態也不僅僅只有自然經濟。
❼ 關於高中歷史自然經濟,小農經濟,自耕農經濟的特徵
但小農經濟並不完全等同於自然經濟,小農經濟強調以家庭為生產生活單位,而自然經濟主要與商品經濟相對.小農經濟產生於春秋戰國時期鐵犁牛耕的背景下,而自然經濟早在原始社會就產生了.
自然經濟簡單地講就是自給自足的經濟,沒有商品交換。它指生產是為了直接滿足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的需要,而不是為了交換的經濟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