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經濟建設決定上層建築還是上層建築決定經濟基礎
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築不是一對相對照的名詞,不能進行比較!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辯證關系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辯證關系,集中表現為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對生產力具有反作用。
生產力的決定作用和生產關系的反作用,是不同性質、不同層次的「作用」。生產力的決定作用,是第一性的;生產關系的反作用是第二性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相互作用,生產力的決定作用和生產關系的反作用,構成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狀況的社會發展基本規律。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辯證關系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辯證關系,集中表現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
(1)經濟基礎的決定作用。
①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一定的上層建築總是為適應一定的經濟基礎的需要而建立起來的。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必然在國家政權和意識形態上占統治地位。
②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變革。當經濟基礎發生變革之後,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築遲早會發生變革,以求得與經濟基礎相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還規定著上層建築變化發展的方向。
(2)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
上層建築的反作用,主要體現在上層建築的相對獨立性、對經濟基礎的能動作用、與經濟基礎發展的不平衡性和歷史的繼承性四個方面。
①上層建築的相對獨立性。上層建築有其相對獨立的活動領域和獨特的表現形式。就其活動領域來看,它是一種思想政治活動,是一個更為「遙遠」的領域。就其表現形式來看,它主要表現為社會與其自身的精神關系,這種關系具有主觀的形式。
②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上層建築的反作用表現為,上層建築為經濟基礎提供政治保障和意識形態形式。前者是制度方面的服務,後者是思想觀念方面的服務。上層建築的反作用,取決於上層建築所服務的經濟基礎的性質。當上層建築適合於經濟基礎的要求時,它就是起到鞏固經濟基礎和促進生產力發展的作用。當上層建築不適應經濟基礎的要求時,它就起到阻礙經濟基礎和生產力發展的作用。
③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的不平衡性。就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的關系看,二者之間並不是直線式的關系。經濟基礎的發展演變,與上層建築的發展演變,並不是完全同步的。二者的關系和發展,是不平衡的。這種不平衡,有兩種表現:一種是上層建築「超前」於經濟基礎,一種是上層建築「滯後」於經濟基礎。超前或滯後都是上層建築「偏離」經濟基礎的表現。
④上層建築的歷史繼承性。一方面,上層建築對歷史上已經形成的思想價值觀念,具有多方面的借鑒和利用。另一方面,那些失去其經濟基礎的陳腐的思想觀念,對此後的思想觀念和意識形態的形成,也具有持久的或者潛在的影響
2. 一個國家什麼決定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
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決定於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同時又反作用於這個國家的經濟基礎,乃至於起到決定性作用。
中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行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重要內容。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統一的祖國大家庭里,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區的內部事務,行使當家做主的權利。
3. 2014年9月5日一個國家什麼決定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
一個國家的上層建築決定於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經濟決定政治,所以上層建築的建立要靠一定的經濟基礎。
在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系中,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是經濟基礎的反映,它的產生、發展和轉變不能用它本身來解釋,只能用它的經濟基礎來解釋。
經濟基礎上層建築的性質和內容。上層建築來源於經濟基礎,因此經濟基礎的性質和內容決定了其自身上層建築的性質和內容。
(3)經濟基礎的性質由什麼決定擴展閱讀: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相互作用,構成它們的矛盾運動。這種矛盾運動貫穿於社會發展的始終。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上的上層建築,必須經過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直接由生產力驅動的經濟基礎相對於上層建築是不穩定的,而上層建築相對於經濟基礎是相對穩定的,往往滯後於經濟基礎的變化。
其結果是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的矛盾運動,既合適又不合適。由於基本相容而產生的地方性矛盾,可以在同一社會制度范圍內予以調整。
隨著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生產關系成為嚴重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桎梏,上層建築與要求根本改革的經濟基礎客觀趨勢之間產生了尖銳的矛盾和沖突。
在階級社會中,這種矛盾表現在激烈的階級斗爭之間的進步階級代表先進的生產關系,反映經濟基礎的改革需求,代表腐朽和反動階級關系的生產和使用上層建築阻礙改革的力量。只有通過社會革命,推翻舊政權,從根本上改變舊上層建築,才能解決這個矛盾。
4. 一個國家的什麼決定於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
一個國家的上層建築決定於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經濟決定政治,所以上層建築的建立要靠一定的經濟基礎。
在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相互關系中,首先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是經濟基礎的反映,它的產生、發展和變革,都不能從它本身來解釋,而只能由它的經濟基礎來說明。
經濟基礎上層建築的性質和內容。上層建築是由經濟基礎派生的,所以,經濟基礎的性質和內容,就決定自己的上層建築的性質和內容。
相關內容: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相互作用構成它們的矛盾運動。這一矛盾運動貫穿了社會發展過程的始終。在一定經濟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上層建築要經歷一段逐步完善的過程;直接受生產力所推動的經濟基礎相對於上層建築來說是易變的,上層建築相對於經濟基礎是比較穩定的,往往落後於經濟基礎的變更。
結果就形成了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既相適合又不相適合的矛盾運動。在兩者基本適合中出現的局部性矛盾,可以在同一社會制度的范圍內加以調整。
當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生產關系已經變成嚴重阻礙生產力發展的桎梏時,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要求根本變革的客觀趨勢之間就發生了尖銳的矛盾與沖突。
在階級社會,這個矛盾表現為代表先進生產關系、反映經濟基礎變革要求的進步階級和代表腐朽生產關系並運用上層建築的力量阻礙變革的反動階級之間的激烈的階級斗爭。這一矛盾只有通過社會革命,推翻舊政權,根本改變舊上層建築才能獲得解決。
5. 一個國家的什麼制度決定經濟基礎
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決定經濟基礎。
政治體制是關於國家管理形式、機構設置、實際措施等的具體制度。政治制度是關於國家權力的性質組織、分配、運作等方面的規范法度,主要是指國體和政體的統一。
政治體制可理解為局部的微觀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過程中的具體化;它受政治制度的制約,也影響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實施和鞏固。
(5)經濟基礎的性質由什麼決定擴展閱讀:
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是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的、由以工人階級為首的廣大人民掌握政權、對反對社會主義的敵對勢力實行專政的政治制度。它與歷史上所有剝削階級類型的政治制度有本質的不同。
它的實質是無產階級專政,是新型的民主,即占人口最大多數的勞動人民享有民主,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政治制度。它的領導力量是工人階級政黨,它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
6. 經濟基礎的性質由什麼決定
經濟基礎的性質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性質決定。
經濟基礎是指由社會一定發展階段的生產力所決定的生產關系的總和。其中,決定這個社會性質的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生產力是與生產關系相對應的概念。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反作用於生產力,兩者之間的關系構成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的規律。
經濟基礎是與上層建築相對應的概念,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兩者之間的關系構成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狀況的規律。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是社會結構兩個基本層次之一、社會生活兩個基本領域之一。
1、經濟基礎是指一定社會發展階段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各個方面(即所有制形式、交換形式、分配形式)的總和,只有社會主義經濟(它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勞動人民的集體所有制)才是過渡時期的經濟基礎。
2.經濟基礎是指在一個時期全社會的經濟總量規模、結構關系及政府調度資源並投入建設的經濟可行性由此可以測度社會的經濟能力與政府的經濟能力
3.市場經濟的基礎按照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經濟基礎主要是指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生產的基本狀態,即人們衣食住行的狀況。
4.經濟基礎是指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傳統解釋在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的關繫上實現了由「對立論」、「補充論」向「共同發展論」的轉變
5.在對經濟基礎的理解中,有人認為經濟基礎只是生產關系,這是片面的,經濟基礎是指社會的基礎或人的基本活動,不可能僅由生產關系來構成。與經濟基礎相對的上層建築,它的主要形式是政治和法律,是在經濟基礎上形成的,同時又為經濟基礎服務。
7. 經濟基礎是什麼
經濟基礎即社會的經濟結構,是指一定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各方面的總和。它指的是在一個時期全社會的經濟總量規模、結構關系及政府調度資源並投入建設的經濟可行性,由此可以測度社會的經濟能力與政府的經濟能力。經濟基礎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概念。與「上層建築」相對。是社會結構兩個基本層次之一、社會生活兩個基本領域之一。經濟基礎的需要決定上層建築的產生;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由於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決定經濟基礎的性質,因而它必然在上層建築領域也占統治地位;經濟基礎的變化發展決定上層建築的變化發展及其方向。
8. 什麼是經濟基礎 什麼是上層建築二者的關系如何
經濟基礎是指一定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總和。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相對。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經濟基礎。
生產力決定了經濟基礎,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什麼程度,就會產生什麼樣的經濟基礎。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概念。與「上層建築」相對,是社會結構兩個基本層次之一、社會生活兩個基本領域之一。
上層建築是指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上的社會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等的總和。它包括階級關系(基礎關系)、維護這種關系的國家機器、社會意識形態以及相應政治法律制度、組織和設施等。 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對立統一。
關系: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具體表現在:經濟基礎的需要決定上層建築的產生。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由於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決定經濟基礎的性質,因而它必然在上層建築領域也占統治地位,並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
2、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
這種反作用集中表現在為自己的經濟基礎服務。從服務的方向上看,一方面保護和促進自己的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另一方面排除反對自己的對立物。從服務的方式看,上層建築通過法律、經濟、思想等手段的調控來為經濟基礎服務。
兩者矛盾:
1、當一種新的上層建築剛剛建立起來,它是富有生命力的,同自己的經濟基礎基本上相適應,但也有不完善的環節和方面;
2、經濟基礎是變化的,當它處在相對穩定的階段,在量變和部分質變的時候,也要求上層建築發生相應的變化和進行局部的調整;
3、當某種社會形態已經走向腐朽,生產關系嚴重地阻礙生產力的發展,上層建築就會同生產力發展所引起的經濟基礎的變革的客觀要求形成尖銳的對抗。要解決這一矛盾,就必須對上層建築加以根本的變革,建立適應新的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上層建築。
9. 經濟基礎性質由國家性質決定對嗎
法律分析:經濟基礎的性質由占統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性質決定。經濟基礎是指由社會一定發展階段的生產力所決定的生產關系的總和。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反作用於生產力,兩者之間的關系構成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的規律。經濟基礎是與上層建築相對應的概念,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兩者之間的關系構成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狀況的規律。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是社會結構兩個基本層次之一、社會生活兩個基本領域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第二條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等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鄉村,是指城市建成區以外具有自然、社會、經濟特徵和生產、生活、生態、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綜合體,包括鄉鎮和村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