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辭職後再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有什麼限制和影響
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歷年真題試卷。
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專業知識視頻課程。
三、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共基礎視頻課程。
四、事業單位招聘公共基礎知識講義和模擬題。
五、事業單位招聘專業知識講義和模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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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在職公務員辭職多久可以再考公務員呢
您好,領學問問解答:公務員考試一直以來都是一個熱門考試類型,然而有的人考上之後卻發現崗位並不適合自己,有的人選擇辭職,則有的人想要重考,那麼問題來了,公務員辭職之後能不能重新再考呢?今天小編為大家科普一下這個問題,幫助大家更好地備戰公務員考試。
其實試用期辭職准確的說是申請取消錄用資格,這個是可以的,取消錄用資格後再考上公務員的,也不是絕無僅有,但就整體來說,還是一般和特殊的關系,不能用來指導全局。
一、根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有些情況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
第十七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即: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二、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後,都必須到公務員局備案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由中央機關審批並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中央機關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由省級直屬機構審批並報所屬中央機關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進行審批或者備案。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條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並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許可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定。
三、取消錄用後,你的個人檔案里會裝進個人申請和取消錄用批復等有關材料,假如你日後又考上了其他單位公務員,政審時會作為重要參考
四、你提出的取消錄用理由必須合情合理且不能影響到下一次報考
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單位不會同意,硬辭職不幹的話,輕則按考察不合格取消錄用,重則會記入誠信檔案,這些都會對你下次的政審產生不利影響;如果國考你以父母無人照料等家庭原因為理由的話,再參加國考會有影響,因為國考職位大部分職位都在京,你只有本地職位可選擇,外地的都不行,因為檔案里有你不適合在外地的理由。
五、「前車之鑒、後人之師」這句話有時也不是真理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與時俱進才是正確的。國家公務員局領導說過:幾年來,我們對中央機關和地方公務員招考中的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信息進行匯總,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中央機關和各地在組織公務員錄用考試時會將報名人員信息與檔案庫中的人員信息進行比對,使在任何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並仍處於禁考期的考生都不能報考,確保考試的嚴肅性。同時,招錄機關也將考生是否在檔案庫中有不誠信行為記錄作為重要的誠信參考。每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結束後,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會按照許可權對考試各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和不誠信行為進行認定處理並上報,由我們對檔案庫信息進行更新。
六、試用期內到底可不可以再考公務員?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新錄用公務員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單位應聘。所以你申請取消錄用未獲批准前是不能再參加其他考試的,你偷偷報考了,但是取消錄用審批書是註明時間並存在檔案里,政審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七、既然試用期不能報考,那乾脆辭職再考行不行?
除非你是考霸,逢考必上岸,或者實在不願意在現單位呆了,哪怕以後考不上也要離開的才建議你這么做。因為公考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你國考成功不一定省考成功,這次成功不一定下次成功,所以絕對要三思而行。
⑶ 山東省公務員辭職後能否參加事業編考試
對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想應該不可能實現,公務員規定上說的很明確不允許的。除非你先辭去公務員在考事業編;
僅供參考
⑷ 公務員辭職可以馬上考事業編制嗎
可以,在處分期內或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的條件除外。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有明確規定: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乙方(即個人)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在職在編事業人員都可以報考公務員,辭職後當然更可以了。
⑸ 辭掉公務員可以繼續考事業單位嗎
可以,但有條件:
按照招考公告: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單位如果同意你辭職,你就能報考。
單位如果不同意你辭職,你自動離職則按照《公務員法》屬於單位辭退你,你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試用期內可以辭職,但按照國家人力資源與保障部規定,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務員3年內不得報考公職。
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調任事業單位條件:
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調整到事業單位工作,除了因違規違紀被處分,取消公務員身份,調整到事業單位任職外,還有比較常見的方式,就是提拔或者重用。因行政部門或者參公單位領導職數限制,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被提拔到事業單位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這種調整非常常見。
還有一種是「重用」,即已經是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平級調動到事業單位,任主要負責人或者實職,雖然是平級調動,也算是調整到重要崗位。
⑹ 公務員能辭職再考事業單位嗎
其實試用期辭職准確的說是申請取消錄用資格,這個是可以的,取消錄用資格後再考上公務員的,也不是絕無僅有,但就整體來說,還是一般和特殊的關系,不能用來指導全局。
一、根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有些情況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
第十七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即: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二、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後,都必須到公務員局備案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由中央機關審批並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中央機關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由省級直屬機構審批並報所屬中央機關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進行審批或者備案。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條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並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許可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定。
三、取消錄用後,你的個人檔案里會裝進個人申請和取消錄用批復等有關材料,假如你日後又考上了其他單位公務員,政審時會作為重要參考
四、你提出的取消錄用理由必須合情合理且不能影響到下一次報考
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單位不會同意,硬辭職不幹的話,輕則按考察不合格取消錄用,重則會記入誠信檔案,這些都會對你下次的政審產生不利影響;如果國考你以父母無人照料等家庭原因為理由的話,再參加國考會有影響,因為國考職位大部分職位都在京,你只有本地職位可選擇,外地的都不行,因為檔案里有你不適合在外地的理由。
五、「前車之鑒、後人之師」這句話有時也不是真理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與時俱進才是正確的。國家公務員局領導說過:幾年來,我們對中央機關和地方公務員招考中的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信息進行匯總,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中央機關和各地在組織公務員錄用考試時會將報名人員信息與檔案庫中的人員信息進行比對,使在任何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並仍處於禁考期的考生都不能報考,確保考試的嚴肅性。同時,招錄機關也將考生是否在檔案庫中有不誠信行為記錄作為重要的誠信參考。每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結束後,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會按照許可權對考試各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和不誠信行為進行認定處理並上報,由我們對檔案庫信息進行更新。
六、試用期內到底可不可以再考公務員?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 新錄用公務員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單位應聘。所以你申請取消錄用未獲批准前是不能再參加其他考試的,你偷偷報考了,但是取消錄用審批書是註明時間並存在檔案里,政審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七、既然試用期不能報考,那乾脆辭職再考行不行?
除非你是考霸,逢考必上岸,或者實在不願意在現單位呆了,哪怕以後考不上也要離開的才建議你這么做。因為公考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你國考成功不一定省考成功,這次成功不一定下次成功,所以絕對要三思而行。
八、本文主要是指對國家公務員的說明,那麼各地呢,事業和企業呢?
各地簡章公告要求不一樣,建議咨詢當地人事部門。事業單位試用期辭職或公務員試用期考事業單位的,全看具體事業單位的規定,還是比較寬松的,至於現在是國企試用期或公務員辭職考國企的,就更不是問題了。
綜合起來講,有特殊考試能力的、有特殊門路的、有極強的人際交往能力的、在現單位實在不願呆的、可以考慮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否則要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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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公務員辭職後還能考事業單位嗎
公務員辭職後可以報考事業單位。法律依據如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該條款並未限制辭職公務員不能報考事業單位,因此,公務員辭職後可以報考事業單位。
(7)公務員辭職多久可以考事業編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考試內容應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條 考試科目與方式根據行業、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
第十八條 考試可採取筆試、面試等多種方式。對於應聘工勤崗位的人員,可根據需要重點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第十九條 考試由事業單位自行組織,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
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考試服務機構和人才服務機構可受事業單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委託,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提供服務。
第二十條 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採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二十一條 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用人單位應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⑻ 公務員准備辭職考事業單位可以嗎
正常來說是 沒有人這樣做的
畢竟,公務員是比事業單位好的
但是 ,你有明確的目標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