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失業保險多久可以申請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職工完全可以領取失業金了。
依據《失業保險條例》,我們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一般有三個:第一,非本人意願失業;第二,失業保險交費一年以上。每交費一年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金,最長可以領取兩年(24個月);第三,辦理了失業登記,現在叫就業創業登記,證明本人有求職意願。
至於正常申請程序,現在全國各地的勞動部門都在推動一次辦好。一般本人帶著身份證和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去當地的街道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同時申領失業金就好了。
不過,一定要注意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載明的失業原因中,一定不要是職工主動離職。這種情況下是領取不了失業金。
當然,如果用人單位存在著拖欠工資、不交保險的情況,被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依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仍然可以領取失業金。不過需要有相應的法律文書。
未來國家會不斷提升失業金的標准,根據國家的規劃,要將失業金標准提升到90%的最低工資水平程度,目前廣東等一些地區已經達到了。
除了每月領取失業金之外,實際上失業保險待遇還有其他幾項,比如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應的文檔補貼,技能提升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創業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待遇。萬一不幸去世,可以享受到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待遇。
2017年人社部在修訂失業保險條例的徵求意見稿中指出,要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養老保險,這樣就基本實現了失業期間所有保障的全面覆蓋。希望能夠早一點實施。
❷ 失業保險金申請審核時間多久
失業保險金申請審核時間是5個工作日。
失業補助金一般是當月申請,次月發放,審核時間一般在5個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請人較多,或者提交的資料不全、不正確影響了審核,則時效會慢,最晚可在一個月內審核完畢。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❸ 失業保險申請期限是多長時間
一、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
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的;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單位解聘、辭退、除名或開除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已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並
不是所有參加了失業保險的職工都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如果職工本人自願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以及辭職、自動離職的。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自
願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按照國家或省的有關規定領取了一次性自謀職業安置費的;被判刑監禁或勞動教養執行期間的,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如果失業人員有重新就業;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被判刑監禁或者勞動教養執行期間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為其介紹的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則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並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准,一般按照失業人員原單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的70%執行;省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起始時間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到指定銀行按月領取。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後,如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還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❹ 失業保險申請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失業補助金審核一般5天內通過,法律未明確規定,可以電話咨詢當地的人社局。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❺ 失業保險超過多久無法申請
摘要 你好,這種情況的話是。60天以上
❻ 失業保險離職後最遲多久申請
摘要 您好呢,
❼ 失業保險可以申請幾次呢
失業保險沒有限制參保失業人員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次數
失業保險沒有限制參保失業人員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次數 ,但是失業人員須具備相應的條件才能申請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的申請條件為: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 已辦理失業登記 ,並有求職要求的。
須注意一點的就是重新就業後 ,再次失業的 ,繳費時間重新計算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 ,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 ,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 ,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並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 ,從2016年5月1日起 ,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
根據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主要依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年限來確定 ,具體標准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最長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最長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最長24個月。
各地區實際情況不同 ,因此具體領取期限按照上述規定結合根據本地失業保險政策執行。
❽ 失業保險在失業多長時間內辦理
60日內。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五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8)事業保險最多申請多久擴展閱讀: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4、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❾ 網上失業保險金審核通過需要多久
失業保險金的審核時間一般是當月,打款時間一般是次月20號之前。
我們在申請失業保險金的時候,我們把相關的資料提交完畢之後,一般會在當月30號之前進行審理,審理通過之後會在次月20號之前打款到我們的社保賬戶上。
一、失業保險金審核時間需要多久?
一般來說,只要是我們當月30號之前進行申請,那麼在當月就會審理結束,這個審理是一個預審理的過程。預審理結束之後,次月20號之前就會打款到我們的個人賬戶。當然每個地區的打款時間都不一樣,如果你對這筆失業保險金比較著急的話,可以電話咨詢當地的人社局。同時值得一提的是,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是不能同時申請的,如果你之前已經申請過失業補助金,那麼就只能夠按失業補助金的標准來領取,這個標準是每月900元,最多可以連續領6個月。
失業保險金一般可以最高領取12個月,失業補助金只能領取6個月,同時失業保險金的金額也比較高。所以如果有條件的話,最好先申請失業保險金,而且在領過失業保險金之後,還可以進一步領取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