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有編制嗎_事業單位企業編制分類
有編制。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
㈡ 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是什麼意思
題主你好,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其實就是在編人員的意思。
在編,就是已經納入了該單位的人事編制,就相當於正式員工。在編人員,就是指有編制的人員。例如在事業單位和銀行,員工可能會有在編和非在編的區別。
所謂編制人員就是具有國家(人事部門)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性補助都是財政撥款的,要進入編制都要經過公開招考的。
例如在事業單位,員工可能會有在編和非在編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在編人員是正式員工,非在編人員是非正式工或者是臨時工。福利待遇有差別,工資基數不一樣,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樣。這種情況各個地方普遍存在。
事業單位人員編制:
1、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
2、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
3、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
(2)在編事業單位有哪些部門擴展閱讀
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㈢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停職有什麼部門做決定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停職的決定應該是該單位黨委會或者班子會做出
具體發文單位或者是人力部門或者黨群工作部
㈣ 事業單位編制內和編制外的區別到底在哪裡
您好:
一、定義
1、編制內、在編是指:通過正式考試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在組織部、人事局內有注冊的工作人員。
2、編外、非在編人員是指:非組織部、人事局組織考試招聘,而是由於用人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編外、非在編人員通常又可分為工勤人員、合同制工作人員、臨時工。
二、管理
1、編內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當地財政部門發放,編外用工的工作人員的工資是由事業單位本單位發放,編內與編外工資和待遇相差較大。
2、編內人員的人事關系由當地人事局管理,編外用工的人事關系由事業單位本單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三、穩定性
1、編內用工如果工作人員不犯太大錯誤一般不存在被解聘,比較穩定
2、 至於編外用工事業單位會根據單位實際效益決定工資待遇和是否解聘
現在的事業單位無論是在編的還是編外的都是採用聘用制,有編制相對有保障一些
四、待遇
1、在編人員屬於正式職工,其工資待遇都是按事業單位標准進行的,工資比編外人員高
2、而編外人員不屬於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其工資待遇與正式職工有所區別,工資普遍較低
五、前途
1、在編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申請升職,有機會晉升更高一級的職位
2、而編外人員工作時間再長也是一直保持原有崗位不變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㈤ 在編老師可以調動到哪些單位具體的事業單位有哪些有什麼利弊
在編教師屬於事業編制,可以調至同等的其他單位,但是要通過領導批准以及待調入單位的批准。
㈥ 事業單位在編 和 人事代理 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
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2、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二、分類。
1、代理分類從人事代理的對象來看,可分為單位委託代理和個人委託代理。從人事代理的內容和實際操作角度劃分,可分為三類:
一是以人事檔案管理為依託的基礎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服務內容;
二是以人才中介為基礎的服務代理,主要包括委託招聘、人才推薦、人才派遣、人才測評等;
三是以企事業單位為基礎的公共人事事務代理,或社會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規劃、職業設計、人事診斷、人事管理咨詢、人才資源開發等。
分為單位委託和個人委託;可全權委託代理,也可單項或多項委託代理。
2、編制分類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如設區市的城管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學校等。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設計院等。
三、服務對象和實施范圍。
1、人事代理
各類非國有(三資、集體、民營、鄉企、私營等)單位和其他自願委託的各類國有企事業單位。
下列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即各類流動人員)應 該進行人事代理。
(1)辭職、辭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2)各類事務所和其他社會中介組織聘用的人員;
(3)各類非國有單位聘用的人員;
(4)自費大中專畢業和畢業研究生;
(5)自謀職業的軍隊轉業幹部;
(6)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和留學回國人員;
(7)其他各類流動人員。
2、事業編制
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㈦ 事業單位編內和編外的區別
一、定義
1、編制內、在編是指:通過正式考試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在組織部、人事局內有注冊的工作人員。
2、編外、非在編人員是指:非組織部、人事局組織考試招聘,而是由於用人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編外、非在編人員通常又可分為工勤人員、合同制工作人員、臨時工。
二、管理
1、編內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當地財政部門發放,編外用工的工作人員的工資是由事業單位本單位發放,編內與編外工資和待遇相差較大。
2、編內人員的人事關系由當地人事局管理,編外用工的人事關系由事業單位本單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三、穩定性
1、編內用工如果工作人員不犯太大錯誤一般不存在被解聘,比較穩定
2、 至於編外用工事業單位會根據單位實際效益決定工資待遇和是否解聘
現在的事業單位無論是在編的還是編外的都是採用聘用制,有編制相對有保障一些
四、待遇
1、在編人員屬於正式職工,其工資待遇都是按事業單位標准進行的,工資比編外人員高
2、而編外人員不屬於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其工資待遇與正式職工有所區別,工資普遍較低
五、前途
1、在編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申請升職,有機會晉升更高一級的職位
2、而編外人員工作時間再長也是一直保持原有崗位不變的
㈧ 機關單位工勤編和事業單位工勤編有哪些明顯差異
機關工人和事業單位工人的區別十分明顯,包括編制不同、數量不同、等級不同、待遇不同、將來不同等等。
相對而言,事業單位的工人數量多一些,將來的開展空間相比機關工人會略有盼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