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剛入職兩個月沒發工資 第一次發工資是怎麼算
如果你是剛入職事業單位的,兩個月沒發工資,那麼第1次發工資就按照你實際的工資情況來發放,也就是說你這個月按上個月的工資發放。
❷ 事業單位一般幾號發工資
如果是在事業單位工作,那麼通每月的8號到10號,是發工資的時間,事業單位都是由銀行代發工資,會把錢打到你的工資卡里。
工資卡。
工資卡,所謂代發工資,是指銀行與部分企業合作,統一發放員工工資。這樣,企業省心,銀行也可以從中獲利。細心的人應該會發現這樣的現象。在進入一家新公司之前,都會要求我們辦理同一家銀行的銀行卡,作為工資卡。在這個時候,很多人會有疑問。為什麼公司喜歡統一辦理銀行卡?裡面會有什麼嗎?真正的答案可能出乎許多人的意料。
1.代發工資操作簡單,一勞永逸
當公司支付工資時,基本上是公眾帳戶。簡單來說,員工需要申請同一家銀行的工資卡。支付工資時,只需要輸入自己的姓名和賬號,成本很低。銀行和企業之間的合作,就整個流程而言,就是第一次發工資前有很多准備工作要做,比如為企業辦理對公賬戶,簽訂代發協議和企業員工的工資電子清單等。
代發工資跟我們想的不一樣,銀行不需要逐一付給每個員工工資。相反,它使用電腦批量支付工資。銀行只需要根據企業製作的工資單上傳電腦,一鍵支付工資,非常簡單。躺著都可以完成的工作,哪家銀行不喜歡呢?
2. 增加銀行存款
對於銀行來說,資金儲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如果一家銀行自己都掏不出來錢了,又有多少人會來辦理業務呢?我們應該知道銀行之間的競爭也很激烈。如果公司和銀行長期合作,銀行也會給公司一定的優惠和回扣。一方面,為了增加用戶的粘性,另一方面,企業也可以享受更多的優惠政策,這可以說是一個「雙贏」的局面。
此外,員工的工資卡都在同一家銀行,檢查是否有工資短缺或遺漏也是比較容易的。而這些與銀行簽訂代發工資合同的企業,為了避免發薪日到來時員工工資無法發放的尷尬局面,往往會在對公賬戶中存入一筆錢。此外,在發完工資後,很多員工不會馬上把所有的錢取出來,這樣剩下的錢就會變成這家銀行的活期存款,這是一種低成本的存款,所有的銀行都願意看到的事情。
3.向銀行注入流量,增加客戶數量
如果企業與銀行簽約,其所有員工都必須申請銀行儲蓄卡。這樣,銀行的客戶群自然會增加。隨著流量的增加,銀行自然會跟進,向這些新用戶推薦一些金融產品和他們自己的信用卡。
4. 更容易貸款
對於公司來說,現金流的穩定是非常重要的。統一員工工資卡,公司可以把錢存在一家銀行的銀行卡上,每個月工資積累到一起,這樣流水自然也會逐漸積累。如果銀行賬戶的資金量大,企業就更容易辦理貸款,這對企業來說是非常好的。
總之,公司統一申請工資卡還是有很多好處的。對於我們個人來說也沒有損失,只不過可能換一家公司就需要辦理一張不同的銀行卡,這是比較麻煩的。但進入公司統一辦理指定銀行的工資卡似乎已經成為一種無意識的習慣。
❸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第一次工資什麼時候發
沒有這一說,我們當時進單位當月月底就發了。你的情況有可能是:
1、你的認識檔案關系還沒有辦理手續完成
2、你的工資冊還沒有造好
3、工資一般情況是當月發當月,但是加班費之類的就發上月的,你可能要在第二個月和你的同事一起發工資。
不會有你說的見習期滿才發工資的可能
❹ 事業單位考試錄用後多久發放工資 謝謝
摘要 1,沒有規定達到初級職稱才能發放工資。
❺ 入職公務員之後多長時間發工資,當月嘛
公務員一般發當月工資,你第一個月工資會連同你第二個月工資一起發給你,15日以前上班發全月工資,15日以後半月工資。其他公司職員一般都是下個月發工資,會發上個月的,一般公司都是會延期一個月,這個看公司的具體管理規定。
在支付工資的那一天,稱為「工資日」,按照每個公司跟雇員所簽定的合同不一樣。當月工資一般次月發,有3號、5號、7號、10號、15號等。工資受法律保障,過期15日不支薪稱為「欠薪」,雇員可以依《勞動法》等相關法律追討僱主。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工資
❻ 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工資從什麼時候起薪
摘要 地方事業的在編人員是由地方政府核定工資標准之後來發放的,沒有適用期,如果是第1年新入編的話,員工工資大概是在3~4個月發放。
❼ 剛考上事業單位工資應該從什麼時候算
按照合同規定。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
一、公示期過後人社部門會通知擬聘人員去各自崗位報道,然後單位的人事負責人給新進人員辦理入職手續,從這個時候開始算工資。 一般人事部門會控制好的,一般讓你再月底,或者是月中報到。從當地人事局下文之日起計算工資。
二、要注意:試用期內沒有。轉正定級後核定薪級工資。
三、在編人員:就是你已經納入了該單位的人事編制,就相當於正式員工。在編人員,就是指有編制的人員。例如在事業單位和銀行,員工可能會有在編和非在編的區別。
要注意 試用期內沒有。轉正定級後核定薪級工資。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四章第十三條規定: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只有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時才能約定,首次與該事業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工作人員,應當定義為「新聘用人員」。
「新聘用人員」可能是初次就業人員,也可能是有過其他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但只要是新進該事業單位,雙方就可以約定試用期。
該網民之前有過三企業單位工作經歷,而新的工作崗位對該網民是否適應,仍需要通過試用期進行考察。
同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對新招聘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在招聘到我區事業單位工作前有工作經歷的並能提供完整的人事檔案和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在試用期結束並經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後,這部分人員轉正定級時前期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工齡。
❽ 事業單位一般每月什麼時候發工資
沒有統一規定。但各地區都有固定的發工資時間。像我們這里(武漢)一般都是每月10--15號發工資。
❾ 新入職事業單位,一般什麼開始算工資
新人入職一般是辦完入職手續後當天計算工資。
新入職員工工資計算方法
1、 新入職員工滿勤天數均為該月的自然天數。
2、 新入職員工當月出勤天數,從入職當日算起;入職之前的所有天數(包括周六周日、國
家法定假日在內)均不算出勤。
3、 如該員工入職當天為周一,則該周的周六、周日為帶薪日,即算入出勤天數;反之,則
不算入出勤天數。(新入職員工只有入職當周滿周工作,才能享受周末休息)
入職第二周起,至該月月末的周末休息天數算入考勤天數內。
4、 如該員工入職當天為該月1日,則該月的國家法定假日為帶薪日,即算入考勤天數;反之,則不算入考勤天數內。
❿ 在事業單位上班不到一個月會發工資么
會的。
上班時間不滿一個月工資按實際上班時間折算。
工作時間的折算方式:
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一共為11天。全年有365天,周末休息日104天,則月度工作日為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
全民法定休假日一共有11天,包含春節、清明、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節。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試用期提出離職是不需要單位同意的,假如單位以此為由拒不支付工資,可理直氣壯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被公司辭退如何獲得賠償的問題。 在沒有找到工作之前找公司給你支付失業救濟,因為如果交了失業保險,此時你可以得到社會救濟。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還應向你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這證明雖然不是錢,但可能十分重要,一定要要到手,如果公司不給,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有用人單位不發工資給那些入職不到一個月的員工,它已經觸犯了法律。法律明確規定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是怎麼算的。當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一定要通過仲裁或訴訟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