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些單位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有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培訓基地、農機部門等。
按照「上下對口」或「上行下效」的常規,有些事業單位在中央層面實行參公管理,在地方層面通常也要參公管理。例如,各級中共黨校和行政學院。
其次,一部分事業單位雖然在中央層面沒有實行參公管理,在地方可能實行參公管理。例如,農業部農機監理總站沒有實行參公管理,但全國各省的農機監理總站基本都實行了參公管理。再次,同一職能的事業單位,在不同地區參公情況也不同。例如,同為市縣級農機監理機構,新疆、四川大多實行參公管理,北京、河北卻不實行參公管理。
拓展資料:參公人員轉任公務員情形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機關工作人員;
(2)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公務員考試錄用的人員;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收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
(4)曾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參加過省級「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5)德才表現突出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兩類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按照事業單位補充人員有關規定由省、設區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考試進入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❷ 哪些事業單位可以納入參照管理范圍
事業單位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范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二)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
根據《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列舉了部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主要有銀保監會、證監會、氣象局、地震局等部門。
❸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有哪些
參公事業單位即為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有兩種說法:
一、在中央層面上,目前黨中央和國務院直屬的事業單位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共有19家。另外,還有若幹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實行參公管理。2006年8月,《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將包括中華全國總工會在內的21個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范圍。
二、在地方,參公事業單位的情況比中央層面的參公事業單位復雜。首先,中央層面的參公事業單位為地方設立了標桿。按照「上下對口」或「上行下效」的常規,有些事業單位在中央層面實行參公管理,在地方層面通常也要參公管理。例如,各級中共黨校和行政學院。其次,一部分事業單位雖然在中央層面沒有實行參公管理,在地方可能實行參公管理。例如,農業部農機監理總站沒有實行參公管理①,但全國各省的農機監理總站基本都實行了參公管理。再次,同一職能的事業單位,在不同地區參公情況也不同。例如,同為市縣級農機監理機構,新疆、四川大多實行參公管理,北京、河北卻不實行參公管理。
❹ 參照公務員標準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工作性質和公務員基本一致,由於不能直接歸為黨政機關,所以採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叫法,最典型的是監獄、勞教所、看守所、交警隊等等,他們完全是執法單位,行使行政權力,但是因為其不是獨立的黨政機關,一般為司法局、公安局下的二級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待遇完全和公務員一樣,只不過叫法不一樣而已。 公務員單位、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准確劃分沒有統一標准,各個地方不一樣,有些單位在某些地區為公務員單位,但有些地方可能為參照或者一般事業單位。
❺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有哪些
中央黨校、中央編譯局、中國外文局、中國浦東幹部學院、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中國延安幹部學院、中國地震局及其省級地震局、中國氣象局及其市(地)級以上垂直管理機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國家電力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
❻ 參公單位有哪些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社團機關,比如團委、科協、婦聯等人民團體,因其使用的行政編制,但沒有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漁政監察大隊、城管執法局、勞動監察大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金融辦、旅遊局、關工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社保局、供銷社等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員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和公務員沒有區別。
申請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4項條件:
①法律法規授權;
②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③使用事業編制;
④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事業單位。
符合條件的單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列入參照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拓展資料: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❼ 哪些部門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中央事業單位,包括以下:
(一)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機關
1、中央黨校
2、中央編譯局
3、中國外文局
4、中國浦東幹部學院
5、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
6、中國延安幹部學院
註: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2008年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
1、中國地震局及其省級地震局
2、中國氣象局及其市(地)級以上垂直管理機構
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4、國家行政學院
5、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6、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7、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8、國家電力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
(三)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四)國務院組成部門代管或直屬的副部級事業單位機關
1、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
目前,還有20個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也明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體如下:
1、中華全國總工會
2、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
3、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
4、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5、中國作家協會
6、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7、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8、中國法學會
9、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
10、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
11、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
12、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
13、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14、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15、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16、黃埔軍校同學會
17、歐美同學會
18、中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19、中華職業教育社
20、中國計劃生育協會
註:這些中央機關明確「參公」,其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參公」,其會員、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不列入。
❽ 國家規定的可以參公的單位有哪些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社團機關,比如團委、科協、婦聯等人民團體,因其使用的行政編制,但沒有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漁政監察大隊、城管執法局、勞動監察大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金融辦、旅遊局、關工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社保局、供銷社等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員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和公務員沒有區別。
申請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4項條件:
①法律法規授權;
②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③使用事業編制;
④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事業單位。
符合條件的單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列入參照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拓展資料: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❾ 事業單位有哪些
現有事業單位包括十八大類:
1、教育事業單位
2、科技事業單位
3、文化事業單位
4、衛生事業單位
5、社會福利事業單位
6、體育事業單位
7、交通事業單位
8、城市公用事業單位
9、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
10、信息咨詢事業單位
11、中介服務事業單位
12、勘察設計事業單位
13、地震測防事業單位
14、海洋事業單位
15、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16、檢驗檢測事業單位
17、知識產權事業單位
18、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
(9)臨聘參照事業單位有哪些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的特徵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一般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是指人員使用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聘中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