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職交接工作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提前一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法相關提前三十日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貳』 事業單位一把手退休前多久交接工作
沒有規定。可以是前一個月,也可以是退休當天。
『叄』 工作交接最快要多長時間
沒有強制性的規定,一般公司會針對工作的難易程度分別10天到一個月的交接期,並有相對的不交接好就扣發工資或不給完善離職手續等的規定,使他不好好交接都不行。
『肆』 事業單位辭職以後用人單位應該在要在多長時間內辦理社保及其他交接手續
從你辭職報告滿30天開始,最多再在15天內辦理完勞動關系轉移手續,交接應該從提交辭職報告的30天內完成
『伍』 事業單位調動需要多久
要視具體情況來看。在什麼地方,以及往什麼地方調動。本市內縣區之間,審批通過幾天就完成了。市區之間對口單位需要的時間較長,正常手續辦完幾周或者幾個月都有可能,如果不對口基本沒希望。所以建議兩方單位保持良好溝通,及時獲取調動信息。
『陸』 事業單位工作調動需要調動網辦理多久
調動的具體程序是:
1、接收單位把你的檔案交給省人事局審批。
2、帶上」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實鑒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函(關於調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查看你的材料是否齊全,然後受理,開具」商調函「,人事局核准後由接收單位向你現在的單位遞交商調函。
3、你單位同意調走後需報當地人事局批准,商調函上「同意」要有兩個章:人事部門的和你單位主管部門公章;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憑著人社局開具介紹信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為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
4、商調函發回接收單位核准,人事局正式發調函調你的檔案,調檔案完畢後在編制辦注冊,隨時接受通知准備報道。
『柒』 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一般是多久
事業單位的工作時間,一般是每天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但是由於生產經營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如果有特殊原因還需延長的,則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捌』 一般辭職工作交接都需要多長時間
一般辭職工作交接都需要辭職到期以後,三天之內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一、勞動者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天之內結清所有的工資,並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二、一般勞動者在30天內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玖』 託人找工作一般要等多久
託人找工作究竟需要等待多久,應該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招聘人,正式編制的,都是按照逢進必考的原則,這種情況下託人是沒用的,如果仍有人說可以幫忙,請保持警惕防止上當受騙;臨時工編制的,有一部分單位也是按照筆試考試的方式招聘,跟該單位熟悉的人給打招呼是有可能的,但等待多長時間,要看中間人和招聘單位的實際情況。
民營企業中,有一定規模的單位招聘,同樣十分嚴格,按崗位需求組織應聘人員筆試面試後擇優錄取,有些也可以通過中間介紹人招聘人;一般的小廠,本著崗位所需、個人所能的原則,熟人給介紹進去的情況比較常見。但等待多久,仍然要看中間人和招聘單位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