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河北事業編制人員可以轉為公務員嗎
河北事業編制人員可以轉為公務員的,但是要通過以下三種途徑:
第一種是參加公考,通過國考或省考進入公務員隊伍。體制內人員,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在職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報考公務員不受限制,但必須經單位同意。年齡一般要求35歲以下,且符合專業要求,身體健康。
第二種是調任。公務員法規定,企事業單位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形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置換為公務員。調任有兩個前提條件:1、個人方面,要求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且任職滿兩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2、單位方面,原單位同意放人,有接收的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有空編,行政機關同意接收。符合這兩個條件,只要經過編委會研究討論,同意後即可辦理調任手續。
以上是管理崗位人員調任的基本要求,如果是專業技術人員,則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專業技術人員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或者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調入縣級以下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3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第三種是轉崗。其實這也是調任的一種,只不過針對的對象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事業單位取得副處以上領導職務,按照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在黨政機關有空缺、工作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調任的形式轉崗或者提拔到行政機關任職。調任有一定的年齡要求:調任縣級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一般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它處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超過這個年齡限制,原則上要求報省級組織部門批復,同意後方可辦理調任轉崗手續。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區別是編制方面,一個是行政編制,一個是事業編制。主要有以下四大方面:
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相關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得多。
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相關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相關條例的規定執行;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許可權要大一些。
⑵ 事業編怎麼轉行政編
貌似不是直接轉。
主要途徑好像是3個。一是自己考公務員,這個就不多說了。二是行政崗位公開選調幹部,通過一定的選拔程序入選到崗後,辦理手續就轉了(這個途徑一般要求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三是公推公選,與第二個途徑相似。
⑶ 事業編可以轉成公務員編制嗎
事業編制可以轉為公務員編制,事業編制也可以轉為參公事業編制,但有一定條件限制。
參公事業編制就是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企、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可以調任公務員部門工作,成為公務員,當然也可以調任參公事業單位工作。
政策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為有利於領導幹部交流、輪崗,領導幹部可以在企、事業單位及公務員部門之間相互調動任職。
大家從媒體公開報道中可以看到,中國鐵路總公司、新華通訊社等企、事業單位領導調往公務員部門任職,或從公務員部門調來任職。
二、參公事業單位,全稱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事業單位,習稱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組成部分有三。
(一)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原來是黨政機關工作部門,經多次的機構改革,因為壓縮行政機構數額、縮減行編制,不得不退出黨政機關序列,使用事業編制而成為事業單位,但仍具有行政職能,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公務。
(二)具有行政執法、委託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
(三)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等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其性質本身就是事業單位,當然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但完全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公務,實行公務員工資福利待遇,與公務員沒有任何差別。
說白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就是公務員在事業單位工作。
⑷ 事業編怎麼轉公務員編制
事業單位轉公務員六種途徑如下:
一、被提拔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屬於幹部管理體系的人員,都是在國家幹部後備力量選拔的范圍之內。在滿足一定任職條件後,可以被提拔到行政機關任副科級以上領導。
二、調任
調任這種方式在機關事業單位中普遍存在,在公務員法中有明確規定: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三、被選任到機關任職
被選任到機關任職的事業編制人員,大部分是已經達到一定行政級別。在組織提名前提下,經過法定選任程序成為機關領導,從而實現從事業向公務員身份的轉變。
四、公開選拔
公開選拔這種方式主要是面向機關事業單位通過公開選拔考核幹部,到機關單位任職工作。公開選拔這種形式在2006年之前較為普遍,目前並不多見,我們不多展開介紹。
五、公開遴選
雖然公務員遴選只是針對公務員和參公事業人員的,但是細心的同志可能會發現,在有些地方,公務員遴選的范圍是包含工作5年以上的鄉鎮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這也就是說,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可以通過公開遴選這種方式到更高一級的機關單位任職公務員,從而實現從事業身份向公務員身份的轉變。
六、通過公務員招錄考試
剛入職的年輕事業編制人員,很多人會選擇再次參加公務員考試,通過這種公開考試的方式成為公務員的一員。目前在職的公務員不能再報考公務員已經是主流,但在職的事業編制人員是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但在資格復審的時候,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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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事業編制怎麼轉公務員編制要怎麼轉
一般事業編制人員轉務員,最直接的方式是參加公務員考試,這可能是年輕的事業編制人員可以考慮的最快速、最有效的途徑。
但是對於很多年齡偏大、工齡較長的事業編制人員,考試這條路已經很難走得通,那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轉務員?
提拔轉崗
提拔到事業副處以上領導職務,轉崗行政機關置換身份。
領導職務的提拔轉任是比較常見的現象,但這種要通過提拔實現轉換編制的方式,對於基層的大多數事業編制人員來說並沒有太大的參考價值,那麼普通的基層事業編制人員應該通過什麼方式實現編制轉換呢?
調任
科級以下只能通過調任方式解決。事業單位調任行政機關,是有政策依據的。
《公務員法》在修訂之前,第六十四條規定: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
修訂之後,新《公務員法》對此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定: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新舊《公務員法》都非常明確,國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即可轉換身份成為公務員。
在具體操作中,事業編調行政,必須具備幾項硬性條件:
有接收單位;
接收單位有空編;
取得事業副科(管理崗位8級)。
除此之外,根據有關地方規定,還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學歷要求。按照規定,調入市級以上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年齡要求。調任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一般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調任市級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0周歲;調任縣(市、區)級以下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專業技術人員調任。專技人員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市級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縣區以下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具有中級職稱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職。
4、管理崗位人員調任。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同等調任機關擔任領導職務。
換屆選舉
對於鄉鎮的事業單位,在鄉鎮事業單位正職任職三年,可參加鄉鎮換屆選舉,選上了副鎮長就可轉公務員。
只有具備了以上條件,事業人員才可以調到行政機關變為公務員。但這也只是前置條件,在實際中,具備這樣條件的人不在少數,但很少人能通過這種方式轉務員,原因在於事業人員基數太大,行政編制緊缺。
尤其是在基層,相比起從事業單位「空降」而來的領導,公務員更容易接受行政編制內部人員的提拔,而且在手續上,事業人員調任的手續要更加繁瑣,相關部門承擔的壓力也很大,所以現實中只有少數人能通過這種途徑實現編制轉換。
⑹ 事業編制如何轉為公務員編制
一般事業編制人員轉成公務員最直接的方式是參加公務員考試。
一般途徑主要有三種:
(一)參加公考
通過國考和省考進入公務員隊伍,這也應該是大家廣為熟知的可以轉為公務員的方式。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公務員在職原則上是不能再報考的,或者參公人員也無法再度報考。但是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在經過單位統一,符合報考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報名參加公考的。

(三)轉崗
轉崗的要求可能相對來說會更高一點:主要針對的對象為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根據《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在黨政機關有空缺、工作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調任的形式轉崗或者提拔到行政機關任職。
涉及到轉崗的,一般對年齡會有比較明確的要求。比如:如果涉及到調任縣級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年齡需在50周歲以下;如果調任其它處級領導職務的,年齡需要在45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