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參公事業單位有哪些具體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主要有三大類: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事業單位、行政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行政類參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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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包括工會、婦聯、團委、殘聯、文聯、科協、黨校和檔案局等單位;
行政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包括交通局的交通執法,農業局的農業執法,衛計委的衛生監督執法,國土局的國土清理執法,環保局的環保執法等等;
行政類參公事業單位主要包括供銷社、糧食局、機關局、移民局、地震局、發展研究中心、公積金中心、社保局、房產局、檔案局等。
參公事業單位有哪些具體單位
② 參公事業單位有哪些
1. 黨委群團機關:這些單位包括省市縣委、人大、政協機關辦公室,團委、婦聯、工會、科協、文聯、殘聯、政法委、統戰部、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它們使用行政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被稱為參公人員。
2. 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這類單位主要在市縣級以下,負責行政執法工作,如農業、交通、文化、國土、工商、環保、醫療衛生等部門下屬的執法中心、執法大隊、執法局、稽查局等。它們同樣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被稱為參公事業單位。
3. 行政類事業單位:根據承擔行政職能的多少,這些單位被分為完全、主要、部分三類。行政執法單位是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其他完全和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部分也被審批成為參公事業單位。例如,完全類單位有原本應設為行政部門的事業單位,如林業局、環保局、信訪局等;主要類單位如國資局、檔案局、招商局、畜牧獸醫局、農機局、非稅局、農綜辦、規劃局、房管局、老齡辦、救助管理局、社保局、就業局等。各地審批進展不一,參公情況不盡相同。
③ 鄉鎮有哪些單位是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
鄉鎮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 政府部門:如派出所、財政所、民政所和學校等,這些單位雖然屬於鄉鎮,但其工作人員的管理方式可能參照公務員法,即被納入參公管理范疇。
2. 派出機構:包括城管所、稅務所、電力所和衛生所等,這些單位的具體設置會根據各個地區的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這些單位都是事業單位,部分可能是公務員編制的單位,或者是當地自行規定的查補、自籌等類型。例如,派出所內部可能包含公務員、事業編以及差補等不同類型的工作人員。
參公管理的機關主要分為兩類:
1. 人民團體:如團委、科協、婦聯等,雖然使用行政編制,但無具體行政職能。
2. 黨政機關的二級事業單位:如檔案局、旅遊局、社保局等,它們在行政級別上可能與政府部門相近,但具體職責和管理方式參照公務員法。
總結來說,鄉鎮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主要包括政府相關部門、派出機構以及一些特殊類型的事業單位,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管理上與公務員有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