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對於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計算的話,個稅(工資總額-各種社保及公積金單位負擔的部分-3500)x稅率-速算扣除數,即社保和公積金個人負擔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另外不知道你所說的「各類津貼」都有什麼,有一些津貼補貼是免稅的,建議你參考你們當地的規定。如果有免稅的津貼項目,也應在工資總額中扣除後計稅。
工資的個稅都是單位代扣代繳,沒有個人自己交的。單位在成立時在稅務機關辦理了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手續,每月財務會把你需要負擔的個稅從員工的工資里扣出來,然後通過銀行轉給稅務部門,並為員工做明細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㈡ 行政事業單位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一、個人所得稅計算的方法是怎樣的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例:已婚人士小王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萬元,「三險一金」專項扣除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兒園,同時父母已經60多歲。起征點為35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345元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的情況下,沒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需繳納(10000-5000-2000)×3%=90元個稅。根據新政策,小王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贍養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攤扣除額),所以,個稅=(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註: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二、個人所得稅稅率是怎樣的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2、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