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包括哪些部分
一、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包括哪些部分
1、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包括以下部分: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二、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的情形是什麼
1、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等;
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等。
2. 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包括哪些部分
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包括:
一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這部分全國統一。
1、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二、績效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這部分國家現在正在開始規范,目標在於達到按崗取酬,按業績取酬。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像職務補貼、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信費、防暑降溫、獨生子女、副食補貼等等;這部分因政策和資金的來源不同,有國家制定、省制定、行業制定、單位制定的,都可以歸到這一類里。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准和實施范圍。
四、其它工資
事業單位的工資按不同類別的崗位還分為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類三個序列。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 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包括哪幾項
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主要包括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除了基本工資以外,事業單位的工資還由績效工資、津貼補貼、以及其他工資構成。
1、崗位工資:根據所擔任的崗位職責,工資標准有所不同,分為專業技術崗位13個等級、管理崗位10個等級、工勤技能崗位5個等級,不同的崗位等級對應的工資標准也不一樣。
2、薪級工資:主要根據工作人員個人資歷以及工作表現為主,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設置了65個薪級,工人設置了40個薪級,不同的薪級對應的工資標准不一樣。
事業單位的基本工資包括哪幾項
4. 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組成部分有哪些
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職務補貼、崗位津貼、交通補貼。
一、結合教育、衛生和文化等事業單位具體情況,經商定,計算撥交工會經費的工資總額范圍,暫定為下列項目:
1、工資部分:包括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
2、津貼部分:包括崗位津貼(含班主任津貼、教齡津貼、護齡津貼)、醫療衛生津貼(含校醫衛生津貼)。
3、獎金部分:包括增收節支獎、教師超定額酬金(含超鍾點獎)影劇院超場費。
二、、此規定自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凡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應予糾正。
機關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部分組成;機關技術工人的基本工資由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獎金三部分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部分組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由職務工資和津貼(活工資)兩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