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0年白銀市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已發布
現將2020年白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公布如下,請點擊以下鏈接進行查詢:
白銀市公布.XLS
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後,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資格復審由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時間、地點、方式等在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本人應提供以下材料:個人身份有效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學信網學歷備案證明;2020年能按期畢業,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持由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報到證等其他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以及2張近期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須與報名表中照片一致)。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不能提供相關印證材料的、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一律取消應聘資格,不退還報名費。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後續程序。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面試
崗位要求參加面試的,在面試前統一發布公告,應聘人員須按規定參加面試。
1.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為准。
2.面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及履職要求組織面試,面試時間為10分鍾,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根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除播音主持、講解員崗位按1:6比例面試外,其餘崗位均按1:3比例進行面試。按照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及資格復審結果,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為60分,低於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成績現場公布,由應試人員現場簽字確認。
七、總成績確定
1.不要求參加面試的崗位,筆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者排名為先。如該科目成績仍相同時,採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排名先後。
2.參加面試的崗位,總成績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總和確定。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後兩位。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筆試成績高者排名為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採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排名先後。面試缺考者,不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3)×60%+面試成績×40%。
3.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通過白銀市政府門戶網、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眾號等媒體發布。
八、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由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在市級以上具備體檢條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准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
1.體檢不合格者,可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資格,形成的空缺名額按該崗位招聘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的,不得遞補)。
2.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責任自負。
3.對於在體檢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
4.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由各招聘單位派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等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及之後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十、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招聘人選建議,提請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務會議研究確定後,在白銀市政府門戶網、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要進行查證,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審批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管理許可權由組織、編制、人社部門分別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受聘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等待遇,執行事業單位現行標准。
本次公開招聘中被聘用的高校畢業生,按照《甘肅省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辦法》管理,用人單位與招聘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年。
『貳』 甘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4年甘肅招警考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4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統人民警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全省共設置招錄職位1439個,計劃招錄總人數為2407名,其中:機關公務員2086名(省直單位573名、市州1513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321名(省直單位86名、市州235名)。另外,在2013年招錄的基礎上,今年補充招錄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統人民警察167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4年7月21日以後出生)。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9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網上開始報名之日已正式取得畢業證書人員)。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9.根據《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中組發〔2011〕31號),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
10.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計算時間為2014年7月21日以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和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可作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自報到之日算起。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時間算起。
11.招考職位要求報考人員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未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單位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已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單位的 「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不能再以「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身份報考,只能在取得原單位同意後,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
12. 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在職在讀研究生不能報考。
13. 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登錄省人社廳(http://www.rst.gansu.gov.cn)網站,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報考指南》、《2014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甘人社通〔2014〕116號)和《關於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和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查閱《職位簡表》,詳細了解招錄單位、招考人數、職位簡介、資格條件等,再確定報考職位。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錄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程序如下: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4年7月21日至7月28日,每天8:30-21:00期間可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書》和《報考指南》,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准確、有效,否則造成的後果由其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予以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等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期間,「省考錄辦」負責對各市州和省直招錄單位就政策把握方面的書面請示進行答復;各市州考錄辦和省直招錄單位解答報考人員的咨詢;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網上報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辦公室負責網上報名技術咨詢。
2.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由各招錄單位負責,時間為7月21日至29日每天8:30-21:00。
網上資格審查工作應客觀、公正、及時、認真,不得論虛作假,不得隨意放寬條件,否則由相關單位和人員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可於7月21日至7月29日,每天8:30-21:00期間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7月21日至7月28 日每天8:30-21: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7月29日8∶30至21∶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4.查詢報名序號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7月21日至7月29日每天8:30-21:00期間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詢報名序號,並務必牢記,以便下載列印准考證和查詢分數。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7月30日至8月7日每天8:30-21: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2吋證件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必須在省人社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並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並保存後的本人近期免冠標准彩色證件電子照,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後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報考人員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
根據《關於調整公務員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3]800號)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未按規定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確認期間,經報考人員申請可以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持身份證原件並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各市州考錄辦和省直招錄單位審核後,報「省考錄辦」審查同意方可更改,截止日期為7月30日18:00前。
農村特困戶、城市低保戶家庭報考人員,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填寫《減免報名考試費申請表》,經省、市州考錄辦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費用手續。其中,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機構報考人員報送「省考錄辦」;市州及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報送所在市州考錄辦進行審查,再由市州考錄辦統一上報「省考錄辦」審批辦理。
(四)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考人員在報名確認和繳費成功後,於9月11日至9月19日每天8:30-21: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並妥善保管,後續各環節都需使用,不得遺失。
四、筆試
筆試考務工作在「省考錄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省考錄辦」進行協調和監督,委託省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單位承擔並組織實施,各市州筆試考務實施單位承擔本行政轄區內筆試考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本次考錄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招錄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1∶5(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其開考比例報經「省考錄領導小組」審定後可適當降低)。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採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時間
2014年9月20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三)筆試地點
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報考人員在省直考區(蘭州)參加筆試,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在所在市州考區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應按照《准考證》標明的考點提前熟悉具體前往線路,避免耽誤正常參加筆試。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列印的《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筆試。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於10月下旬前後在省人社廳網站查詢,也可通過語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詢。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招錄單位根據網上報名信息(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項目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證明材料等,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要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201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後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後,招錄單位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省、市州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核定面試人員。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對於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採取核減招錄計劃或職位合並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各市州考錄辦初步進行職位合並,上報「省考錄辦」綜合平衡後,再調整、審定並公布全省職位合並方案。省、市州考錄辦分別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准考證號、筆試成績,以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要求和招錄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事項,在省人社廳網站和各市州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後,應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並由報考人員簽字確認。
七、考試總成績確定
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八、體能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安全、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上述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體能測評時間、地點由省、市州考錄辦另行通知,並在網上公布。
九、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的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必須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省、市州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院進行復檢。省、市州考錄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准。
報考人民警察並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還要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於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核准後,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有關職位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十、考察
體檢結束後,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准,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迴避的情況等。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准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不合格者,經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審定後,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有關職位體能測評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十一、公示和錄用
省直地廳級以上招錄單位、市州考錄辦按規定的程序和標准,根據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後,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招錄單位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錄用資格。本環節不再進行遞補。若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經批准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須接受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報考人員誠信檔案備查。
審批錄用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十二、監督檢查
為保證本次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對全省考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報考人員及報考人員家長代表參與重點環節的監督,落實報考人員和人民群眾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要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范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終身不得報考、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現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培訓、銷售盜版輔導教材、簡訊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監督電話:省紀委監察廳駐省人社廳監察室 0931—8826098
咨詢電話:
蘭州市考錄辦:
0931-8836917、8425448
天水市考錄辦:
0938-8214550、8283026
武威市考錄辦:
0935-2215166、2212221
金昌市考錄辦:
0935-8212207、8316866
酒泉市考錄辦:
0937-2615419、2617720
張掖市考錄辦:
0936-8360910、8225539
慶陽市考錄辦:
0934-8683662、8219300
平涼市考錄辦:
0933-8232021、8211427
白銀市考錄辦:
0943-8250973、8223573
定西市考錄辦:
0932-8221648、8319878
隴南市考錄辦:
0939-8213133、8212082
臨夏州考錄辦:
0930-6225941、6225935
甘南州考錄辦:
0941-8213226、8218214
省高級人民法院:
0931-2839093
省人民檢察院:
0931-2369056
省發展和改革委:
0931-4609247
省工信委:
0931-4609294
省公安廳:
0931-8535220
省司法廳:
0931-8822829
省財政廳:
0931-8891104
省人社廳:
0931—8440166、8440743
省國土資源廳:
0931-8766562
省環保廳:
0931-8412160
省建設廳:
0931-4609763
省交通運輸廳:
0931-8485177、8485697
省農牧廳:
0931-8179315(報名)、8179156(報名後)
省林業廳:
0931-8837975
省商務廳:
0931-8761391
省文化廳:
0931-8877312
省衛生計生委:
0931-4818112、4818116
省政府外事辦公室:
0931-8881165
省地稅局:
0931-8870888
省工商局:
0931-8533311
省安監局:
0931-8817199
省統計局:
0931-2176141
省檔案局:
0931-8518867
省地方誌辦公室:
0931-8880330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0931-8846705
省民建:
0931-8586028
省民進:
0931-8586088
省民革:
0931-8586118
省考錄辦:
0931-8633340、8632752
8632745、8632701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辦公室(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931-8960193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0931-4810154
附件:
1、《2014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省直)》 點擊打開鏈接
2、《2014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劃簡表(市州)》 點擊打開鏈接
3、《2014年度考試錄用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統事業編制人民警察職位計劃簡表》 點擊打開鏈接
4、《2014年度甘肅省考錄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 點擊打開鏈接
5、《2014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可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 點擊打開鏈接
6、《關於進一步規范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 點擊打開鏈接
7、《誠信書》 點擊打開鏈接
8、《2014年度甘肅省考錄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確認基本方法和步驟》 點擊打開鏈接
9、《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點擊打開鏈接
10、《減免報名考試費申請表》 點擊打開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