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區直屬事業單位是幾類事業編
區直屬事業單位屬於全款撥款事業單位,是公益一類事業編。
⑵ 全額事業,規范性事業,參照公務員事業三者的區別是什麼
公務員和事業其實都在一個單位甚至同一張桌子上工作,實惠地說,區別完全體現在工資上。
如果你考上公務員,工資標准按公務員法,一般全額發放(極個別落後地區可能會剋扣)。
參照公務員事業也比較好,按公務員標准發工資。
事業全供(你是不是寫錯了?再問清楚些吧)是事業里最好的了,工資全是中央財政撥下來,不用考慮地方收入貧富,都會給你全額發齊。如果不是全供,那就慘了,得看你所在的地方政府當年是賺還是虧,要是賺,你就發全款,要是虧,你就跟著被扣餉……但這不是根本問題,根本問題是多半都會遇上那種領導,一直說經費緊張經費緊張,於是你就…………
規范性事業不知道是啥意思,一定要問清楚啊……
通常情況下,同樣的級別、同樣的工作,事業總是比公務員少拿幾百塊,可事業也有一個好處,就是你可以不停地考職稱,只要證到手(就是這個師那個師什麼的),你的「職稱」就高啦,到時候即使不陞官,你的工資也水漲船高,這是事業的一大好處,你不必太看領導臉色,他可以不讓你陞官,他不能不讓你升職稱。嘿嘿。公務員就只能按官位拿工資,升不上去就白搭了。
所以關鍵不在於公務員還是事業,只要事業是全供!!!!!!
不全供的一定要考慮清楚哦,發達地區還好。
⑶ 滿十二年士官轉業有編制嗎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的相關規定,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安置到事業單位,是什麼編制,是由事業單位本身的編制決定的,而不是轉業士官的身份來決定。滿十二年的士官是符合安置政策的,但並不能決定你有沒有編制崗位。
(3)為什麼叫全款撥款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第三條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第四條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
第十九條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標准及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指導和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組織職業介紹、就業推薦、專場招聘會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