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最低服務年限是什麼意思
事業單位最低服務工作年限是指經過了考察之後,正式錄用的情況下在用人單位內最低應該服務的年限,一般是服務5年,其中有1年的時間為試用期。
事業單位最低服務工作年限是指經過了考察之後,正式錄用的情況下在用人單位內最低應該服務的年限,一般是服務5年,其中有1年的時間為試用期。但是不同學歷的考生服務的年限也有差別,大專及本科學歷的是五年,但是碩士學歷的一般是三年。
設置服務年限是為了避免體制內人員流動狀況頻繁,給用人單位的日常工作造成影響。其實具體的服務年限還是看具體的招考單位,也並不是所有的單位都會設置服務年限,但是也有單位服務年限長達八年,所以需要考生在報考事業單位的時候看清楚要求,不要到時反悔。
在服務年限內,考生不能有以下的行為:不得隨意辭職,服務年限內,除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不能申請辭職;不得調離,允許在單位內部或本地區相近崗位之間調整、提拔重用,但不能調離服務區域;不得報考公務員或其他事業單位。
為了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很多事業單位規定了最低服務年限。原則上在最低服務年限期間,新錄用的工作員不允許調動或考取別的單位。不過在新入職的聘用合同上一般有規定在一下情況聘用人員可以無條件解除合約:
1、試用期間
2、應征入伍
3、考入高校
4、因工作需要被組織選調到人大、黨委、政府、政協、工商等其他部門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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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第十三條規定: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