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喪葬費幾個月到賬
喪葬費半個月(15天)到賬。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親屬要在7日內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或在3日內向死亡者原單位報告,原單位應在4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報告並審核死亡證明材料有效後,及時辦理支付喪葬補助等項費用的手續,同時終止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向社保局提供死亡證明等必要文件,社保審核後按照限定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符合要求者由社保組織依據當地限定核算具體撫恤金、喪葬費金額。社保組織審批完成後,將相關金額轉付當事人原單位,由原單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額後通知繼承人領取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