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聘用制和編制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聘用制和編制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用人方式不同:編制是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編制身份,一旦取得,具有國家賦予的相應崗位職務聘任資格,按照崗位職務享受相應的待遇。而聘用制則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
- 福利待遇不同:聘用制人員一般要繳納五險一金,而編制人員一般只繳納五險,沒有一金。另外,聘用制人員需要自己繳納各種保險,而編制內工作人員的社保、公積金一般由國家負責繳納。在福利待遇上,聘用制人員享受的福利待遇相對較少,而編制內工作人員享受的福利待遇相對較多。
- 穩定性不同:聘用制人員和編制內工作人員的穩定性不同。聘用制人員需要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合同到期或者單位解聘,就可能面臨失業的風險。而編制內工作人員則相對穩定,除非出現重大違規違紀情況,一般不會被解聘。
- 晉升空間不同:聘用制人員的晉升空間相對較小,一般只能在本單位內晉升。而編制內工作人員則可以通過公務員考試、職稱評定等方式實現跨單位、跨地區的晉升。
- 招聘方式不同:聘用制人員一般是通過社會招聘進入單位工作,而編制內工作人員則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等方式進入單位工作。
總的來說,事業單位聘用制和編制在用人方式、福利待遇、穩定性、晉升空間和招聘方式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