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事業單位辭職後公積金如何提取
這個需要開具相關證明,你可以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下的哦
⑵ 離職公積金怎麼取出
離職後提取公積金有兩種方式:
1、從原單位辭職後還在當地工作,可以憑購房或租房合同申請提取公積金。
2、從原單位辭職後沒有離開原市,也沒有新工作,並且近期不想工作,可以在本市申請注銷賬戶,領取公積金。
辦理公積金的流程如下:
1、准備材料:准備好申請公積金攤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證明、公積金賬號、購房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2、填寫申請表:到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攤款代理機構,填寫公積金攤款申請表,並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3、審核申請: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攤款代理機構會對申請進行審核,核實申請人的身份和提取原因,並檢查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4、審批:審核通過後,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攤款代理機構會進行審批,確定攤款的金額和到賬時間等;
5、轉賬:公積金管理部門或者公積金攤款代理機構會將攤款金額轉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不同銀行的公積金攤還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會有所不同,職工在辦理公積金攤還時,最好先了解當地的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更好地完成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⑶ 事業單位辭職後公積金能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可以。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職工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可銷戶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職工參軍、上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應征入伍通知書或入學錄取通知書、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可銷戶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職工退休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可銷戶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⑷ 辭職後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嗎
離職後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