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鄉鎮政府下屬的全額事業單位會怎麼改革人員會被撤編嗎
事業單位改革一直是事業單位職工關心的話題,關繫到自身的待遇、編制、前途,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轉企合並,不再佔用編制,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或將劃分到公務員序列中,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劃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
網友B:原來一個地方市公路管理局挺厲害的,建設、路政管理、養護、費收。嗯,改革後,建設權利、行政審批收回交通局,路政管理收回綜合執法支隊、費收取消,只剩一個養護。
網友C:懂的人自然懂。像上次一份方案裡面發的一個什麼城市發展服務中心,裡面的單位合並起來,我都不敢想像權利有多大?還歸市政府直屬。。。總體來看還是往好的方向。
❷ 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編制人員改革政策
事業單位也不允許存在自收自支編制。按照財政供養渠道和方式,事業單位分為全世大額、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分別對應使用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事業編制,芹返困同樣,這三種類型的事業編制也不能混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不再承擔生產經營職能,因此,事業單位將全面取消自收自支類編制。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後人員的三大去向
(一)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未來或轉為公務員或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
1.對於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調整為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可轉為公務員,但編制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
2.對於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後,任務不足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其人員也隨之分流。
(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人員。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2020年前將全部轉企改制。轉制單位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在職職工也會嫌念轉為簽訂勞動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三)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人員。公益類事業單位是大頭,是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這類事業單位情況比較復雜,需要區分情況、精準施策。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❸ 50歲事業編制人員如何改革
法律分析: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病休和未滿年限但臨近退休年齡的,也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編外人員、自收自支人員、自定自籌類編制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❹ 事業單位改制方案
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涉及3000多萬人利益,一直以來是人們關注的重點。大家一定要認真看哦。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其主要內容:(一)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從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每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並從第二年的1月起執行。(二)崗位變動人員工資調整辦法工作人員崗位變動後,從變動的下月起執行新聘崗位的工資標准。崗位工資按新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按以下辦法確定:由較低等級的崗位聘用到較高等級的崗位,原薪級工資低於新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的,執行新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原薪級工資達到新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的,薪級工資不變。由較高等級的崗位調整到較低等級的崗位,薪級工資不變。在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位、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蠢畢位之間變動的,薪級工資按新聘崗位比照同等條件人員重新確定。(三)調整基本工資標准。國家根據經濟發展、財政狀況、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標准。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由國家統一部署,具體方案由人事部、財政部擬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四)調整津貼補貼標准。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及調控地區工資收入差距的需要,適時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根據財政狀況和對特殊崗位的傾斜政策,適時調整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標准。高層次人才和單位主要領導分配激勵約束機制(一)高層次人才分配激勵措施。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的一流人才,經批准,執行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工資標准。2.對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和技術人員,繼續實行政府特殊津貼。3.對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等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優秀人才,給予不調程度的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4.對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和重要公益領域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貼制度。對重要人才建立國家投保制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5.對部分緊缺或者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批准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具體辦法另行制定。(二)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國家對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製定指導意見,選擇有條件的事業單位進行試點,探索建立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政府人事、財政等部門制定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收入分配辦法,結合考核合理確定其收入水平,使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收入與單位的社會經濟效益及帶明芹長遠發展相聯系,規范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收入分配,並加強監督管理。在試點的基礎上,不斷完善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加強收入分配宏觀調控(一)建立工資分級管理體制國家主要負責制定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政策和工資標准,對各類事業單位的收入分配槐棗進行政策指導和宏觀管理,合理調控地區間、部門間事業單位的收入水平;各地區、各部門主要負責貫徹落實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調控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收入水平,加強對事業單位收入分配的監督管理。(二)完善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國家制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和工作人員兼職兼薪管理辦法,完善事業單位收入中可用於工作人員收入分配的資金管理政策,將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納入國家調控范圍,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三)加強工資收入支付管理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規定,設立專門賬薄進行核算管理。事業單位發放給工作人員的收入一律納入專門賬薄核算,不得賬外列支。事業單位要建立工作人員個人工資銀行賬戶,工資支付應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四)嚴肅收入分配紀律。新的收入分配製度入軌後,各地區、各部門和各事業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政策規定,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各自的管理許可權和職能,加強對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加大對違反政策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政出多門、資金渠道混亂的現象,維護收入分配政策的嚴肅性。新聘用人員工資待遇(一)新參加工作的各類學校畢業生見習期工資標准分別為:初中畢業生570元,高中、中專畢業生59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655元,大學本科畢業生685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710元。見習期工資執行期滿後,上述人員按所聘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准,薪級工資按以下辦法確定:初中畢業生執行1級薪級工資標准,高中、中專畢業生執行2級薪級工資標准,大學專科畢業生執行5級薪級工資標准,大學本科畢業生執行7級薪級工資標准。,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執行9級薪級工資標准。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資標准為77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初期工資標准為845元。明確崗位後,按所聘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准,薪級工資分別執行11級和14級薪級工資標准。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工作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1至2級。(二)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實行學徒期和熟練期制度。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待遇以及學徒期、熟練期期滿後的定級工資待遇,由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三)其他新聘用人員,已明確崗位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未明確崗位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工資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❺ 我在杭州街道辦事處工作,事業編制,跟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請問,事業單位改革會怎麼該
街道辦事處下屬的事業單位,屬於全財政拔付的,一般不會跨的。再改革,街道辦事處總要的!
❻ 50歲事業編制人員如何改革
改革方式如下:
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事業編是指在事業單位具有正式編制的人員。這類人員一般也是在三類單位上班,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1、三類單位簡介
全額撥款:一般指無任何收入來源,單位支出完全依賴財政撥款。
差額撥款:一般指有部分收入來源,單位支出有部分財政撥款。
自收自支:一般指單位支出完全依靠自身收入。
根據事業單位改革的進程和情況看,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撤並、改制在所難免,所以下文重點介紹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按崗位劃分
事業編按照崗位可以劃分為2類: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崗基本已經不再通過公開招考形式入編,所以這里就不介紹了)
3、晉升情況
管理崗基本等同於公務員,但確難於公務員,因為事業單位的管理崗受到該單位崗位設置的限制,而公務員則不然。
舉個例子說:正科級事業單位的管理崗消歷氏(1-10級)一般設置2正1副,即2個7級、1個8級,若干9級,若干10級。所以,哪怕你各項條件都符合晉升標准了,但沒有「坑」,你這個「蘿卜」往哪種?
公務員則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拿散。領導職務可以簡單理解為正副科、正副處、正副廳等等,非領導職務則是正副巡視員(等同正副廳)、正副調研員(等同正副處)、正副主任科員(等同正副科)。也就意味著,即使你做不到實職崗位,也可以比事業單位更容易享受到相應崗位的待遇。(如:地市級財政局局長一般為正處級待遇,而該局的調研員也一樣享受正處級待遇)
專業技術崗與職稱掛鉤,劃分為13檔。13-11級為初級(其中13級為員級,12-11為助理級),10-8級為中級,7-5級為副高級,4-1級為正高級。根據目前國家關於職稱評定的有關規定,職稱可以分為以考代評和專家評定兩種,以考代評就是說參加並通過人社部門組織的統一資格考試,取得相應證書。專家評定是指達到職稱申報條件後,個人申報,由人社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定。通過上述兩種方式,達到相應職稱後,所在單位在有該職稱對應崗位的情況下,就可以聘用至相應崗位。
法律依據爛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