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進行對外投資和收回投資及取得收益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事業單位進行對外投資和收回投資及取得收益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具體規定請參考2013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賬務處理如下:
1.事業單位進行對外投資
借: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借:長期投資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
如果是用固定資產來對外投資的,那麼除了上述兩筆分錄外,還要同時做: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如果是用無形資產來對外投資的,那麼除了上面兩筆分錄外,還要同時做: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2.事業單位收回投資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長期投資
借:銀行存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3.事業單位取得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入-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投資收益會使利潤增加,要多交所得稅
B公司賬面目前有貨幣資金100萬元,注冊資本500萬元,盈餘公積10萬元,累計未分配利潤10萬元,其他可以收回應收款420萬元。請問: (1)B公司清算損益應該如何計算?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2)A公司收回投資超出原投入資本的部分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四條規定,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資產的計稅基礎、清算費用、相關稅費,加上債務清償損益等後的余額,為清算所得。 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清算所得。 第五條規定,企業全部資產的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結清清算所得稅、以前年度欠稅等稅款,清償企業債務,按規定計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餘資產。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分得的剩餘資產的金額,其中相當於被清算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中按該股東所佔股份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剩餘資產減除股息所得後的余額,超過或低於股東投資成本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東的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 被清算企業的股東從被清算企業分得的資產應按可變現價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確定計稅基礎。 就問題所述情形,假設未提及事項忽略不計。 1、B公司清算損益為零,不須繳納清算所得稅: 清算所得=(100+420)-(100+420)=0(元)。
1.行政單位不允許投資;
2.事業單位債券投資時
借:對外投資-債券投資
貸:銀行存款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對外投資
其他收入(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3.其它投資
1)貨幣資金投資
借:對外投資-其它投資
貸: 銀行存款
2)存貨投資
借:對外投資-其它投資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應交稅金 (存貨投資應交稅)
存貨 (存貨成本)
3)固定資產投資
借:對外投資-其它投資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
首先要看你所在事業單位的專業業務性質,如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你單位上級部門核準的有權經營項目就應列為事業收入,不然就列經營收入。
可以參考一下《事業單位會計准則(試行)》
:casc.gov./kjfg/kjzd/200704/t20070428_536108.htm
事業單位呆壞賬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規定:「事業單位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山東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對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資產呆賬損失、非正常損失等,在處置時,需經中介機構審計、主管部門審核,並報財政部門審批。 」
據此,事業單位呆賬死帳,經審核、批准予以核銷的,可以轉做支出。
持股80%,採用成本法核算,不分配股利的話,期間不需要做其他賬務處理。
注銷時確認投資損失
借:銀行存款 2000
借:投資收益 78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80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公允價值)
借:累計折舊(該項資產累計折舊余額)
貸:固定資產(該項固定資產原值)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00(增值部分)
1.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投出方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時,以雙方協議價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以已提累計折舊額借記「累計折舊」賬戶。以其賬面原值貸記「固定資產」賬戶。以雙方協議凈價與固定資產賬面凈值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賬戶。
2.以存貨對外投資。投出方以存貨對外投資時,應按協議價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以其賬面原值貸記「原材料」、「產成品」等賬戶,以協議價與實際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賬戶。存貨按計劃成本核算的還必須通過「材料成本差異」賬戶分配投出存貨應負擔的成本差異。
3.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倘若投出方以未入賬的無形資產(如土地使用權等)對外投資.則應按資產評估後確認的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貸記「資本公積」賬戶。如果企業以已入賬的非專利技術、專利權和其他無形資產對外投資,那麼,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攤余價值貸記「無形資產」賬戶,按評估價與賬面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