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具體什麼單位屬於事業單位
1、什麼是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以及私營企業是區分開來的,主要是一些公益性的單位以及非公益性職能部門機構單位,事業單位主要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2、哪些單位屬於事業單位
具體的事業單位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單位:教育事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科技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體育事業單位、農林牧漁水事業單位、信息咨詢事業單位、中介服務事業單位、勘察設計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城市公用事業單位、地震測防事業單位、海洋事業單位、環境保護事業單位、檢驗檢測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事業單位、其他事業單位等。
其中教育事業單位包括大中專院校、中小學等院校類,衛生類事業單位包括各類公辦醫院、衛生院等醫療機構,文化類的事業單位包括圖書館、博物館、藝術館等。事業單位是比較多的,每年招聘的崗位也比較多,想要考事業單位的同學可以關注本地的公告,每年除了大型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外還有一些事業單位是單獨招聘的,考試機會還是比較多的,想要考事業單位的小夥伴可以早做准備。
3、事業單位考試時間
事業單位考試跟有一定的區別,它不是全國統一性的考試。考試周期不定,具體有多少次招考的話是不好說的,通常分為事業單位全國聯考,省內統考,地市內統考,單位單獨招考。事業單位聯考考試時間一般分為上下半年兩次,上半年筆試時間一般為5月的倒數第二個周末,下半年筆試時間為10月的倒數第二個周末。除此以外,相對大型的考試就是省內統考,某個省份的幾個地市聯合進行考試,如山東的統一合卷考試和北京的統計分卷考試。這種根據不同省份的省情不同,有的一年兩次,有的一年一次,要參考具體省份。其他小型的事業單位統考則是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考試時間和考試次數同樣是由各單位自行決定。
具體什麼單位屬於事業單位
B. 怎樣判別一家單位是屬於國有企業還是事業單位
判斷方法:
一、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是指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沒有生產收入、所需經費由公共財政支出、不實行經濟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特徵:
1、不以盈利為目的;
2、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二、國企
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由政府全額出資,受公司法規范。這類企業以社會公共目標為主,經濟目標居次。這類企業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壟斷企業和資源類企業,如鐵路、自來水、天然氣、電力、機場等。特徵:
1、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由多數人組成的組織體;
3、依法設立,法律確認其一定權利義務。
(2)什麼屬於事業型單位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
1、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
- 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2、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
- 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
- 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3、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
4、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上市公司怎麼判斷是國有還是民營?
區分一個企業是國企還是私企方法如下:
一、定義區別
國企: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
私企: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僱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二、性質不同
國企:全民所有制企業,企業生產資料歸全體人民共同所有,國企就是說企業屬於政府的
私企:私人所有的企業,生產資料老闆私有
判斷方法:
輸入想要查詢的那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代碼。按下F10,然後點擊股東研究那一項。在股東研究那裡,可以看到該公司的一些主要股東,以及實際控制人;實際控制人里你可以看到有的公司是某某某個人,這一類就是民營。有些是地方國有,比如甘肅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些是中央國有,名字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什麼屬於事業型單位擴展閱讀: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民營企業是民間私人投資、民間私人經營、民間私人享受投資收益、民間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其按照其實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為國有民營和私有民營兩種類型。實行國有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租賃者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私有民營是指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
C. 什麼是事業型單位
根本不存在「事業型單位」這個概念,只有事業單位(還有國家機關)、企業單位之分。在求職應聘中,一些民辦非企業單位經常有意混淆概念,特意加上「型」這個字(為的是將來逃避責任),再加上其名字有點像國家單位,應聘者容易理解其為「事業單位」,所以在招聘中標榜自己是「事業型單位」的都是騙人的,不要上當。
D. 事業型單位的定義是什麼啊
長期以來,事業單位定義和外延不規范,事業單位的基本定位和公益服務的目標模糊。因此,進行事業單位改革,完善公益服務體系,需要在規范事業單位定義、劃清事業單位范圍的基礎上,明確事業單位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基本定位。
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的定義主要有兩個:一個是1998年國務院發布,2004年修訂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將事業單位定義為:「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另一個是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定義為:「依法成立的,從事公益事業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社會公共文化機構、社會公共體育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等。」根據事業單位的基本屬性,概括上述兩個定義,事業單位的概念可表述為:「事業單位是依法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公益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組織」。
按照上述概念,事業單位應當具備四個特徵:一是依法設立。事業單位的設立,應區分不同情況由法定審批機關批准,依法登記,或者依照法律規定直接進行法人登記。二是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從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涉及人民群眾公共利益的服務活動,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三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事業單位一般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費來源有的需要財政完全保證,有的可通過從事一些經批準的服務活動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於事業單位的再發展,不得用於管理層和職員分紅等。四是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是組織機構而不是個人,要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和經費來源,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我們應根據事業單位的四個特徵,對以前被界定為事業單位的,有計劃、分階段通過改革逐步還原其應有屬性。同時,在憲法和現有的法律框架內,重新統一規范目前存在的各種公益服務組織,實行統一的法規和政策,實現政府「有所為,有所不為」和提供公益服務方式多樣化的目標,促進各項社會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省直事業單位即主管上級單位是省政府、省委、人大、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