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可以跨市借調嗎
法律分析:可以。事業單位之間人員借調不需要必須是一個系統的。人員借調是指一個單位借用別單位的工作人員而不改變其隸屬關系的情況,借調目的一般是為了解決技術攻關、引進方案、或擴大事業范圍等問題。所以,即使不是一個系統的單位,只要是借調單位對被借調人員技能才幹確實有需要,而被借調單位又允許的情況下,是可以正常借調的。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關於借調人員管理規定》
第四條 因工作需要借調工作人員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本部門(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缺額,不能保證工作任務完成的。
(二)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點項目、階段性工作或上級部門安排部署的
重要任務,本部門(單位)工作人員不足的。
(三)因專項工作設立機構,暫時無法解決人員編制的。
第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借調:
(一)試用期(見習期)未滿的工作人員。
(二)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在鄉鎮工作時間未滿2 年的。
(三)與借調單位領導有親屬關系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