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合同制和編制有什麼區別
合同制和事業編制的區別:
1、工資開支來源不同
正式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撥款解決
合同制人員工資由單位預算外收入中解決
2、福利待遇不同
正式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
合同制人員參照正式編人員標准執行,但實際上低很多或缺項
3、提任和調動不同
正式編人員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可以提任副科級職務
合同制人員不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或提任副科級職務
⑵ 事業編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合同工是指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
編制內、在編是指:通過正式考試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在組織部、人事局內有注冊的工作人員。
兩者起碼在四個方面的福利存在差異:
第一,整體的收入會有所差別
事業單位編制的員工和合同制的員工在基本工資方面沒有區別,但是在隱形福利方面,差別就很大。擁有編制的員工,其工資以及各項福利都是由國家財政撥款,而合同制的員工都是由本單位的運作資金支付工資。
國家給予事業單位員工的各種車補、降溫費、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合同制員工有時候都無法享受,特別是部分單位的年終獎,可能會佔到總工資的五分之一左右,這就會直接拉開差距。
第二,工作的穩定性不同
事業單位招聘的編外合同人員,主要是由於本單位的工作較忙,需要相關的額外人員進行輔助。如果各類單位進行合並或者是簡化機構,裁減相關的人員,和同志的臨時工就會被先行辭退。
如果擁有編制的事業單位員工,即使工作的單位合並或者消失,也會由國家統一進行調配,換到其他的單位工作。有我們看到很多中小學的合並,擁有編制的教師就會安排到其它學校,合同制的教師就直接解除合同。
第三,晉升的空間有很大差別
每個單位都會有相應的晉升機制以及評優評先制度,如果是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考核方面也會更加全面,在職位晉升方面會給予優先考慮,甚至還有可能調整到行政部門工作,發展的前景也會更好,上升的渠道也會更多。
我國制約單位的臨時合同工,只能夠在工資方面有所加強,職務晉升方面基本為零,如果沒有特殊的情況,只能夠以普通員工的身份干到退休。
第四,退休的待遇有所不同
事業單位的編制人員在工作期間,單位都會足額繳納公積金,而且還會有額外的補充性公積金,各項保險都非常的齊全。等到自己退休以後,同樣能夠擁有比較高的退休金,也會擁有比較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
合同制的員工都是依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繳納,基本都是按基本工資的比例繳納,也就是沒有單位方面提供的補充公積金,這些差距就會直接導致兩者之間的退休金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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