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是工人身份,如何升級為副科級領導職務
事業單位,普通工人的身份想升到副科級的職務,這個不太可能,因為這是一步一步來的,兩者不是跨一步就能到的,普通工人要升到現場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就是一個小主管的位置,小主管的位置之後再進行進一步的調動,調到公司的職能機關裡面一個副部長應該就是對應副科級別的職務。
能不能當上領導副科正科副處正處這些,他取決於個人的職業發展方向,就是說這個部門人不是特別多,然後本身就是比較關鍵的部門,人家天然就具備一個優勢,只要上面的這個正部和副部長都逐漸退下去空出來一個位置,這人自然而然就補上了,但是在那種生產部門的單位基本上很難的。因為生產部門的人太多了,就算提拔也是從管理人員裡面提拔,而不是工人裡面提拔。
Ⅱ 事業編可以提副科么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編可以提副科。副科這種說法是行政級別。非參公的事業編是走職稱路線提工資的,沒有行政級別,但有的單位是可以擔任相應職務的,職務對應相應的行政級別,職務有職務的級別。一般事業編制人員主要還是放在怎麼聘職稱上吧,到了高級職稱工資是很高的,但政治前途基本沒有。想走政治路線還是轉成行政編制的好
Ⅲ 事業編制幹部身份的人能直接提副科嗎 不用先把身份轉成行政編制公務員吧
事業單位幹部可以直接升公務員副科,法律依據如下:
《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調任,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
第六條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3)提幹事業副科有什麼要求擴展閱讀:
《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
第十七條 調任必須遵守下列紀律:
(一)調任審批或者備案機關應當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審核把關,不得隨意降低標准,放寬條件;
(二)調入機關應當嚴格履行有關程序,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弄虛作假,搞不正之風;
(三)調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法規、政策,提供真實情況,不得突擊提拔;
(四)參加考察的人員應當如實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不得隱瞞、歪曲事實真相;
(五)調任人員應當遵守有關規定,接到調動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行政、工資關系等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