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2020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如下:
1、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並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2、各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3、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清產核資等項工作,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及使用標准,對納入政策采購范圍的固定資產進行統一購置;
4、各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設有專人承擔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並對所管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責任,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
5、各部門必須對專用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建立健全專用設備的操作、維修、保養、檢驗等管理制度,技術復雜、精密度高的專用設備的操作人員,應在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符合下列標準的列為固定資產: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准,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法律依據
《2020年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三條 各部門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合理配備並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第四條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政策、統一領導、 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
㈡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定義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定義: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准,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要求:
1、事業單位應根據規定的標准和分類,結合本單位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依據。
2、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3、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
4、部門或者國有資產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