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行政事業單位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因為不是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⑵ 政府部門需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不用,國家機關不從事盈利性活動,所以不用繳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九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因此,如果行政事業單位提供營業稅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應依法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