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很多事業單位在節假日加班都沒有加班費了,這是為啥
職場中的工作有輕松也有繁重,但是無論是哪樣的工作,在工作期間加班是不可避免的,而按照規定加班是需要發放加班費的,但是,在實際的職場生涯當中,卻很少有職工拿到加班費,這種情況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私營企業都是如此,對於私營企業而言免費加班已經成為默認,那麼,在管理比較規范的事業單位,在節假日加班也沒有發放相應的加班費,這是為什麼呢?
最後,對於加班費的發放,按照規定肯定是必須發放的,但是這項規定的執行從現在來看仍然存在著短板,而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一方面肯定是相關的部門在監管執行上存在疏忽,對於單位是否發放加班費此類事情不夠重視,認為無償加班也是出於地方實際和工作需要,另一方面,也存在著職工本人對於加班費的需求並不是很強烈,有著隨大溜的心理,既然別人加班沒有加班費,自己沒有加班費也就很正常,長此以往就會形成一定的潛規則,但是,無論怎樣說,對於沒有發放加班費事宜,都應該給予重視。
② 機關事業單位能發加班補助嗎
沒有加班補助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所以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節假日值班沒有加班費。
一、機關事業單位能發加班補助嗎?
1、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所以事業單位編制人員節假日值班沒有加班費。
2、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即與事業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勞動法》執行,法定節假日加班有三倍加班工資。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六條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六十二條第三款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支付加班費的義務。
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目前,我國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要求員工在正常休息時間加班的,應嚴格參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三倍或以上工資補償。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在佔用職工法定假期或者雙休日正常上班的,應參照《公務員法》嚴格執行額外調休。
勞動者在進行了加班後,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為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加班費用,在計算加班補助費用時也會根據相關規定和勞動者的收入來計算,同時在法律中也規定了,我國的機關以及事業單位的員工是不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而是根據公務員的相關規定來確定和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