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衛生院工勤編制調鄉政府去上班要怎麼一個程序
鄉鎮衛生院工勤編制人員的人事管理權掌握在縣區的衛計委。
縣區衛計委編制體制下的鄉鎮衛生院工勤人員,想要調到鄉鎮政府的人事編制體制之中而成為鄉鎮機關的在編人員,就必須通過縣區編委辦和縣區人力資源局走手續。
如果是單純的想要到鄉鎮政府機關上班,還有一個途徑,那就是借調。由鄉鎮政府出面與縣區衛計委協商,達成一致後,就可以在本人人事關系隸屬不變的情況下,轉而到鄉鎮機關上班。
人員的編制關系隸屬的體制不同,就關繫到人員的開支渠道不同。有編制人員轉換開支渠道,就必須得到縣區編委辦的批准。
②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調動難度大嗎
無論是國家機關還是事業單位,能不能調過去,關鍵在於必須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1.你的單位是否能放;2.你是鄉鎮政府公務員的,可以調入對方的事業單位,但該事業單位必須在空編的情況下同意接收你;3.,你在鄉鎮是事業編制的,不可能調到對方的政府機關。
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就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就是事業單位,不能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混在一起,更不能「等同」)。
作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跨地區調動,有點難。但只要有辦法或本人具有出色的能力,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你是今年剛考入的鄉鎮公務員或是鄉鎮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均有一年的實習期(有的地方在招聘時已決定了「服務期」),在沒有正式轉正前或未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一般不予調動。你可以為調動一事作些先期工作,即了解女方所在地調入單位的情況,認為自己具備條件的,可向女方所在地單位要求調入。如果女方調入的單位正有空編,才有可能會同意你調入(前提是單位需要你的話),如果該單位沒有空編,即使該單位需要你,你也一時調不進去。如果女方所在地單位也有同意你調入的意向,你再向現工作單位提起調出的要求。
一句話,在女方所在地單位沒有聯系好以前,你無需先向目前的單位提起調動一事,如果調動不成功,目前的單位為認定你工作不安心。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③ 鄉鎮衛生院編制能調嗎
可以調動。衛生院工作人員調動考試每年舉行一次。縣級衛生醫療單位和鄉鎮衛生院一般工作人員系統內的交流調配,按審批程序審核編制後,由縣衛計局會同人社局提出。
鄉鎮衛生院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由所在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是直接向所在社區居民群眾提供醫療、防疫、保健和康復服務的農村基層衛生事業機構,是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的中間層次,是連接縣級醫療機構和村衛生室的樞紐。鄉鎮衛生院技術上接受縣級醫療衛生單位的指導;受鄉鎮政府和縣衛生局委託,對村衛生室進行管理和指導。
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規定,逆向調動是不被允許的。即全額編制調動到差額編制單位,或者公務員調動到事業單位,是可行的;反之事業人員不能直接提拔或者調動到行政部門或參公單位工作,差額人員也不能直接調動到全額事業單位,需要經過招考或者遴選程序,提拔任用不受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八條 錄用公務員,應當發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應當載明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資格條件、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以及其他報考須知事項。 招錄機關應當採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第二十九條 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
第三十條 公務員錄用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等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職位類別、不同層級機關分別設置。
《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鄉鎮衛生院實行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的人事管理制度,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並與鄉鎮衛生院簽訂聘用合同。優先聘用全科醫生到鄉鎮衛生院服務。
第二十七條 建立健全在職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在職衛生技術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培訓。新聘用的高校醫學畢業生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
④ 參公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應該如何改
參公的事業單位有三種情形:一種是黨委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事業單位,一種是行政執法類參公事業單位,第三種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參公。
1、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和群團參公。黨委的下屬事業單位參公,是指黨校和檔案局之類的參公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參公管理。黨校的改高者攔革方向,目前是維持現狀,沒有什麼新的政策動向。檔案局將其承擔的行政權力職能劃歸黨委辦公室,檔案局在黨委辦公室掛牌,其公益服務職能由檔案館承擔,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群團組織是指工會、婦聯、團委、殘聯、文聯、科協等,在基層尤其是縣區,由於行政編制實行控編減編,總量控制,工青婦使用的行政編制比較少,殘聯、文聯、科協基本不使用行政編制。根據事業單位改革動向,群團組織將和黨委機關一樣,使用行政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參公。按照《公務員法》規定,行政執法職能只能由公務員身份的幹部承擔。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行政執法工作的重心在縣區一級,設區的市,只保留一個行政執法單位,一般是將市區執法中心整合,以區行政執法中心為主。由於縣區行政編制實行問題控制,行政執法機構主要是大戚胡隊或者中心來承擔,使用事業編制,是參公事業單位。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中,明確縣區一級成立行政執法綜合中心,或者成立農業、市場、環保、文化、資源等五個行業執法中心。改革後的行政執法單位依然使用事業編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由於執政執法機構龐大,涉及執法人員眾多,行政編制實行控編減編、問題控制,不可能全部使用行政編制進行置換。根據遼寧省縣區行政執法改革試點,行政執法綜合中心依然是事業單位,取消了參公屬性,已經參公的人員參公身份和待遇保留。但由於單位已經不參公,個人身份參否長久保留,情況並不樂觀。
3、行政類事業單位參公。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權力的事業單位,部分參公。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行政類事業單位被明確要求全部撤銷,行政權力劃歸機關承擔。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之前,已經開始將省市縣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先行改革,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撤銷,主要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保留或者嫌好整合,將三類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根據管理許可權,全部劃歸到主管機關。同樣,由於行政編制稀少,而且實行總量控制,完全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 ,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人員,全部劃歸行政機關,置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極小,絕大多數人員依然會保留或者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過渡期後取消參公身份,成為事業人員。
2018事業單位改革席捲全國,根據不同情況,採取「轉企、撤銷、扎口管理」等不同方式分步推進,不少單位涉及其中重要規劃,現在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編制改革從高校和公立醫院入手,工勤崗也被減編。
人社部召開的新聞會議上,相關發言人表示,在事業單位的3000多萬人中,教育和醫療系統的人數佔了大頭,教育系統的人數約佔了一半左右。由於參編人數眾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很多崗位不能人盡其才,所以國家財政要開源節流,精編減編。
還有一種崗位也要進行編制的改革,這個崗位就是「工勤崗」。「工勤崗」裡面,也是分為編內和編外的崗位,但是目前很多崗位已經外包出去了,其目的也一樣,精簡資源。事業單位改轉企業。
部分事業單位因其職能消失或嚴重弱化,或資產規模較小,或無固定資產,以及不具備市場競爭能力,或者轉制後難以正常運轉的經營類事業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採取國有獨資、混合所有制、私營等多種形式轉企改制。
公車改革在2018提前完成。2017年12月12日,湖北省在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部署工作會上指出:湖北省將開始實行公車改革,改革先從省直事業單位開始,其他單位仿照省直單位辦法進行改革,全省改革預計在2018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事業單位公車改革邁出關鍵性一布,為其他各省進行公車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參考。目前改革正在有序推進,這對於改善政事不分、政事人事管理部分、政事產權不分具有積極的作用,那麼在全國范圍的鋪設也是可以預見的。只是,任何改革並非一蹴而就,需要在實踐中步步為營。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適用公務員法,不在此次事業單位改革范圍內,國家目前推進的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是三類,即具有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具有行政職能類的事業單位、具有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這三類事業單位適用的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並不是公務員法。到2020年,這三類事業改革完成,即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直接轉為企業,具有行政職權的事業單位要麼成立行政機構,要麼並入行政機關或者職權收歸行政機關,職權收歸行政機關後的人員一般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最後就是具有社會公益性的事業單位,這是需要保留的事業單位,例如科教文衛等事業單位,不利於由社會資本配置的事業單位,是必須保留的,體現純公益性目的,也就是說到2021年後,事業單位就剩下這一類了。
至於,參公事業單位是不在此次改革單位內,因為參公事業單位參公必須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授權、國務院及黨中央的決定等才能參公,必須是依法成立,之所以有參公單位不是公務員行政編制,是因為公務員行政編制總量控制,職數有限,將來合入行政機關也是趨勢,當然需要事先修改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等措施,這是後話,總之目前執行公務員法管理。
事業單位改革似乎是一個永恆的話題,每天都有新鮮事。事業單位職工必須要知道的5件事情。
1.今後哪些事業單位人員可能會被單位「炒魷魚」?長期「請假」的員工將有可能被解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2. 施行聘任制,事業單位人員年齡大了以後會被單位掃地出門嗎?不會的,十年以上員工可申請簽訂「終身合同」。對於已經有十年以上工齡的事業單位員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本人可以申請簽訂一直到退休的合同,這一張合同就從十一年以後一直到退休,這樣有利於一些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安心工作,不需要考慮這個聘期到了以後下一步怎麼辦。
3. 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會被削減嗎?福利待遇將向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傾斜。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問題,目前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差距比較大。未來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方面將會逐步縮小差距,改革會兼顧邊遠地區、基層崗位、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這些政策今後傾斜的力度應該更多地向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傾斜。
4.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事業單位人員會漲工資嗎?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水平受市場因素影響,可升可降。今後可能會升,也可能往下調,因為要看社會的平均工資,看物價,看企業。
5.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需要補繳養老保險嗎?條例施行後在職員工要繳納養老保險,已經退休的不用繳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從7月1日起,逾三千萬的事業編制人員將開始參加社會保險。
已經退休的人員還需不需要補繳社保?據說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保可能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進行實施。
《條例》出台以前的,按照老辦法不用再繳納社保,這樣做有利於穩定退休人員的待遇,退休金的補貼還是要同時考慮共享成果。《條例》實施以後的人員,按照新的辦法來參加社會保險。
2018年事業單位在全國陸續開展,基本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標準的逐步推進。筆者從梳理各地文件,認為參公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是原樣不懂,就是劃轉為公務員。理由如下:
第一,參公事業單位一般都是執法類事業單位。在全部參公事業單位中,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占絕大多數,而這部分事業單位承擔著具體的行政職能,如果將他們改為一般事業單位或者推向社會,行政職能就會落到公務員身上,這部分工作可能會無力承擔。這種形勢下,參公要麼不變,要麼轉為公務員。
第二,黨校等參公單位已明確要向行政轉變。在中央的事業單位改革部署中,可以看出黨校將由原來的參公事業單位向行政過渡,也就是說要轉為公務員。
綜合來看,參公事業單位基本上不用太擔心會離公務員越來越遠,筆者認為只能越來越近。
更多公職機構改革信息,歡迎關注「東愛雨公考」,專業答疑解惑。
如題主話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大部門的地方,這種編制是在調入行政部門直接轉為行政編的,在車改中也是享受車補。按事業單位改革的進程,這部分單位極大概率是會轉為行政單位,人員為行政編也就是公務員。參公事業單位一般都承擔或者部分承擔行政職能,改革的方向是,行政職能轉移至行政機關,今後事業單位只保留公益職能,也就是說將來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不再有參公事業單位,當然,會有一個較長的過渡期,過渡期人員身份和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