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海南最低工資標准
海南省最低工資標准在202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調整後的標准分類如下:
一類地區包括海口市、三亞市及洋浦經濟開發區,其月最低工資標准設定為18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3元。
二類地區包括儋州市、三沙市、瓊海市、澄邁縣,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5.4元。
三類地區則涵蓋文昌市、萬寧市、東方市、五指山市、樂東縣、臨高縣、定安縣、屯昌縣、陵水縣、昌江縣、保亭縣、瓊中縣及白沙縣,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6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9元。
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則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根據新標准,原有於2018年發布的海南省最低工資標准通知(瓊人社發〔2018〕468號)將被廢止。
以上信息旨在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同時促進就業市場的公平與穩定。
此外,海南省政府建議各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新的最低工資標准,確保每一位員工都能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對於那些在標准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的員工,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尋求幫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B. 海南省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從2021年12月1日起,海南已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准,其中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830元(調整前為1670元);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730元(調整前為1570元);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680元(調整前為1520元)。
PS: 與調整前相比,調整後海南最低工資標准還是實行三檔制,不過地區分類有了小小的變化。澄邁縣從第三類提到了第二類,所以,調整後澄邁縣的月最低工資標准上調得最多,上調了21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