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編制人員改革政策
事業單位也不允許存在自收自支編制。按照財政供養渠道和方式,事業單位分為全世大額、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分別對應使用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事業編制,芹返困同樣,這三種類型的事業編制也不能混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不再承擔生產經營職能,因此,事業單位將全面取消自收自支類編制。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後人員的三大去向
(一)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人員未來或轉為公務員或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
1.對於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調整為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可轉為公務員,但編制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
2.對於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後,任務不足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其人員也隨之分流。
(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人員。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2020年前將全部轉企改制。轉制單位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在職職工也會嫌念轉為簽訂勞動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三)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人員。公益類事業單位是大頭,是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這類事業單位情況比較復雜,需要區分情況、精準施策。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㈡ 機關單位事業編制人員怎麼改革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編制實施范圍如下: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4、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第六條 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今後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㈢ 50歲事業編制人員如何改革
改革方式如下:
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事業編是指在事業單位具有正式編制的人員。這類人員一般也是在三類單位上班,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1、三類單位簡介
全額撥款:一般指無任何收入來源,單位支出完全依賴財政撥款。
差額撥款:一般指有部分收入來源,單位支出有部分財政撥款。
自收自支:一般指單位支出完全依靠自身收入。
根據事業單位改革的進程和情況看,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撤並、改制在所難免,所以下文重點介紹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按崗位劃分
事業編按照崗位可以劃分為2類: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崗基本已經不再通過公開招考形式入編,所以這里就不介紹了)
3、晉升情況
管理崗基本等同於公務員,但確難於公務員,因為事業單位的管理崗受到該單位崗位設置的限制,而公務員則不然。
舉個例子說:正科級事業單位的管理崗消歷氏(1-10級)一般設置2正1副,即2個7級、1個8級,若干9級,若干10級。所以,哪怕你各項條件都符合晉升標准了,但沒有「坑」,你這個「蘿卜」往哪種?
公務員則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拿散。領導職務可以簡單理解為正副科、正副處、正副廳等等,非領導職務則是正副巡視員(等同正副廳)、正副調研員(等同正副處)、正副主任科員(等同正副科)。也就意味著,即使你做不到實職崗位,也可以比事業單位更容易享受到相應崗位的待遇。(如:地市級財政局局長一般為正處級待遇,而該局的調研員也一樣享受正處級待遇)
專業技術崗與職稱掛鉤,劃分為13檔。13-11級為初級(其中13級為員級,12-11為助理級),10-8級為中級,7-5級為副高級,4-1級為正高級。根據目前國家關於職稱評定的有關規定,職稱可以分為以考代評和專家評定兩種,以考代評就是說參加並通過人社部門組織的統一資格考試,取得相應證書。專家評定是指達到職稱申報條件後,個人申報,由人社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定。通過上述兩種方式,達到相應職稱後,所在單位在有該職稱對應崗位的情況下,就可以聘用至相應崗位。
法律依據爛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㈣ 事業單位的改革方向是什麼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改革方向包括:
1、只轉職能不轉機構。這種是將原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轉至主管部門相關內設機構,原事業單位的人員和編制都不改變;
2、轉為主管部門內設機構。這種主要是因為主管部門原先沒有內設機構可以承擔相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以單獨設置為內設機構,編制有可能會變為行政編制;
3、單獨設置為行政機構。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確有必要可以獨立設置為行政機構,這種單位的人員以後編制肯定是行政編制;
4、一些涉及國家安全,對政策和經濟管理工作有明確輔助作用,以及明顯以社會公益性為屬性的事業單位,將繼續得到財政保障;
5、對於一些以業務突出、主要以行業或專業業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將繼續獲得財政扶持。此類事業單位工資收入主要以財政補貼形式獲得;
6、主要面對市場,並已經開展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將在相關部委的扶持下,盡快推向市場。此外,一些職能重合、長期虧損、課題任務量不多的事業單位將會被打包重組或徹底剝離;
7、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津補貼發放依舊是改革重點。津補貼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組成部分之一;
8、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規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後管理機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規定;
9、要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崗位設置動態管理機制,開展管理崗位職員制試點。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實施方案,做好首批實施准備工作;
10、要落實和規范公開招聘制度。加強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分業分類實施,提高公開招聘組織實施規范化水平。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