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機關能不能從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拿錢彌補經費不足
事業單位有三種類型,全額事業單位所有的運轉經費由政府財政撥款,不存在虧損問題。差額事業單位也有財政撥款,一般情況下也不會虧損。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所有經費全由單位創收,財政不給撥款,這樣的事業單位如果效益不好,可能會出現虧損,出現虧損由單位承擔,因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也屬於自負盈虧的性質,只能由本單位想辦法解決。
2. 轉企改制是什麼意思
轉企改制就是一些事業單位要轉變成企業單位
經營性國有文化事業單位改革的主要形式:
(一)出售改制:具備資產出售條件的單位將評估後的凈資產公開出售給內部職工、社會法人或自然人,實行開放式改制,將國有文化事業單位轉變為民營公司制、合夥制或個人獨資企業。國有資本一次性退出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採取凈資產部分出售、折股的辦法,建立股權多元化的公司制企業。
(二)兼並重組:按市場化運作原則,通過競價或雙方協商的方式,由兼並方出資收購被兼並方凈資產,實行整體式兼並,接受被兼並方的全部資產和負債。
(三)撤銷脫鉤:對於長期停業、職能已轉移、經費無來源、社會效益差、市場無需求、出售重組困難的事業單位,可採用先清算債權債務、分流安置人員,後申請注銷解體的辦法。不能撤銷的,原則上財政不予補助,經費自理;具備條件的,逐步與主管部門脫鉤。
國有資產處置的指導思想以及基本原則
國有資產處置是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一項十分關鍵的工作。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關鍵應按照 「 產權清晰、權責明確、事企分開、管理科學 」 的要求進行。在進行資產處置時,要規范操作程序,強化審計和資產評估,做好產權界定工作,嚴格不良資產的申報、核銷、移交、處置行為,加強處置過程的監督,只有堅持國有資產處置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才能切實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經營性國有文化事業單位國有產權轉讓應遵循以下原則:
(1) 經濟結構調整原則,產權轉讓要符合國家和地區產業政策的要求,以真正實現組織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優化。
(2) 等價交換原則。國有產權轉讓要服從價值規律,實行等價交換。
(3)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原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國有資產管理的首要任務,在國有產權轉讓中,國有產權應當實現保值增值要求。
(4) 維護所有者權益原則,在產權轉讓中應堅持客觀性、公平及公正性地進行評估,對國有產權的轉讓和流通,應該 「 同價、同權、同利 」 ,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法律依據
文化部關於貫徹落實九部門《關於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一、高度重視《意見》貫徹落實工作。各地文化廳(局)主要領導要把貫徹落實《意見》精神作為「一把手」工程,拿出更多時間和精力來研究、謀劃、推進有關工作。要主動向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匯報情況,力爭把貫徹落實《意見》納入到黨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范疇,爭取更多、更有力的支持。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地文化廳(局)要在黨委宣傳部的協調下,牽頭組建由文化廳(局)、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工商局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組成的工作組。文化部門要對貫徹落實《意見》主動承擔起責任,做深做細相關服務工作。各地貫徹落實《意見》的情況,請及時報文化部改革辦。文化部改革辦將通過《文化體制改革簡報》等形式,宣傳、推廣各地貫徹落實《意見》的好做法好經驗。
三、制定貫徹落實《意見》的實施細則。各地文化廳(局)要推動按上述要求組建的工作組,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著重梳理轄區內轉制院團改革發展的主要問題、困難和政策需求,在此基礎上制定貫徹落實《意見》的實施細則,協調相關實施部門於今年9月1日前聯合印發文件。各地實施細則,由文化廳(局)報文化部備案。
四、加大督促檢查工作力度。各省(區、市)文化廳(局)要在實施細則出台後及時開展工作督查,確保各項任務有檢查,有考核、有反饋。要將《意見》的貫徹落實與推進轉制院團規范完成改革任務相結合,未規范完成轉制任務的院團不能享受有關政策扶持。文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於今年下半年,適時對各地貫徹落實《意見》的進度和推進轉制院團規范完成改革任務的情況開展集中督查,著重督促動作遲緩、落實不力的地區和單位改進工作,確保《意見》精神落到實處。
3. 事業單位差額怎樣轉為全額
1、事業單位正在進行改革。醫院的話在未來有可能定性為公益1類,轉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2、如果想靠換單位來改變的話,可以:
(1)參加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
(2)晉升到副處級後,申請平級調動。
(3)經費不足的事業單位怎麼改革擴展閱讀:
實施范圍:
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執行。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4、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所屬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由事業單位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單位,不適用《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
4. 同樣是事業編制,為什麼差額事業單位調往全額事業單位難度這么大
在普通事業單位中,其財政供養屬性是不一樣的,從其經費來源方面看,主要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一是經費來源不一樣,單位的屬性就不一樣,從一個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到全額撥款,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容易開會通過的,尤其是從效益較差的差額單位調動,到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
二是這些年本身調動的難度非常大。因為相關政策的收緊和規范性提高,調動本來已經成為一種很難操作的方式。
5. 事業單位怎麼改革
對有一部分經濟收入,但目前做到經濟自立有困難的事業單位,允許制定過渡辦法,逐年減少事業費補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經費自立;這次工資制度改革,國家可以適當分
馬凱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報告時表示,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有關部門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和反復.
一個統一: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五個同步: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終於在末,邁出攔鉛了關鍵的一步。國務院副總談衡培理馬凱日前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
一、這次調整工齡津貼標準的范圍是含唯實行結構工資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 二、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其工齡津貼標准由現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調整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