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吉林省國稅招考知道的請進!!!!
吉林省國家稅務局2008年考試錄用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考簡章
二、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89年4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2年4月28日以後出生)。
6、考生與招考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予迴避,不能報考該招考單位。
7、具有國家統招的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專業人員。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以往各類考錄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不能報名。
三、報名辦法
1、報名工作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
2、網路報名時間:2008年4月20日8時30分至4月28日16時30分。考生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jlgwy.net)進行報名,並按要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報考國稅部門的考生公共科目考試考場設在長春市。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招考部門在考生報名後的第二個工作日內將該考生的資格審查結果通過網路通知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後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於5月4日8時30分至5月9日16時30分。通過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後,於5月18日至5月24日從該網下載列印准考證。
3、網上報名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請攜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民政部門或扶貧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省干考中心審核(考生在長春市以外的,可將上述材料傳真到省干考中心,電話:0431-85611135),同意後,可免繳其考試考務費用。
6.報名咨詢電話:省國稅局 0431-88994066
四、考試
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公共科目筆試
報考吉林省國稅系統事業編制職位人員均參加乙級考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乙)和《申論》(乙)。公共科目筆試不指定復慣用書,考試大綱可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上免費下載。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08年5月25日。
上午8: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
上午10:00--12:00《申論》(乙)。
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考生需准備黑色碳素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
(二)面試
參加面試的人選,按照招考計劃,根據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及格線為120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必須在60分以上),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面試在筆試結束後進行,面試的方法、組織形式、時間、相關職位專業考試及要求由省國稅局在吉林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http://www.jl-n-tax.gov.cn)公告欄另行通知。面試時,將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招考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應屆統招畢業生還需提交《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下載)並加蓋所在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公章。經復審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並在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報人事部門核准。
(三)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成績由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佔50%。
五、體檢、考核與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由省人事廳會同省國稅局按照招考計劃1:1的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對體檢合格人選按照有關規定的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組織考核。對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人選資格,並在報考同一職位且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與考核合格者,由省國稅局在吉林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http://www.jl-n-tax.gov.cn)予以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資格,並在報考同一職位且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新錄用的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並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
新招錄事業編制人員5年內不得要求調離所報考職位。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